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0 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6】024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或“年审会计师”)、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对《问询函》所提及的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落实,现将《问询函》所涉及问题回复如下。
本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项目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系数据四舍五入造成的。
问题1、关于经营业绩
年报显示,公司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69亿元,归母净利润-1463.81万元,扣非后净利润-2287.57万元,上年也出现第四季度亏损的情况。外销营业收入为3.96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3.47%,同比增长4.51%,毛利率为29.62%,较上年增加4.12个百分点。此外,全资子公司德马工业、莫安迪2025年分别实现净利润8,637.26万元、13,656.11万元。
请公司:(1)结合往期定期报告、收入和成本确认模式、同行业情况等,说明近两年第四季度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2)列示境外前五大客户的名称、主营业务、销售金额、产品或服务、结算条款及回款金额,结合收入成本变动,说明毛利率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3)列示并表范围内其他子公司的业绩、内部交易抵消等情况,说明德马工业、莫安迪净利润远超公司归母净利润的原因。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结合往期定期报告、收入和成本确认模式、同行业情况等,说明近两年第四季度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
1、利润表
2025年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2024年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2、公司业务模式、收入确认模式与行业季节性特征说明
(1)核心业务模式
公司所处自动化物流装备行业,主营业务为自动化物流输送分拣系统、关键设备及其核心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为客户提供物流输送分拣和智能仓储等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广泛应用于国内外电商、新零售、快递、高端制造、医药等领域。
自动化物流输送分拣系统及关键设备业务,公司经营模式以项目制为主,系统项目金额较高、实施周期较长,收入确认对当期业绩影响较大,项目的收入确认时间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通常,公司系统业务的验收多集中于下半年,经营业绩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波动风险,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业务模式基本一致。
核心部件业务,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进行核心部件的生产。制造部门制定详细的生产计划,进行生产调度、管理和控制,及时处理订单在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确保生产计划能够顺利完成。
(2)收入确认模式
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具体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1)商品销售收入公司的商品销售收入主要包括自动化物流输送分拣系统、自动化物流输送分拣关键设备、物流输送分拣核心部件,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为:
自动化物流输送分拣系统及其关键设备销售中需要安装并带电调试的,按照合同要求安装调试完成,并取得购货方验收环节的验收证明时确认;
自动化物流输送分拣系统及其关键设备销售中不需要安装并带电调试的,按照合同要求安装竣工,并取得购货方的竣工证明时确认收入;
物流输送分拣核心部件:国内销售时,在客户收到商品并签收时确认销售收入;出口销售时,在取得报关单等单据时确认销售收入。
2)技术服务收入
公司在已根据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内容约定提供了相应服务,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款项的证据,相关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予以确认收入;
合同明确约定服务成果需提交报告书并经客户验收确认的,再取得客户验收的报告书时确认收入;合同明确约定服务期限的,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按提供服务的进度或次数分期确认收入。
公司收入确认政策未发生重大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与同行业公司(兰剑智能、科捷智能、中科微至等)的收入确认政策一致。
(3)同行业情况
2025年及第四季度同行业财报数据:
单位:万元
2024年及第四季度同行业财报数据: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见,由于同行业各公司业务结构不同,系统项目实施周期和确认收入节点不同,各公司在第四季度确认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存在一定的差异化。
3、近两年第四季度亏损的具体原因
(1)2025年第四季度亏损主要原因
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9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3.81万元,比前三季度平均归母净利润减少5,123.82万元,主要原因如下:
1)收入结构变动,整体毛利下降
2025年德马科技(合并):
单位:万元
2025年莫安迪子公司: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见,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合并收入为4.69亿元,比前三季度平均增加6,417.63万元(增加15.84%);合并毛利为11,658.05万元,比前三季度平均减少770.83万元(减少6.20%);合并毛利率为24.83%,比前三季度平均减少5.84个百分点。
