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到期兑付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公告编号:2026-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23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额度为2.50亿元人民币,票面年利率为5.70%,期限为3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披露的《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7)。

  2023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于2026年6月28日到期,公司已完成该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兑付。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公告编号:2026-047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春柳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成大恒润(大连保税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大恒润”)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春柳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

  同日,公司向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出具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成大恒润向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春柳支行

  担保最高额度限制: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 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担保最高额度限制: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及实现债权和实现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律师费、翻译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以及主债务人应负担的其他各项成本及费用等)。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