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反映基金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7月27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及调整前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情况如下:

  上述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原因、差异及影响详见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一)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中的“业绩比较基准”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原因(包括与基金产品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的匹配情况)、基准要素相关信息(包括发布机构、代码、查询途径等)、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管理投资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基金管理人将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二)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26年7月27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www.huaan.com.cn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7日

  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1、 华安国企改革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5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收益率×85%+中债-总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重点投资于与国企改革相关的子行业或企业,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高安全边际的证券精选,力争为投资者带来资产的稳健增值。根据基金合同主题界定,本基金所指的国有企业是指由中央或地方政府直接或间接控股或参与控制的企业。国企改革则指包括已实施改革方案或具有改革预期的各类国有企业。 同时,鉴于国企改革的影响范围之宽、涉面之广,受益于行业准入、国退民进等相关主题的非国有企业同属国企改革主题投资范围。本基金的债券资产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与主题库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主题界定、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证800指数调整为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国债券总指数调整为中债-总全价(1-3年)指数。基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投资于国企改革主题相关的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等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本基金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调整为85%,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调整为1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800指数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中国债券总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该指数成分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是一个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情况的分类指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发布,反映国企改革主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中债-总全价(1-3年)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该指数成份券由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成份券待偿期在1-3 年(含1 年),是一个反映境内中短久期利率类债券价格走势情况的指数。调整后的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与基金实际持股风格和投资主题更为匹配,中债-总全价(1-3年)指数的久期与基金预期的组合久期更为匹配,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华安沪港深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4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30%+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3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5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35%+中债-总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投资于A股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及债券等资产,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0%提高至85%(其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相应从30%提高至35%,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30%提高至50%),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40%调整至15%。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中国债券总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该指数成分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是一个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情况的分类指数;恒生综合指数涵盖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股份总市值约95%,提供了一项全面的香港市场指标。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选取符合港股通资格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样本,以反映港股通范围内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中债-总全价(1-3年)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该指数成份券由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成份券待偿期在1-3 年(含1 年),是一个反映境内中短久期利率类债券价格走势情况的指数。调整后的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中债-总全价(1-3年)指数与基金实际持券风格更为匹配,从而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3、华安大安全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5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军工指数收益率×85%+中债-总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重点投资于与大安全相关的子行业或企业,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把握该主题投资机会,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根据基金合同主题界定,本基金所指的大安全即国防民防安全,具体来说大安全相关股票是指主营业务清晰明确,且为通过合理整合社会和企业资源,对于国防民防安全方面所面临的各种危害或威胁给予预防、监测和控制的有关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主要涉及的领域为军工和信息等与国防民防安全紧密相关的领域。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与主题库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主题界定、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和债券指数的券种、评级、剩余期限等,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证800指数调整为中证军工指数,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国债券总指数调整为中债-总全价(1-3年)指数。基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投资于大安全主题相关的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等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本基金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调整为85%,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调整为1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800指数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中国债券总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该指数成分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是一个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情况的分类指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军工指数选取十大军工集团控股的且主营业务与军工行业相关的上市公司证券,以及其他主营业务为军工行业的代表性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军工行业公司的整体表现;中债-总全价(1-3年)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该指数成份券由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成份券待偿期在1-3 年(含1 年),是一个反映境内中短久期利率类债券价格走势情况的指数。调整后的中证军工指数与基金实际持股风格和投资主题更为匹配,中债-总全价(1-3年)指数的久期与基金预期的组合久期更为匹配,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4、华安安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4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5%+中债-总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涉及基准指数调整、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挖掘A股优质公司,从而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盘别/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将股票资产中的A股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800指数。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组合久期的匹配度等,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等,将债券资产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由中国债券总指数调整为中债-总全价(1-3年)指数作为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本基金近年来债券资产和股票资产的平均仓位,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产品定位,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60%调整为85%,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40%调整为1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沪深300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 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中国债券总指数成分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是一个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情况的分类指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800指数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中债-总全价(1-3年)指数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反映境内中短久期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情况。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基金实际持仓风格更为匹配,从而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5、华安制造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0%+恒生指数收益率×1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高端制造主题指数收益率×75%+中证港股通工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5%+中债-总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把握标的行业投资机会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本基金所指的“制造先锋”是指受益于科技进步而产生的新兴产业。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与主题库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主题界定、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和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将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证800指数、恒生指数调整为中证高端制造主题指数、中证港股通工业综合指数(人民币),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债综合全价指数调整为中债-总全价(1-3年)指数。基于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投资于制造先锋相关证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全部股票资产的50%等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将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调整为90%,将债券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调整为10%。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800指数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恒生指数量度并反映市值最大及成交最活跃的香港上市公司表现;中债综合全价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分类,该指数成份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剩余的所有公开发行的债券,是一个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是中债指数应用最广泛指数之一。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高端制造主题指数选取涉及航天航空与国防、通信设备、半导体产品、生物科技、西药、电子设备与仪器、汽车、电脑与外围设备等领域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样化的投资标的;中证港股通工业综合指数隶属于中证港股通行业综合指数系列。中证港股通行业综合指数系列在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样本中,按中证行业分类标准进行分类,以进入各一、二、三级行业的全部证券作为样本编制指数,形成中证港股通行业综合指数系列,以反映港股通公司中不同行业证券的整体表现。中证港股通工业综合指数为其中一级行业指数;中债-总全价(1-3年)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该指数成份券由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成份券待偿期在1-3 年(含1年),是一个反映境内中短久期利率类债券价格走势情况的指数。调整后的中证高端制造主题指数、中证港股通工业综合指数(人民币)与基金实际持股风格和投资主题更为匹配,中债-总全价(1-3年)指数的久期与基金预期的组合久期更为匹配,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华安沪港深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恒生指数收益率×5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4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债-总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运用“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方法,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经济结构转型的方向、国家经济与产业政策导向和经济周期调整的深入研究,采用价值理念与成长理念相结合的方法来对行业进行筛选,采用“自下而上”的GARP策略进行个股选择,在拟配置的行业内部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选筛选个股,对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重点关注A股稀缺性行业个股、具有持续领先优势或核心竞争力的企业、盈利能力较高、分红稳定或分红潜力大的上市公司以及与A股同类公司相比具有估值优势的公司。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盘别/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和债券指数的券种、评级、剩余期限等,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恒生指数和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和沪深300指数,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从中国债券总指数调整为中债-总全价(1-3年)指数。基于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5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等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将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0%调整为90%,将债券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40%调整为10%,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恒生指数量度并反映市值最大及成交最活跃的香港上市公司表现;沪深300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中国债券总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该指数成分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是一个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情况的分类指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选取符合港股通资格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样本,反映港股通范围内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沪深300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中债-总全价(1-3年)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该指数成份券由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是一个反映境内中短久期利率类债券价格走势情况的指数。