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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663          证券简称:新风光        公告编号:2026-017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许琳持有公司股份755,4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4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许琳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许琳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减持前提下,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许琳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755,4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40%。

  上述减持主体的减持价格视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根据股份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股东许琳所持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企业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

  3.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4.减持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减持数量:未来减持发行前持有的股份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期限及公告: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7.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监管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同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63         证券简称:新风光        公告编号:2026-018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6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汶上县经济开发区金成路中段路北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中心亚洲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上述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204.1139万股股份。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何洪臣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 董事会秘书和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5、10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审议通过。

  2、议案4、5、6、7、8、9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关联方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已对议案6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侯讷敏、吴佳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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