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下午3: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18号公司16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4人,代表股份1,106,403,97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5.2276%。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人,代表股份1,092,573,42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4.16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7人,代表股份13,830,55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654%。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3人,代表股份14,224,57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957%。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的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每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05,910,4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4%;反对446,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3%;弃权4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731,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306%;反对446,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62%;弃权4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2%。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05,922,2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5%;反对434,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3%;弃权4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742,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136%;反对434,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32%;弃权4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2%。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098,572,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22%;反对7,783,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35%;弃权4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393,3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459%;反对7,783,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7208%;弃权4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2%。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4.01公司与控股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总表决情况:同意588,101,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9%;反对265,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1%;弃权4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911,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23%;反对265,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65%;弃权4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11%。
关联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517,990,089股)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4.02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总表决情况:同意630,972,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4%;反对265,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1%;弃权4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911,6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02%;反对265,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65%;弃权4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2%。
关联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475,118,896股)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4.03公司与公司原董事任董事的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总表决情况:同意630,969,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0%;反对268,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5%;弃权4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908,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812%;反对268,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55%;弃权4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2%。
关联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475,118,896股)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叶坚鑫律师、许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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