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事项进行了统计(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已达到披露标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非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008.7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1.75%。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累计未披露诉讼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前期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2026年2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前期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2026年4月2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及公司、子公司前期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2026年5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诉讼及子公司前期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2026年6月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及前期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2026年6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诉讼及子公司前期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2026年6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及前期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涉及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截至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外,其他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二《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表》。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将通过积极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加强经营活动中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改善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减少损失,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本次披露的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将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附件一:累计未披露诉讼案件情况统计表
附件二: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表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1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滘头滘兴南路22号科恒股份3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恩先生
6、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
8、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9人,代表公司股份数76,696,3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8375%。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公司股份数10,569,6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363%;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35人,代表公司股份数66,126,7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001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35人,代表公司股份数10,940,7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710%。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6,310,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67%;反对351,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77%;弃权3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54,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719%;反对351,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82%;弃权3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99%。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周奋律师、王欢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2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唐芬女士的辞任报告。唐芬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唐芬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唐芬女士的辞任会导致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公司董事会选举出新一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前,唐芬女士将继续履行非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非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工作。
唐芬女士原定任期为2024年8月28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芬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721,0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辞去上述职务后,唐芬女士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变动的规定及相关承诺。
公司董事会对唐芬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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