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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ST棒杰              公告编号:2026-07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公司后续披露的财务报告为准。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苏州中院”)送达的(2026)苏05执41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2026年2月10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因原控股子公司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棒杰”)与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出现违约情形,公司与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扬州棒杰开展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就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向扬州棒杰、公司提起诉讼,2026年2月6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公司于2026年4月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暨累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公司收到苏州中院送达的(2026)苏05执41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1、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92962683.93元及相应利息。2、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执行费160362.68元。3、不足之数,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相应价值财产。”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苏州中院送达的(2026)苏05执41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5)苏05民初636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封、冻结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如申请执行人需继续查封、冻结的,应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查封、冻结措施。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被执行人负有向申请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如实向本院报告,直至债务全部履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2026年6月2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重整进展暨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68),扬州棒杰目前正处于重整阶段,经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审慎研讨后,公司根据扬州棒杰目前的重整工作进展及未来的重整或清算方向,基于谨慎性原则,预计于2026年半年度对扬州棒杰进行出表处理。针对公司与扬州棒杰之间的连带担保事项,无论扬州棒杰是否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均持续承担对应履约的可能性与资金回收的不确定性等,相关风险客观存在。关于本次诉讼事项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公司后续披露的财务报告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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