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公告编号:2026-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毅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康科技”)于2026年6月5日与海晟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售后回租赁合同(共同承租)》,以共同承租形式为宜宾康源危废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康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租赁成本为5,000万元,担保期限自起租日起算,共36个月,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应付租金及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二) 撤销前期担保情况
2025年12月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阴支行提供《流动性支持承诺函》,为齐鲁高速(山东)装配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限额为9,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三年。2026年5月,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撤销上述《流动性支持承诺函》,解除对应担保金额9,000万元。具体担保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三)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公司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62.55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毅康科技有限公司为宜宾康源危废处置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3,500万元的担保额度。授权担保有效期内,不同子公司(含收购、新设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4日和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和《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本次担保金额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
(四) 本次担保情况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二) 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无。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售后回租赁合同(共同承租)》
1、出租人:海晟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第一承租人:宜宾康源危废处置有限公司
3、第二承租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4、租赁成本:5,000万元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应付租金及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限:自起租日起算,共36个月
8、其他股东担保情况:无
9、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对其担保行为将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被担保人经营稳定,资信能力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 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已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四次会议和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担保金额未超过《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披露的担保额度,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41.34亿元,其中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已批准的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40.58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31.77%、31.60%。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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