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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6-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3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3日

  4、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太子路1号新时代广场1301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公司董事李朝晖先生(董事长吕斌先生、副董事长潘建良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会议,经全体董事推选)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130人,代表股份731,687,7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385%(相关比例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四位小数,下同)。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542,472,4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817%;出席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28人,代表股份189,215,2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569%。

  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及股东代理人共127人,代表股份69,209,4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681%。

  2、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735,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708%;反对1,46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17%;弃权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周俊律师和戴余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会全套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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