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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反映基金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7月27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及调整前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情况如下:

  上述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原因、差异及影响详见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一)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在“基金的投资 ”章节中的“业绩比较基准 ”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原因(包括与基金产品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的匹配情况)、基准要素相关信息(包括发布机构、代码、查询途径等)、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管理投资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基金管理人将一并修订托管协议(如有),并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二)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有)、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ost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有)自2026年7月27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0-1618、010-58511618

  网址:www.postfund.com.cn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7日

  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1、中邮景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为了更科学、准确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股票特征、行业分布特点、债券投资情况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65%+中证800指数收益率*35%”。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A股股票部分方面,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等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基准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由“沪深300指数”调整为“中证800指数”。原基准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沪深300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A股基准要素“中证800指数”成份股由中证50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的成份股共同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指数样本量大,行业覆盖面广,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债券部分未做实质性调整,仅规范相关基准要素的表述方式。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设置方面,基于本基金各类资产比例的投资比例限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情况以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对本基金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进行了调整,将基准中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10%调整为35%,将基准中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90%调整为65%,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资产类别过往实际运作情况。

  本次业绩比较基准变更旨在更科学、准确地表征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风险收益特征,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不会因本次基准调整发生实质性变化,仍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开展投资管理工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中邮乐享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为了更科学、准确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股票特征、行业分布特点、债券投资情况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2%”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65%+中证800指数收益率*35%”。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A股股票部分方面,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等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选取“中证800指数”作为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A股基准要素“中证800指数”成份股由中证50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的成份股共同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指数样本量大,行业覆盖面广,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债券部分方面,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过往实际运作情况,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等,选取“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作为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该指数成分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的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债券,是一个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是中债指数应用最广泛指数之一,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设置方面,基于本基金各类资产比例的投资比例限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情况以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将债券资产与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65%与35%,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资产类别过往实际运作情况。

  本次业绩比较基准变更旨在更科学、准确地表征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风险收益特征,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不会因本次基准调整发生实质性变化,仍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开展投资管理工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3、中邮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为了更科学、准确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股票特征、行业分布特点、债券投资情况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0%+恒生指数收益率*5%”调整为“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恒生指数收益率*10%”。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设置方面,基于本基金各类资产比例的投资比例限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情况以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对本基金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进行了调整,将基准中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55%调整为70%,将基准中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40%调整为20%,将基准中港股通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5%调整为10%,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资产类别过往实际运作情况。

  本次业绩比较基准变更旨在更科学、准确地表征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风险收益特征,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不会因本次基准调整发生实质性变化,仍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开展投资管理工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4、中邮稳健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为了更科学、准确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股票特征、行业分布特点、债券投资情况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2%”调整为“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15%”。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A股股票部分方面,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等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选取“中证800指数”作为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A股基准要素“中证800指数”成份股由中证50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的成份股共同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指数样本量大,行业覆盖面广,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债券部分方面,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过往实际运作情况,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等,选取“上证国债指数”作为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上证国债指数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国债发行量加权而成,用来反映上交所上市国债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设置方面,基于本基金各类资产比例的投资比例限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情况以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将股票资产与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85%与15%,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资产类别过往实际运作情况。

  本次业绩比较基准变更旨在更科学、准确地表征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风险收益特征,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不会因本次基准调整发生实质性变化,仍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开展投资管理工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5、中邮军民融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为了更科学、准确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股票特征、行业分布特点、债券投资情况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中证军工指数收益率×6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0%”调整为“中证军工指数收益率*8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15%”。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设置方面,基于本基金各类资产比例的投资比例限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情况以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对本基金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进行了调整,将基准中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60%调整为85%,将基准中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40%调整为15%,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资产类别过往实际运作情况。

  本次业绩比较基准变更旨在更科学、准确地表征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风险收益特征,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不会因本次基准调整发生实质性变化,仍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开展投资管理工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中邮睿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为了更科学、准确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股票特征、行业分布特点、债券投资情况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3%+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恒生指数收益率(经估值汇率调整)×2%+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调整为“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2%+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恒生指数收益率*3%+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本基金基准要素未做实质性调整,仅规范相关基准要素的表述方式。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设置方面,基于本基金各类资产比例的投资比例限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情况以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对本基金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进行了调整,将基准中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83%调整为82%,将基准中港股通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2%调整为3%,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资产类别过往实际运作情况。

  本次业绩比较基准变更旨在更科学、准确地表征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风险收益特征,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不会因本次基准调整发生实质性变化,仍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开展投资管理工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7、中邮纯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为了更科学、准确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债券投资情况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9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本基金基准要素未做实质性调整,仅规范相关基准要素的表述方式。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设置方面,基于本基金各类资产比例的投资比例限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情况以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对本基金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进行了调整,将基准中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90%调整为95%,将基准中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10%调整为5%,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资产类别过往实际运作情况。

  本次业绩比较基准变更旨在更科学、准确地表征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风险收益特征,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不会因本次基准调整发生实质性变化,仍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开展投资管理工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8、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为了更科学、准确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债券投资情况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0.50%”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债券部分方面,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过往实际运作情况,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等,选取“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作为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该指数成分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的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债券,是一个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是中债指数应用最广泛指数之一,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现金类资产部分方面,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本基金选取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设置方面,基于本基金各类资产比例的投资比例限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情况以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将债券资产与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95%与5%,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资产类别过往实际运作情况。

  本次业绩比较基准变更旨在更科学、准确地表征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风险收益特征,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不会因本次基准调整发生实质性变化,仍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开展投资管理工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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