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ST达华 公告编号:2026—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受理。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被告5。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167,647,468.18元。
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广州市正大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广东南方爱视娱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分别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9 月 18 日出具《广东南方爱视娱乐科技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报告文号:正信验字(2017)第 0033 号、正信验字(2017)第 0079 号),本公司认为两份验资报告已审验确认公司已足额完成对广东南方爱视娱乐科技有限公司的实缴出资义务。但由于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判决结果尚未确定,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应对本次诉讼案件,全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并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受理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件,原告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南方爱视娱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达华物联网并购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瑞宝蓝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山市微远创新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已正式受理,案号为(2026)粤03民初2736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1:广东南方爱视娱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2:深圳达华物联网并购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3:深圳瑞宝蓝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4:中山市微远创新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被告5: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2、3、4、5以下合称为“南方爱视股东”)
(二)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1向原告支付赔偿款128,824,893.94元(赔偿款按照原告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安徽开开视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权纠纷一案的生效法律文书(一审案号:(2024)皖11民初69号;二审案号:(2025)皖民终203号)所确定的原告应支付的总额为计算依据)。
2、判令被告1向原告支付违约赔偿金38,647,468.18元(计算方式:赔偿金128,824,893.94元×30%)。
以上第1-2项诉讼请求合计人民币167,472,362.12元。
3、判令被告3、被告4、被告5向原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及保全担保费等全部维权费用。
(三)事实与理由
2018年12月18日,原告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佳集团”)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安徽开开视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开视界”)及相关方就康佳集团向阿里巴巴转让开开视界股权、阿里巴巴增资开开视界的事宜签署了《股东协议》,在《股东协议》中,康佳集团向阿里巴巴做出相关回购承诺。
2019年5月13日,康佳集团与被告广东南方爱视娱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爱视”)签署《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南方爱视娱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开开视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市之合作协议》(以下称“《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第三条之约定,若开开视界未能合格上市,根据《合作协议》,要求南方爱视承担其向阿里巴巴支付的包括股权回购款、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费等赔偿款共167,472,362.12元。
同时,康佳集团认为公司在内的南方爱视股东未实缴出资,且存在资本显著不足的情况,要求公司等股东对南方爱视的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2017 年4 月21 日,南方爱视委托广州市正大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其实收注册资本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正信验字(2017)第0033号验资报告。该验资报告显示公司已于2016年8月26日缴入注册资本299万元,并有南方爱视的银行对账单予以佐证。公司已实缴出资并由专门会计机构进行审验,也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17年8 月16日,南方爱视以增资形式引入新投资人,此次增资后,南方爱视注册资本已达1.3 亿元。新进股东出资后,南方爱视再次于2017 年9月18日出具验资报告(正信验字(2017)第 0079 号),公司认为自身已履行完实缴出资义务,且公司实际未参与南方爱视的经营。
由于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判决结果尚未确定,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应对本次诉讼案件,全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并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应诉通知书》。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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