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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下转C76版)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ST东尼         公告编号:2026-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13日、2026年3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转让湖州东尼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尼新能源”)合计31.698%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尼新能源已完成公司31.698%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持有东尼新能源的股权比例减少至33.302%,东尼新能源从2026年6月开始不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公司控股股东沈新芳担任东尼新能源的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东尼新能源为公司关联人。

  东尼新能源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代理电力服务及员工宿舍租赁服务,东尼新能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基于资源合理配置及双方效益与效率安排,公司仍继续为其提供相关服务。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东尼新能源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3,300.00万元。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形成以下意见:本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规则,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公允的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出席会议的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形成以下意见:本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东尼新能源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3,300.00万元。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沈晓宇为沈新芳一致行动人,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此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针对东尼新能源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首次预计,不存在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东尼新能源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公司向东尼新能源提供代理电力服务,合同预计金额不超过3,000.00万元,其金额包含预估电费总额及服务费用,占同类业务比例较高,主要系2025年公司与东尼新能源和其他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已在合并报表层面抵消。

  注2: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为东尼新能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与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

  注3:表格所列“占同类业务比例”的分母为2025年的相应数据。

  注4: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与关联人拟签署合同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将根据双方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州东尼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2MA2B7AEM5R

  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仁竹

  注册资本:1,538.4615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8月13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55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情况:湖州东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4.43%,公司持股33.30%,湖州市人才创新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2.26%,湖州兰知春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00%。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沈新芳担任东尼新能源的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东尼新能源为公司关联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东尼新能源依法存续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公司将于上述预计关联交易发生时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向关联人提供代理电力服务及员工宿舍租赁服务,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关联人签订相应的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资源合理配置,兼顾双方效益与经营效率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参照市场规律按月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ST东尼         公告编号:2026-032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质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沈新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7,99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5%;本次股份解质及质押后,沈新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55,697,5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81.91%,占公司总股本的23.96%。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沈新芳、沈晓宇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06,701,4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90%;本次股份解质及质押后,沈新芳先生和沈晓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86,097,500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80.69%,占公司总股本的37.04%。

  一、公司股份解质及质押情况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获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新芳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质及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用于后续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2、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沈新芳、沈晓宇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2,5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21.0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68%,对应融资余额为13,00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含半年内到期部分)的质押股份数量为68,807,5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64.4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9.60%,对应融资余额为32,100.00万元。具体以实际办理股票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公司控股股东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其自有及自筹资金。

  2、公司控股股东沈新芳、沈晓宇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3)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不存在控股股东需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4、控股股东与公司交易情况

  2025年度,控股股东沈新芳、沈晓宇及其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和资助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湖州东尼服饰有限公司、湖州东尼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沈新芳、沈晓宇控制的其他企业;2、上述关联资助系湖州东尼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无息借款,公司已于2025年度全额偿还。

  上述关联担保和关联资助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5、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沈新芳、沈晓宇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持股总数的比例已超过80%。主要系沈新芳减持计划于2026年6月16日实施完毕,持股基数减少所致。控股股东将合理安排减持所得资金,进一步降低质押比例。目前,控股股东质押风险整体可控,但若未来股价变动,质押股份可能出现被违约处置、被强制平仓等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积极应对。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ST东尼         公告编号:2026-035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A股股票于2026年6月24日、2026年6月25日、2026年6月26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重大风险提示:

  1、业绩亏损风险。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210,779.53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6,379.36万元、-6,178.07万元。其中,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仅834.5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小,仅为0.42%,且近三年持续下滑,毛利持续亏损。若产品售价持续大幅下行,公司规模效应不及预期、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半导体业务存在进一步亏损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生产经营风险。

  2、控股股东质押比例偏高风险。公司控股股东沈新芳、沈晓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86,097,500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80.69%,占公司总股本的37.04%,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控股股东质押比例偏高风险。

  3、行政处罚风险。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1月12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内容,公司股票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行政处罚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A股股票于2026年6月24日、2026年6月25日、2026年6月26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自查核实,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自查,并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自查,除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热点概念情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2026年6月17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结果暨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2026年6月11日-2026年6月16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新芳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2,324,4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4,648,800股,合计6,97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股价敏感信息或者可能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其他事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210,779.53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79.36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178.07万元;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60,813.21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79.68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98.73万元。公司2025年净利润出现亏损,其中,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仅834.5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小,仅为0.42%,且近三年持续下滑,毛利持续亏损。若产品售价持续大幅下行,公司规模效应不及预期、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半导体业务存在进一步亏损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生产经营风险。