全资子公司莫安迪2025年第四季度收入占比29.82%,比前三季度45.38%降低15.56个百分点;毛利率27.04%,比前三季度33.29%减少6.25个百分点。莫安迪终端客户主要系电商企业、快递物流服务商等,为确保终端客户“双11“购物高峰期间的分拣处理能力,莫安迪销售的该部分设备绝大部分需在前三季度完成设备的销售,故莫安迪第四季度为销售淡季,营业收入及产量均下降,产量下降导致产品单位固定成本增加,毛利率下降。营业收入及毛利率下降,导致2025年第四季度毛利额比前三季度平均减少2,336.71万元(减少38.17%)。
2)管理费用增加,对当期利润产生影响
2025年第四季度,管理费用3,797.78万元,比前三季度平均增加666.29万元,主要有飞书软件系统和“产业大脑”软件系统等无形资产摊销增加133万元,专利费增加66万元,薪酬增加35.00万元,差旅费增加56.50万元,年终奖补提90.40万元等。
3)减值计提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当期利润造成重大影响
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28.38万元、资产减值损失3,352.51万元,合计减少利润约4,080.89万元;比前三季度平均增加3,511.20万元,主要有以下原因:
公司与P客户于2025年10月业务诉讼纠纷调解达成一致,调解书已送达客户,同时发现客户经营持续恶化、现金流彻底断裂,未按调解书应付日期支付货款,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该客户所有涉及业务在第四季度予以单项100%计提减值,计提金额3,679.18万元;
2025年第三季度末,公司例行对自动化物流输送分拣系统业务项目情况进行滚动预测,筛查并识别出海外某项目有预计亏损风险,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该项目计提合同履约成本减值,第四季度计提金额733.90万元;
2025年,公司与W客户的某项目纠纷胜诉结案,并在2025年10月和11月实现应收款项收回,于第四季度冲回以前年度累计已计提减值,冲回金额725.98万元。
由于公司系统业务的收入确认(项目验收)集中于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账龄增加变化导致减值计提比例增加,此因素导致2025年第四季度减值计提增加702.89万元。
账龄计提减值规则:
4)递延所得税资产调减,所得税费用增加
2025年第四季度所得税费用1,325.31万元,对承接部分国内项目业务母公司的前期未弥补亏损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会计处理进行审慎判断,基于更严谨的角度,减少德马科技递延所得税资产907.49万元,导致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907.49万元。
(2)2024年第四季度亏损主要原因
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9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6.20万元,比前三季度平均归母净利润减少6,318.90万元,主要原因如下:
1)收入结构变动,整体毛利下降
2024年德马科技(合并):
单位:万元
2024年莫安迪子公司: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见,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合并收入为3.39亿元,比前三季度平均减少3,350.50万元(减少8.99%);合并毛利为7,749.51万元,比前三季度平均减少3,341.65万元(减少30.13%);合并毛利率为22.84%,比前三季度平均减少6.91个百分点。
全资子公司莫安迪2024年第四季度收入占比24.65%,比前三季度31.86%降低7.21个百分点;毛利率29.28%,比前三季度36.25%减少6.97个百分点。莫安迪终端客户主要系电商企业、快递物流服务商等,为确保终端客户“双11“购物高峰期间的分拣处理能力,莫安迪销售的该部分设备绝大部分需在前三季度完成设备的销售,故莫安迪第四季度为销售淡季,营业收入及产量均下降,产量下降导致产品单位固定成本增加,毛利率下降。营业收入及毛利率下降,导致2024年第四季度毛利额比前三季度平均减少1,856.73万元(减少43.13%)。
2)自动化物流输送分拣系统及关键设备业务发生大额成本亏损
母公司自动化物流输送分拣系统及关键设备业务韩国某项目合同金额2,068.80万美元,于2022年验收确认收入。项目交付运行后,因项目质量纠纷项目现场发生较大整改支出,该项目在2024年第四季度发生成本亏损968.69万元。
3)其他收益调减
2024年第四季度,其他收益57.41万元,比前三季度平均减少473.34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确认其他收益的500万政府专项补贴收入,截止2024年年底尚未完成政府验收,于2024年第四季度调整计入递延收益,将在获得政府验收后计入其他收益。
4)减值计提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当期利润造成重大影响
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033.75万元、资产减值损失2,608.45万元,合计减少利润约3,642.20万元;比前三季度平均增加损失3,252.71万元,主要有以下原因:
W客户的某项目于2024年第三季度在法院立案,根据案件梳理资料及客户反诉需求,预计诉讼周期较长且回款率不确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该客户涉及业务在第四季度予以单项100%计提减值,计提金额743.16万元;
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得知L客户破产,债权清偿比例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该客户所有涉及业务在第四季度予以单项100%计提减值,计提金额315.70万元;
由于公司系统业务的收入确认(项目验收)集中于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账龄增加变化导致减值计提比例增加,此因素导致2024年第四季度减值计提增加1,542.70万元;
账龄计提减值规则:
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开展年度库存盘点与物料整理工作,筛查并识别因技术迭代、项目方案变更等原因造成难以再利用的呆滞物料,对其计提存货减值,第四季度计提金额872.27万元。
5)递延所得税资产调减,所得税费用增加
2024年第四季度所得税费用1,148.63万元,对承接部分国内项目业务子公司的前期未弥补亏损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会计处理进行审慎判断,基于更严谨的角度,减少子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1,071.76万元,导致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1,071.76万元。
