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公告披露日,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生实业”)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1%,均处于质押/司法标记/轮候冻结状态。
● 近日,众生实业所持有的50,000,000股股份被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申请轮候冻结。
● 众生实业非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该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轮候冻结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026年6月29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众生实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取得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冻结信息(沪市)》,获悉其所持公司股份存在新增轮候冻结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轮候冻结、标记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众生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轮候冻结、司法标记股份情况如下:
注:众生实业所持公司5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于2016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业务,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6-054号公告。
注1:该次司法标记/轮候冻结股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5-051号公告。
注2:据众生实业了解,本次其持有的50,000,000股股份被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申请轮候冻结主要系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申请的财产保全措施。
三、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众生实业非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述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若其被司法标记/轮候冻结的股份被司法处置,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众生实业上述事项及风险化解情况进展,并督促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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