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6-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已于2026年6月23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26年6月26日下午2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聂树刚、赵砚青、陈晓娟、谭博学、李奇凤、漆彤以通讯方式参加,其余董事均以现场方式参加。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国永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国永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国永先生、聂树刚先生、赵砚青先生、陈晓娟女士、孙培翔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刘国永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聂树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赵砚青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陈晓娟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孙培翔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谭博学先生、李奇凤女士、漆彤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李奇凤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李奇凤女士、漆彤先生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谭博学先生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之日止。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谭博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奇凤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漆彤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6-044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7月13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仪器仪表产业园2号综合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13日
至2026年7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于2026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
公司将在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7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仪器仪表产业园10号楼。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机构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自然人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有效股权登记证明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自然人证券账户卡》或《机构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件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见“五、会议登记方法(三)登记方式”),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9009号仪器仪表产业园10号楼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55086
联系电话:0533-3580242
传真:0533-3586816
邮箱:zhengquan@zhiyang.com.cn
联系人:证券部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6-042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国永先生、聂树刚先生、赵砚青先生、陈晓娟女士、孙培翔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谭博学先生、李奇凤女士、漆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李奇凤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明。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李奇凤女士、漆彤先生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谭博学先生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之日止。
二、 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一、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国永,男,196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无线电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1987年7月至1992年7月,任淄博计算机公司研发工程师;1992年8月至1995年8月,任淄博远动技术研究所主任工程师;1995年8月至2004年12月,任淄博科汇电气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2005年1月至2006年1月,任山东信通电器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6年3月至2014年7月,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18年10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26年3月至今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刘国永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17,592,098股,间接持有公司49,610,258股,合计持有67,202,356股。刘国永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聂树刚,男,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2000年6月至2007年3月,任山东信通电器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07年3月至2014年7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18年10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聂树刚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13,603,807股,间接持有公司37,523,446股,合计持有51,127,253股。聂树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赵砚青,男,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专业,正高级工程师。1991年10月至1994年7月,任职于淄博三元电子通讯有限公司;1994年8月至1996年12月,任淄博正大报警器材厂副厂长;1997年1月至2005年12月,任职于山东信通电器有限公司;2006年3月至2014年7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23年7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赵砚青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10,115,014股,间接持有公司27,298,810股,合计持有37,413,824股。赵砚青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晓娟,女,197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注册税务筹划师。1999年7月至2008年12月,历任山东富澳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出纳、会计、主管会计、财务部长;2009年1月至2014年7月,历任智洋有限会计、财务经理;2014年8月至2017年7月,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7年8月至2023年7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陈晓娟女士为公司员工,直接持有公司3,828,849股。陈晓娟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孙培翔,男,198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2006年7月至2007年7月,任职于昌邑市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行政管理部门;2007年7月至2014年7月,历任公司业务经理、营销中心副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17年7月,任公司监事、营销中心总经理;2017年8月至2019年11月,任公司董事、营销中心总经理;2019年12月至2023年7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孙培翔先生为公司员工,直接持有公司1,807,391股。孙培翔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谭博学,男,195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机专业。1982年3月至1999年1月,任山东农业机械化学院教师;1999年1月至2003年5月,任山东工程学院经济学院院长、教授;2003年5月至2014年1月,任山东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院长、教授;2014年1月至2018年3月,任山东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教授三级,硕士生导师;2018年3月退休;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谭博学先生不是公司员工,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奇凤,女,197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专业,注册会计师。2006年至今任山东大学管理学院教师、硕士生导师;2022年9月至今任潍坊综合保税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1月至今任潍坊保税港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2月至2024年4月任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2月至今任江苏麟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1月至今任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1月至今任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奇凤女士不是公司员工,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漆彤,男,197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国际法学专业。1993年7月至1994年8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市信托投资公司法务;1997年7月至2000年8月任深圳长城证券有限公司法务;2003年7月至今,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师,2012年12月获聘教授,2025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漆彤先生不是公司员工,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6-043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同时,为便于实施公司变更登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章程变更、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二、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情况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公司章程》的变更将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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