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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6-052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未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第6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且需逐项表决,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亦未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15:00。

  2.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6楼会议中心612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军先生通过视频方式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76人,代表股份2,818,553,5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626%。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人,代表股份2,377,437,5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28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70人,代表股份441,116,0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338%。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73人,代表股份48,744,1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82%。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2,815,965,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2%;反对1,8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4%;弃权77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5%。

  2.《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2,816,056,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4%;反对1,82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6%;弃权67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

  3.《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815,891,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5%;反对1,89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4%;弃权76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

  4.《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01 吕益民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2,815,833,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5%;反对1,9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5%;弃权8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

  4.02 周凤翱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2,815,833,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5%;反对1,9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5%;弃权8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

  4.03 陈红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2,815,830,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4%;反对1,9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4%;弃权82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2%。

  4.04 林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2,815,830,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4%;反对1,9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4%;弃权82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2%。

  4.05 吴柏钧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2,815,830,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4%;反对1,92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4%;弃权79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2%。

  5.《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2,815,764,5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0%;反对1,980,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3%;弃权8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

  6.《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也未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6.01 预计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938,591,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38%;反对1,8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5%;弃权76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7%。

  关联股东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1,877,362,645股已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

  6.02 预计与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2,815,961,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0%;反对1,8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7%;弃权76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3%。

  6.03 预计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2,815,872,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9%;反对1,83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2%;弃权84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9%。

  6.04 预计与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派出的董事所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2,317,479,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0%;反对1,8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9%;弃权76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1%。

  关联股东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498,474,497股已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

  6.05 预计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派出的董事所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2,421,907,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7%;反对1,8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5%;弃权84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

  关联股东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393,972,330股已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

  6.06 预计与其他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2,815,924,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7%;反对1,85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0%;弃权76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3%。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2,800,871,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26%;反对16,942,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11%;弃权739,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2%。

  8.《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2,816,082,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3%;反对1,74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0%;弃权7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9.《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815,952,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7%;反对1,83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1%;弃权76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2%。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6月)》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10.《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815,943,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4%;反对1,92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3%;弃权68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3%。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6年6月)》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11.《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815,953,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8%;反对1,90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7%;弃权6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6月)》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12.《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评价与离职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2,776,397,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43%;反对41,329,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63%;弃权826,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评价与离职管理办法》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原《董事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二)本次会议审阅了以下非表决事项

  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履职情况、评价结果和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2.《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3.《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专项说明》。

  四、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各项提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46,155,7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898%;反对1,8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13%;弃权77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89%。

  2.《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46,246,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763%;反对1,82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73%;弃权67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64%。

  3.《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46,081,7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380%;反对1,89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73%;弃权76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47%。

  4.《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01 吕益民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46,024,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207%;反对1,9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16%;弃权8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77%。

  4.02 周凤翱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46,024,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207%;反对1,9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16%;弃权8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77%。

  4.03 陈红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46,021,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141%;反对1,9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85%;弃权82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74%。

  4.04 林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46,021,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141%;反对1,9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85%;弃权82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74%。

  4.05 吴柏钧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46,021,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141%;反对1,92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66%;弃权79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93%。

  5.《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45,955,0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782%;反对1,980,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37%;弃权8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80%。

  6.《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01 预计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46,145,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679%;反对1,8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51%;弃权76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70%。

  6.02 预计与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46,151,9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820%;反对1,8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10%;弃权76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70%。

  6.03 预计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46,063,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001%;反对1,83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26%;弃权84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74%。

  6.04 预计与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派出的董事所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46,145,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679%;反对1,8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51%;弃权76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70%。

  6.05 预计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派出的董事所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46,070,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140%;反对1,8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51%;弃权84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09%。

  6.06 预计与其他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46,115,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073%;反对1,85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50%;弃权76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76%。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31,061,6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239%;反对16,942,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585%;弃权739,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75%。

  8.《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46,272,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296%;反对1,74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30%;弃权7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74%。

  9.《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46,143,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642%;反对1,83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44%;弃权76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15%。

  10.《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46,133,7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447%;反对1,92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96%;弃权68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57%。

  11.《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46,144,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662%;反对1,90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37%;弃权6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01%。

  12.《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评价与离职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6,587,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154%;反对41,329,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881%;弃权826,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66%。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熊洁、刘晗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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