(二)列示境外前五大客户的名称、主营业务、销售金额、产品或服务、结算条款及回款金额,结合收入成本变动,说明毛利率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1、境外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前五大境外客户第一、二、四、五名系自动化物流输送分拣系统及其关键设备业务,第三名系物流输送分拣核心部件业务。
2、境外收入成本及毛利率变动情况
公司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其中:子公司德马工业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外销毛利率2025年度较2024年度增加4.11%,主要系子公司浙江德马工业设备有限公司加大海外市场推广投入,从而2025年度外销收入较2024年度增加3,254.72万元所致。浙江德马工业设备有限公司系物流输送分拣核心部件业务,外销毛利率较高,2025年度较2024年度外销毛利增加1,641.99万元。
3、外销收入函证回函情况:
单位:万元
注1:未发函部分由多笔小金额项目累加组成,未发函部分主要通过上述对收入确认的程序确认。
4、对回函不符和未回函的营业收入执行替代程序:
(1)核对回函不符的原因;
(2)取得销售合同、订单并核对;
(3)取得出库单并核对;
(4)取得报关单并比对;
(5)取得客户验收单并核对;
(6)对客户报告期回款进行测试;
(7)取得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
(8)外销收入未回函替代情况:
单位:万元
(三)列示并表范围内其他子公司的业绩、内部交易抵消等情况,说明德马工业、莫安迪净利润远超公司归母净利润的原因。
各公司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子公司浙江德马工业设备有限公司、江苏莫安迪科技有限公司为物流输送分拣核心部件业务,该业务2025年度盈利性较强,故浙江德马工业设备有限公司和江苏莫安迪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有较高的净利润。母公司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德马物流技术有限公司、乾纳智能装备(湖州)有限公司主要系自动化物流输送分拣系统及其关键设备业务,该业务2025年度盈利性较弱。母公司扣除子公司德马工业分红后的净利润系-7,456.85万元,上海德马物流技术有限公司净利润-2,727.44万元、合计亏损10,184.29万元,系德马工业、莫安迪净利润远超公司归母净利润的主要原因。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亏损的主要原因系子公司莫安迪第四季度盈利性不如前三季度,公司第四季度计提金额较大的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确认金额较大的递延所得税费用;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亏损的主要原因系子公司莫安迪第四季度盈利性不如前三季度,韩国某项目第四季度发生大额成本亏损,公司第四季度计提金额较大的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确认金额较大的递延所得税费用,冲回前三季度确认的未满足确认条件的政府专项补贴收入;公司近两年第四季度亏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2、公司外销毛利率增长的主要原因系物流输送分拣核心部件业务外销毛利率较高,该业务外销收入2025年度较2024年度增加,外销毛利率增长具有合理性;针对境外收入,我们执行收入函证、替代测试、获取验收单及报关单等资料查证外销收入金额等程序,公司外销收入真实准确。
3、德马工业、莫安迪净利润远超公司归母净利润的主要原因系莫安迪和德马工业系物流输送分拣核心部件业务,该业务2025年度盈利性较强;母公司、上海德马系自动化物流输送分拣系统及其关键设备业务,该业务2025年度盈利性较弱,母公司扣除子公司德马工业分红后的2025年度净利润和上海德马2025年度净利润均为较大负值。
问题2、关于主要客户
年报显示,2025年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9,438.0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3.40%,其中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和第五名为新进的前五名客户。
请公司:(1)列示前五大客户的具体情况,包括名称、成立时间、主营业务、采购产品、订单金额、销售模式、是否系终端客户、前期有无合作、收入及应收款项确认及匹配情况;(2)说明公司近年来前五大客户变动的主要原因和合理性,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潜在关联关系。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列示前五大客户的具体情况,包括名称、成立时间、主营业务、采购产品、订单金额、销售模式、是否系终端客户、前期有无合作、收入及应收款项确认及匹配情况;
单位:万元
接上表:
由上表可见,前五大客户第二、四名系自动化物流输送分拣系统及其关键设备业务,第一、三、五名系物流输送分拣核心部件业务。前五大客户成立时间均较长,前期与公司均有合作,前五大客户收入与应收款项确认相匹配。
(二)说明公司近年来前五大客户变动的主要原因和合理性,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潜在关联关系。
1、2025年度前五大客户明细
单位:万元
2、2024年度前五大客户明细
单位:万元
3、前五大客户变动的主要原因和合理性
2025年度新增前五大客户中第三名客户、第五名客户系子公司江苏莫安迪科技有限公司的客户,江苏莫安迪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收入2025年度较2024年度大幅增加,且第三名客户和第五名客户系江苏莫安迪科技有限公司的老客户,故第三名客户和第五名客户进入公司2025年度前五名客户。
2025年度新增前五大客户中第二名客户、第四名客户系母公司的客户,母公司的业务主要系自动化物流输送分拣系统及其关键设备业务,自动化物流输送分拣系统及其关键设备业务由于施工周期和验收周期较长,该类业务的大客户确认大项目的收入在各年度间存在不平衡性,导致公司每年的前五大客户会有较大变化。
综上,公司销售前五大客户变动合理,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前五大客户与公司、控股股东均不存在潜在关联关系。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前五大客户成立时间均较长,前期与公司均有合作,销售模式均为直销,除第二名客户为集成商客户外,其余均系终端客户,2025年度前五大客户收入确认金额为39,438.02万元,应收款项15,250.03万元,2025年末应收款项占比38.67%,收入与应收款项确认相匹配。