调整后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和沪深300指数与基金实际持股风格更为匹配,中债-总全价(1-3年)指数代表性更强,指数久期与基金预期的组合久期更为匹配,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7、华安科技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收益率×85%+中债-总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重点投资于以科学技术为动力在产业价值链中占据优势地位的行业或企业,关注其科技创新或技术突破后产生的增长动能,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根据基金合同主题界定,本基金以产业链价值结构为主要判别基准,选取以科学技术为动力在产业价值链中占据优势地位的行业或企业作为主要投资对象。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与主题库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主题界定、市值覆盖、行业与个股分布和债券指数的券种、评级、剩余期限等,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证800指数调整为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国债券总指数调整为中债-总全价(1-3年)指数。基于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投资于以科学技术为动力在产业价值链中占据优势地位的行业或企业的比例不低于股票投资的80%等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本基金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调整为85%,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调整为1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800指数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中国债券总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该指数成分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是一个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情况的分类指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发布,反映战略新兴产业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中债-总全价(1-3年)指数由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编制发布,是一个反映境内中短久期利率类债券价格走势情况的指数。调整后的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与基金实际持股风格和投资主题更为匹配,中债-总全价(1-3年)指数的久期与基金预期的组合久期更为匹配,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8、华安睿明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0%+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10%+(每个封闭期首日的中债企业债AA+两年到期收益率+1%)×5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5%+中债-总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将运用“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方法,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经济结构转型的方向、国家经济与产业政策导向和经济周期调整的深入研究,采用价值理念与成长理念相结合的方法来对行业进行筛选,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盘别/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和债券指数的券种、评级、剩余期限等,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沪深300指数和恒生指数调整为中证800指数和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从每个封闭期首日的中债企业债AA+两年到期收益率+1%调整为中债-总全价(1-3年)指数。基于封闭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100%,在开放期,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全部股票资产的50%等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本基金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调整为85%,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50%调整为1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沪深 300 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恒生指数量度并反映市值最大及成交最活跃的香港上市公司表现;债券资产部分基准采用每个封闭期首日的中债企业债AA+两年到期收益率+1%。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800指数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选取符合港股通资格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样本,反映港股通范围内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中债-总全价(1-3年)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该指数成份券由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成份券待偿期在1-3 年(含1 年),是一个反映境内中短久期利率类债券价格走势情况的指数。调整后的中证800指数和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与基金实际持股风格更为匹配,中债-总全价(1-3年)指数代表性更强,指数久期与基金预期的组合久期更为匹配,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9、华安宏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0%+同业存款利率×1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0%+中债-总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及债券等资产,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选取中债-总全价(1-3年)指数作为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债-总全价(1-3年)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该指数成份券由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成份券待偿期在1-3 年(含1 年),是一个反映境内中短久期利率类债券价格走势情况的指数。调整后的中债-总全价(1-3年)指数的久期与基金预期的组合久期更为匹配,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0、华安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天相中盘成长指数×40%+天相小盘成长指数×40%+中债-国债总指数×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小盘500指数收益率×85%+中债-总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1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通过主要投资于具有持续成长潜力的中小盘股票,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增值。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经审慎评估,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盘别/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和债券指数的券种、评级、剩余期限等,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天相中盘成长指数和天相小盘成长指数调整为中证小盘500指数,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从中债-国债总指数调整为中债-总财富(1-3年)指数。基于股票投资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40%,本基金将不低于80%的股票资产投资于国内 A 股市场上具有良好成长性和基本面良好的中小盘股票等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本基金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调整为85%,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调整为1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天相中盘成长指数和天相小盘成长指数是由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反映中小盘成长风格股票的整体表现;中债-国债总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下的分类系列,该指数成份券由银行间市场、柜台以及交易所市场流通的记账式国债组成,是一个反映记账式国债整体价格走势情况的分类指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小盘500指数由全部A股中剔除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及总市值排名前300名的股票后,总市值排名靠前的500只股票组成,综合反映中国A股市场中一批中小市值公司的股票价格表现;中债-总财富(1-3年)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该指数成份券由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成份券待偿期在1-3 年(含1 年),是一个反映境内中短久期利率类债券价格走势情况的指数。调整后的中证小盘500指数代表性更强,中债-总财富(1-3年)指数的久期与基金预期的组合久期更为匹配,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1、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天相可转债指数收益率×40%+中债企业债总指数收益率×40%+中债国债总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优选投资级信用债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75%+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2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捕捉可转债和信用债市场中的投资机会,采用全市场策略,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将信用债部分、可转债部分及流动性管理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分别从中债企业债总指数、天相可转债指数及中债国债总指数调整为中债-优选投资级信用债全价(总值)指数、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及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基于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对可转债和信用债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等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将信用债部分、可转债部分及流动性管理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调整为75%、20%及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天相可转债指数是由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反映两市可转债的总体走势;中债企业债总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该指数成分券包含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中央企业债和地方企业债,是一个反映境内企业债整体价格走势情况的总指数;中债国债总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该指数成分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组成,是一个反映境内记账式国债整体价格走势情况的总指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债-优选投资级信用债全价(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系。该指数成分券优选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中债市场隐含评级AA+及以上、主体评级AA+及以上的信用债;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的样本券由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组成,以反映沪深交易所可转换债券的整体表现;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流动性管理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2、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同期一年期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1.2%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并基于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不参与一级市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或增发;除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以外的期间,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等投资比例限制,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从同期一年期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1.2%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从而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分类,该指数成份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剩余的所有公开发行的债券,成份券待偿期在1-3 年(含1 年),是一个反映境内中短久期人民币债券价格走势情况的指数。调整后的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的久期与基金预期的组合久期更为匹配,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3、华安年年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2%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并基于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开放期开始前三个月至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内不受前述比例限制)等投资比例限制,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从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2%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从而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分类,该指数成份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剩余的所有公开发行的债券,成份券待偿期在1-3 年(含1 年),是一个反映境内中短久期人民币债券价格走势情况的指数。调整后的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的久期与基金预期的组合久期更为匹配,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4、华安季季鑫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80%+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并基于本基金不直接参与股票投资,及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等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从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本基金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调整为95%,将流动性管理部分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调整为5%,从而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分类,该指数成份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剩余的所有公开发行的债券,成份券待偿期在1-3年(含1年),是一个反映境内中短久期人民币债券价格走势情况的指数。调整后的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的久期与基金预期的组合久期更为匹配,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5、华安众利12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5%+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5%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基准指数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并基于本基金不直接参与股票投资;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等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从中债综合全价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本基金将债券资产和流动性管理部分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调整为95%和5%,从而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分类,该指数成份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剩余的所有公开发行的债券,成份券待偿期在1-3 年(含1年),是一个反映境内中短久期人民币债券价格走势情况的指数。调整后的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的久期与基金预期的组合久期更为匹配,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6、华安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天相可转债指数收益率×6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3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8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

