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提醒投资者更新、完善身份信息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受益所有人识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就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请及时更新身份证件信息

  1.自然人投资者

  若您的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请您持当前有效的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及时前往基金账户开立机构办理身份信息更新手续,以免影响交易。

  2. 非自然人投资者

  如您已办理或换领新版营业执照,请持新版营业执照办理业务并及时前往基金账户开立机构更新相关信息。

  二、请完善更新其他身份基本信息

  如您其他身份基本信息发生变化,请及时到基金账户开立机构更新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1. 自然人投资者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

  2. 非自然人投资者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客户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办理业务人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受益所有人的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和受益所有人的权利状况信息,包括受益所有权关系类型以及形成时间、终止时间(如有)。

  对于已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身份信息资料存在不真实有效、不完整、不准确或证件已过有效期等情况的,投资者未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本公司将视情况采取提醒、限制交易或中止办理业务等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为确保基金账户的正常使用,请投资者及时向基金账户开立机构提供或更新身份信息资料,以免影响后续业务办理。

  另外,根据《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的要求,请投资者在税收居民国(地区)、居民国(地区)纳税人识别号等相关信息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告知本公司,以配合本公司完成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工作。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官网(www.ca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20-9688)咨询有关详情。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