2、公司前五大客户变动主要原因系物流输送分拣核心部件业务的子公司江苏莫安迪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及公司自动化物流输送分拣系统及其关键设备业务的大客户确认大项目的收入在各年度间存在不平衡性,变动具有合理性,前五大客户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潜在关联关系。
问题3、关于应收款项
年报显示,公司2025年末应收账款余额62,471.25万元,同比增长14.13%。其中,账龄3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3,639.52万元,同比增长116.75%。同时,对湖北普罗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坏账准备2,008.1万元、2,796.8万元,合计4,804.9万元,计提比例100%,理由为预计难以收回。此外,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6,956.99万元,其中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6935.78万元,同比增长85.36%。
请公司:(1)列示应收账款前十大客户名称、对应项目、金额、账龄、交易内容、期后回款等信息,说明该客户是否存在信用减值迹象,是否存在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不充分的情形;(2)列示账龄3年以上应收账款的主要客户、销售内容及金额、合同约定账期及逾期情况等,说明长期未能回款的原因,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3)结合公司与湖北普罗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历史、合同签署时间、销售内容、销售金额、结算条款、潜在关联关系等,
说明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真实准确;(4)列示报告期末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的票据类型、主要客户、金额、银行名称、到期期限、业务背景及相关交易对方情况,说明期末余额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列示应收账款前十大客户名称、对应项目、金额、账龄、交易内容、期后回款等信息,说明该客户是否存在信用减值迹象,是否存在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不充分的情形;
单位:万元
接上表
应收账款前十大客户中第四名客户2025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存在信用减值迹象,已按期末余额100%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第六名客户2025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存在信用减值迹象,已按期后未回款余额100%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客户不存在信用减值迹象,已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不存在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不充分的情形。
(二)列示账龄3年以上应收账款的主要客户、销售内容及金额、合同约定账期及逾期情况等,说明长期未能回款的原因,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单位:万元
接上表
客户B期后已全部回款,客户C期后已回款864.00万元。客户D、客户A期末余额主要系质保款,待与客户核对完成后可支付,已按应收账款账龄计提坏账准备。客户E、客户F、客户G、客户H、客户I、客户J已按期末余额100%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三)结合公司与湖北普罗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历史、合同签署时间、销售内容、销售金额、结算条款、潜在关联关系等,说明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真实准确;
1、湖北普罗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末应收款项对应的主要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接上表
2、与湖北普罗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情况分析
本公司与普罗格集团具有长期的合作关系,自2018年以来合作历史已达7年,上述销售合同累计金额11,616.50万元,累计回款6,811.60万元,尚未收回应收款项4,804.90万元,已全额计提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坏账准备。合同约定的销售内容主要为自动化物流输送分拣系统及其关键设备,该交易是基于普罗格集团为其终端客户交付自动化物流输送分拣系统及其关键设备的需求,具有真实的业务背景。
根据双方合同约定,主要结算方式为:30%预付款、30%到货款、30%终验款、10%质保款。这种结算条款是基于普罗格集团的资金安排、项目实施进度以及行业惯例制定的,符合我司资金管理需求,具有商业合理性。本公司无法收回普罗格集团应收款项主要系由于对方经营异常,无力支付。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等平台进行了穿透核查。经确认,普罗格集团与本公司及其董监高、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股权控制关系、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联关系,系本公司的独立第三方客户,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公司根据项目情况,对应获取确认收入相关的项目收货单、竣工单、验收单等单据,相关收入确认真实准确。
(四)列示报告期末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的票据类型、主要客户、金额、银行名称、到期期限、业务背景及相关交易对方情况,说明期末余额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
1、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接上表
(下转D43版)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