  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部分主要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包括可转债的一级市场申购策略、同时综合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在可转债二级市场上进行投资操作,力争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等,将债券部分对应的基准指数由天相可转债指数及中证综合债券指数,调整为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

  此外,考虑本基金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增加流动性管理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为5%,并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90%调整为85%,从而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天相可转债指数是由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反映两市可转债的总体走势。中证综合债券指数选取在沪深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上市的BBB及以上、且剩余期限1个月及以上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债券作为成份券,反映全市场债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的样本券由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组成,该指数采用市值加权计算,以反映沪深交易所可转换债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能够更好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此外,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流动性管理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7、华安民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8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纯债债券型基金指数收益率×7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1%+恒生指数收益率×5%+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价格收益率×4%+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基准指数、基准要素权重调整,并按照要求对业绩比较基准表述进行了规范。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在多类资产中进行资产配置,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策略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等,本基金将权益类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从中证800指数调整为沪深300指数、恒生指数,将固收类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从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调整为中证纯债债券型基金指数,同时增加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价格、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商品类资产和流动性管理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此外,基于本基金近年来的资产配置结构,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和长期产品定位,本基金将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商品类资产和流动性管理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75%、16%、4%和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原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800指数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 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纯债债券型基金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全面反映内地开放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整体走势;沪深300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 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有限公司编制,是反映香港股市价格趋势最有影响力的一种股价指数;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价格为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的黄金现货合约的价格;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流动性管理部分的业绩比较。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与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相匹配,能够更好地反映本基金的产品定位。

  上述调整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