  (二)控股股东质押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沈新芳、沈晓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86,097,500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80.69%,占公司总股本的37.04%,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控股股东质押比例偏高风险。

  (三)公司已被行政处罚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5]19号),于2025年11月12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8号)。依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9.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行政处罚风险。

  (四)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A股股票于2026年6月24日、2026年6月25日、2026年6月26日连续3个交易日涨停,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服务”的相关数据,截至2026年6月25日收盘,公司市盈率为-160.89,行业市盈率为38.79;公司市净率为5.38,行业市净率为3.78。公司市盈率因2025年净利润亏损而为负值,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ST东尼          公告编号:2026-033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尼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6年6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88号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

  (五)本次会议由沈晓宇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中国日报》同日披露的《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本项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规则,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公允的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沈晓宇为关联董事,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ST东尼         公告编号:2026-036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近三年,公司半导体业务收入逐年下降,2025年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小,仅为0.42%,毛利及毛利率均为负值。若产品售价持续大幅下行,公司规模效应不及预期、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半导体业务存在持续亏损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 公司面临一定资金压力。为应对阶段性偿债需求,公司主要通过银行转贷与续贷、维护金融机构关系、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强化成本费用管控等措施,保障债务偿还与现金流管理。若银行转贷与续贷不及预期或应收账款和成本管控效果不佳,公司仍可能面临阶段性流动性压力,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097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按照《问询函》的要求,会同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对涉及的问题进行了逐项分析和研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就《问询函》之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与《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涉及的财务数据及相关表述内容引用自公司及同行业公司定期报告。本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均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1.关于经营业绩。年报显示,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08亿元,同比上升6.41%,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64亿元,由盈转亏。分业务板块来看,新能源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53亿元,同比增长78.74%,毛利率19.97%,同比增长11.56个百分点;光伏板块实现营业收入8501.34万元,同比下降52.35%,毛利率减少14.49个百分点至3.43%;半导体业务近三年持续亏损,报告期内毛利率为-400.17%,营业收入仅为834.59万元,同比下降88.21%。此外,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5.70亿元,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余额同比下降。

  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业务模式、主要产品及成本构成、应用场景及行业竞争态势等,说明新能源、光伏及半导体业务板块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同比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行业一致;(2)不同业务板块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名称、注册地、成立时间、合作起始时间、实际销售或采购内容、交易金额、期末应收或预付款项余额情况、关联关系等;(3)结合问题(1)、所处产业链环节、资金实际投入去向、目前研发进展、出货情况、产品检测情况及市场占有率,结合主要产品收入及成本构成、定价模式、产品单价、产品销量、主要客户及订单情况等,说明近三年半导体业务及毛利率持续亏损的原因,是否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并充分提示;(4)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大主要欠款方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注册地、合作时间、交易背景、是否为关联方、销售内容及金额、账龄、逾期情况、期后回款情况等,并结合上述情况以及坏账准备计提组合确定依据、计提比例确定依据、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回复】

  (1)结合业务模式、主要产品及成本构成、应用场景及行业竞争态势等,说明新能源、光伏及半导体业务板块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同比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行业一致

  公司新能源、光伏及半导体业务板块2025年度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新能源、光伏及半导体业务板块2025年度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新能源业务

  公司新能源业务主要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主要产品为新能源汽车所需的柔性线路板、集成母排和软包锂电池用极耳,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

  随着新能源汽车电动化、智能化技术的加快推广应用,公司柔性线路板、集成母排行业市场正处于快速扩张的阶段,行业出货量及对应收入规模整体持续增长的同时,客户对于相关产品的产品质量、交付能力、稳定供应能力愈加关注,行业整体集中度逐渐提高。

  同行业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新能源业务板块同行业公司的产品线较为丰富,覆盖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服务器、光模块等领域;公司深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赛道,更易充分受益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高速增长和客户集中红利。

