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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58          证券简称:步长制药            公告编号:2026-09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6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菏泽市中华西路1566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董事长赵涛先生、副董事长王益民先生、赵菁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经公司董事会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王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出席人员、人数及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2人,部分董事通过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 董事会秘书王新出席了本次会议,总裁赵超、财务总监赵晓刚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末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性增信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8、议案15为涉及关联股东的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步长(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首诚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西藏丹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西藏瑞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西藏广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西藏华联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议案11、议案13、议案17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济南)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美莉、汲丽丽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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