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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成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6-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6月30日,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王德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许丽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胡未熹女士辞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及主席、提名委员会委员,萧志雄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席。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上述离任产生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空缺职务进行补选。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委任王德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及主席,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行使职权,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相同,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生效;委任许丽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席,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行使职权,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相同,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生效。王德忠先生及许丽君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离任、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8)。

  本次补选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风险管理委员会:由王德忠先生、刘长奎先生、童朋方先生组成,其中王德忠先生为委员会主席。

  提名委员会:由童朋方先生、张廷安先生、许丽君女士组成,其中童朋方先生为委员会主席。

  审计委员会:由许丽君女士、刘长奎先生、童朋方先生组成,其中许丽君女士为委员会主席。

  公司及董事会对胡未熹女士及萧志雄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以及为公司改革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2026-022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C座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1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李宜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陶甫伦先生列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9.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2.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笛、任嘉宁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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