  公司新能源业务板块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同比大幅变动,主要原因系公司新能源业务通过前期的研发验证、量产准备,客户定点项目自2024年3月起陆续进入规模化交付阶段。随着产能逐步爬坡,月度营收逐步增长;2025年更多新项目达成落地量产。2024年产能初期起步,业务毛利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2025年产能利用率趋近饱和,工艺改进与精益生产管理逐项推进,毛利率同比提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公司新能源业务板块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同比大幅变动具有合理性。

  2、光伏业务

  公司光伏业务主要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主要产品为金刚石切割线,产品主要应用于切割晶体硅、蓝宝石、磁性材料和碳化硅等硬质材料,是光伏、LED及第三代半导体产业的关键专用耗材,受光伏产业周期影响显著。光伏新增装机容量保持增长态势,但行业整体供需失衡格局延续,尽管行业启动反内卷举措,但阶段性供需失衡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善,仍处于周期底部调整阶段。

  同行业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受光伏行业处于周期性调整阶段的影响,产业链整体承压,同行业公司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同比呈下滑趋势,叠加价格竞争影响,公司光伏业务主要产品金刚线的毛利率处于历史低位。

  公司光伏业务板块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同比大幅变动,主要原因系为应对光伏行业的周期性影响,公司继续收缩传统光伏用金刚线业务规模,降低用于切割光伏硅片的金刚线产品占比,光伏业务收入同比大幅下降52.35%,产量减少导致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显著上升,从而导致光伏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显著下降,处于行业偏低水平。公司光伏业务板块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同比大幅变动具有合理性。

  3、半导体业务

  公司半导体业务主要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主要产品为碳化硅单晶衬底,是半导体器件制造的关键原材料,可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主驱逆变器、光伏逆变器、储能变流器等高端制造领域。

  碳化硅衬底行业当前正处于技术升级与产业规模化发展的关键时期,行业整体呈现长期向好与短期调整并存的发展格局。长期来看,碳化硅衬底凭借优异的材料性能,具备广阔的市场前景,未来随着生产工艺持续优化、制造成本逐步下降以及规模化效应不断显现,产品渗透率将持续提升;短期内行业则面临产能逐步释放、良率持续爬坡以及阶段性价格调整的行业阶段。

  同行业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同行业公司的产品线较为丰富,覆盖新能源汽车、AI数据中心、LED衬底、消费电子等领域,半导体材料相关业务的营业收入和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均下降;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新能源汽车所用的导电型碳化硅衬底,更易受到产品价格波动和客户集中度高的影响。

  公司半导体业务板块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同比大幅变动,主要系碳化硅衬底的行业销售价格在2025年度持续走低,叠加公司资金流动性压力的影响,半导体业务未能达成年度规模量产目标。2025年半导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34.59万元,同比大幅下降88.21%,仅占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0.42%。此外,受前期固定资产投入较大、良率不及预期、生产成本不稳定和产量下滑的影响,单位产品成本变动较大,导致毛利率降至-400.17%,较上年同期显著下降371.83个百分点,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半导体业务板块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同比大幅变动具有合理性。

  (2)不同业务板块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名称、注册地、成立时间、合作起始时间、实际销售或采购内容、交易金额、期末应收或预付款项余额情况、关联关系等

  1、前五大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同业务板块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不同业务板块前五大客户与公司、5%以上主要股东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同业务板块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不同业务板块前五大供应商与公司、5%以上主要股东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结合问题(1)、所处产业链环节、资金实际投入去向、目前研发进展、出货情况、产品检测情况及市场占有率,结合主要产品收入及成本构成、定价模式、产品单价、产品销量、主要客户及订单情况等,说明近三年半导体业务及毛利率持续亏损的原因,是否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并充分提示

  公司半导体业务产品主要是碳化硅单晶衬底,是碳化硅功率器件的基础材料,处于产业链上游环节。

  近三年,半导体业务资金主要投入如下:

  单位:万元

  

  近三年,半导体业务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半导体业务收入

  公司碳化硅衬底产品根据产品尺寸、质量等级及市场供需等情况进行差异化定价。近三年半导体业务的产品单价及销量情况如下:

  

