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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暨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6-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包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部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部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12日、2026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26)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6年6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及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97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最高成交价为10.2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16元/股,成交总金额约999.87万元。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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