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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芯联集成

  股票代码:688469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绍兴日芯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临江路518号-6(承诺申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绍兴硅芯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临江路518号-12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6年6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日芯锐

  1.基本信息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硅芯锐

  1.基本信息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日芯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芯锐企业管理(上海)有限责任公司,硅芯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芯锐企业管理(上海)有限责任公司,日芯锐与硅芯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相同,日芯锐与硅芯锐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日芯锐与硅芯锐因归还到期借款需要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日芯锐、硅芯锐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7,265,800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253%。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完成暨减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除上述已完成的减持计划外,日芯锐、硅芯锐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日芯锐持有公司股份2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8%;硅芯锐持有公司股份230,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29日,日芯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3,19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574%;硅芯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4,07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679%。本次权益变动后,日芯锐持有公司202,80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1935%;本次权益变动后,硅芯锐持有公司216,32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064%,具体情况如下: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

  1、以上表格中,持股比例按照公司现有总股本8,382,687,172股计算

  2、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绍兴日芯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赵奇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绍兴硅芯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赵奇

  签署日期:2026年6月29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绍兴日芯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赵奇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绍兴硅芯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赵奇

  签署时间:2026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69        证券简称:芯联集成        公告编号:2026-029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9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临江路518号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赵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列席11人;

  2、 董事会秘书张毅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余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拟对外出售资产及技术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启捷、宋怡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在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69      证券简称:芯联集成     公告编号:2026-031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出售资产及技术授权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已披露的拟对外出售资产及技术授权的交易概述

  芯联先进集成电路制造(绍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芯联先进 ”)作为“芯联12英寸车规级数模混合芯片制造项目”(以下简称“四期项目”)的实施主体,拟建设一条5万片/月的12英寸集成电路数模混合芯片生产线。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芯联集成”)在四期项目正式启动前,先行投入了研发资源并形成了相应的研发成果,以加快关键技术验证与客户产品导入进程,为芯联先进独立运营提供完整的专利权利依据支撑,保障项目平稳过渡与持续创新。鉴于芯联先进现已具备独立承接该项目的能力与条件,芯联集成及其子公司芯联越州集成电路制造(绍兴)有限公司、芯联先锋集成电路制造(绍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联集成及其子公司”)拟向芯联先进转让并同步授权实施与之配套的专利及非专利型专有技术,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推动四期项目尽快实现产业化落地。2026年6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拟对外出售资产及技术授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对外出售资产及技术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二、 进展情况

  2026年6月29日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拟对外出售资产及技术授权的议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各方已签署相关交易协议。根据协议约定,芯联集成及其子公司将转让并同步授权实施与之配套的专利及非专利型专有技术给芯联先进,交易价格为12.11亿元(不含增值税)。后续交易双方将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交易标的所有权转让、授权许可、款项支付等相关手续。

  三、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出售资产及技术授权的事项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资源配置效率,保障四期项目平稳过渡与持续创新,推动项目尽快实现产业化落地。本次资产出售及技术授权事项将对公司2026年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以公司年审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按计划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后续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69         证券简称:芯联集成       公告编号:2026-030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完成

  暨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前,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联集成”或“公司”)股东绍兴日芯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日芯锐”)持有公司股份216,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58%;芯联集成股东绍兴硅芯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硅芯锐”)持有公司股份230,4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75%。日芯锐和硅芯锐均为员工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芯锐企业管理(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前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已于2026年5月1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股东日芯锐、硅芯锐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27,265,800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253%。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日芯锐、硅芯锐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29日,日芯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3,19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574%;硅芯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4,07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679%。

  ●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为日芯锐、硅芯锐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后,日芯锐、硅芯锐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为419,134,2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减少至4.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减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 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 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三、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二)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基本情况

  四、 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日芯锐和硅芯锐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日芯锐和硅芯锐不再是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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