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6-06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2.8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00%,其中对下属公司担保余额为22.65亿元,对其他单位/个人的担保余额为0.20亿元(均系为房地产项目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贷款担保及为饲料采购客户提供的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下属公司贺州市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贺州京基智农”)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2025-076)。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贺州京基智农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担保额度。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2026-054)。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京基智农智慧园区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智慧园区”)、深圳市京基智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店管理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数科互娱科技传媒(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科互娱公司”)为贺州京基智农向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以下简称“北部湾银行贺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额在公司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对象基本信息
(二)被担保对象股权结构
贺州京基智农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 被担保对象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四)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贺州京基智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智慧园区、酒店管理公司分别与北部湾银行贺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控股子公司数科互娱公司与北部湾银行贺州分行签署《抵押合同》。
1、《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债权人: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
保证人: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京基智农智慧园区运营有限公司、深圳市京基智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债务人:贺州市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
(2) 主债权: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享有的债权,主合同为债权人与债务人自2026年6月30日至2029年6月30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签订的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含续贷、展期)、融资(含押汇、代付)、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理(含再保理、应收账款买断)、福费廷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不论该债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也不论该债权是否在最高额保证设立前已经产生,保证人均同意承担保证责任。本合同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捌仟万元整。
(3)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保证人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变卖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等)。
(5)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出具保函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立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确定的主债权到期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为分期履行的,则每期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2、 《抵押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抵押人:数科互娱科技传媒(深圳)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债权人):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
(2) 主债权:抵押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抵押权人依据主合同享有的债权;主债权的金额和期限依主合同之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期限为12个月。
(3) 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抵押物保管费用、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债务人应向抵押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以及抵押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变卖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等)。
(4)抵押物:数科互娱公司不动产。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系为了满足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有利于确保下属公司融资的顺利进行,推进其业务稳步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且担保发生额在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不含本次担保)为123.91亿元,其中对下属公司担保总额度为38.91亿元,对其他单位/个人的担保总额度为85.00亿元(系为房地产项目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贷款担保及为合作养殖户、饲料采购客户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2.8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00%,其中对下属公司担保余额为22.65亿元,对其他单位/个人的担保余额为0.20亿元(均系为房地产项目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贷款担保及为饲料采购客户提供的担保)。
公司及下属公司无任何逾期担保情形,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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