  2023年-2025年,公司半导体业务平均单价逐年下降,主要系行业竞争激烈所致;销售量逐年下降,主要受下游客户规格参数持续加严及公司资金流动性压力的影响,产能未能按计划释放。总体来看,公司近三年的半导体业务收入规模尚小且呈下降趋势,市场占有率较低。

  公司产品出库前,对其逐一开展外观、性能全项检验,检验合格的产品随货附带对应检测报告;货品送达客户处后,对方也会对到货产品逐项完成来料检验工作。半导体业务近三年主要客户销售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2、半导体业务成本

  公司半导体业务成本主要系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动力、制造费用,其中制造费用占比较大。半导体业务成本金额详见“(1)结合业务模式、主要产品及成本构成、应用场景及行业竞争态势等,说明新能源、光伏及半导体业务板块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同比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行业一致”。

  3、半导体业务毛利及毛利率

  近三年,受产品售价持续下行及规格参数迭代调整影响,销售量逐年下降。同时,由于前期固定资产投入较大、良率不及预期、生产成本不稳定和产量下滑,导致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较高,使得近三年半导体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均为负值。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聚焦技术创新,持续提升产品性能与生产良率,提前布局大尺寸产品赛道,减少短期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冲击。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半导体业务收入同比有所改善,若产品售价持续大幅下行,公司规模效应不及预期、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半导体业务存在持续亏损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4)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大主要欠款方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注册地、合作时间、交易背景、是否为关联方、销售内容及金额、账龄、逾期情况、期后回款情况等,并结合上述情况以及坏账准备计提组合确定依据、计提比例确定依据、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02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大主要欠款方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一年以内,应收账款质量较好,可回收性良好,且上述欠款方截至2026年3月基本已回款。前五大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与公司、5%以上主要股东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法”对应收账款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账款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上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大主要欠款方对应公司消费电子、新能源、半导体、光伏业务板块,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政策对比如下:

  

  (续)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存在明显异于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情况,坏账准备计提合理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年审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主要销售人员,了解公司主要产品的应用场景以及行业发展趋势、竞争格局等信息;了解半导体业务部所处产业链环节、资金投入去向、研发进展、产品检测及市场占有率情况。

  2、获取报告期内的收入成本明细表,并与上期销售收入进行比较;重新计算各产品的毛利率,核查是否存在异常重大波动;查询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公告,对比分析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波动情况是否合理。

  3、获取报告期内的销售收入、采购材料明细账,抽查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合同,检查对应的客户及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合作起始时间、实际销售采购内容、交易金额、余额;检查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工商登记信息,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4、获取期末应收账款明细账,核查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判断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合理;抽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大客户的合同、对应收账款余额与信用政策情况进行分析比对;结合公司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对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检查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工商登记信息,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查询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公告,对比分析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坏账计提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新能源、光伏及半导体板块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同比大幅变动原因具有合理性,与行业情况一致。

  公司各板块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与公司、5%以上主要股东或董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近三年半导体业务及毛利率持续亏损原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对半导体业务可能存在持续亏损进行了风险提示。

  公司应收款项坏账计提的依据、计提比例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关于存货及跌价损失。年报显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13.13亿元,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为6.32亿元,存货账面价值为6.81亿元。2023年-2025年年报显示,公司新增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分别为4.63亿元、2.18亿元、1.53亿元,其中,对库存商品计提减值分别为2.24亿元、1.67亿元、0.11亿元,对发出商品计提减值分别为1.12亿元、0.042亿元、1亿元;当期转回或转销金额合计分别为0.71亿元、1.60亿元、0.45亿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区分业务板块说明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的具体构成、库龄结构、期后销售情况、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主要参数的确定依据等,说明近三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较大及变动的原因,是否与行业一致;(2)区分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说明是否存在定制化产品,并分别说明产品对应前五大项目的合同签订情况、约定预收款安排及实际收取情况、产品定制要求(如有)、验收条款约定及验收进度、计提跌价准备的金额及原因;结合减值迹象发生及判断情况,说明上述项目2025年期末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3)近三年存货跌价准备转回及转销的具体情况,包括对应存货类型、减值计提时间及金额、转回或转销的金额及原因等,说明大额计提减值后短期内又大额转回或转销的原因及合理性,前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审慎。

  (下转C7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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