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66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公告编号:2026-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30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171号远洋宾馆三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
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经剔除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已回购的公司股份数额。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张铭文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公司董事长张铭文先生,执行董事王坤辉先生,非执行董事叶承智先生、张雪雁女士、郑晓哲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邵瑞庆先生、陈国樑先生、吴大器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总会计师胡海兵先生、董事会秘书蔡磊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一) 2025年年度股东会
1、 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注:表决比例均保留四位有效数字,按四舍五入计算,下同。
2、 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0 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及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的议案
3.01议案名称:本公司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2议案名称: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0 议案名称:关于选聘公司2026年度A+H股财务报告审计师、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
5.01议案名称:选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A股财务报告审计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2议案名称:选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3议案名称:选聘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26年度H股财务报告审计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0 议案名称:关于购买中远海运散运10艘散货船的议案
7.01议案名称:购买中远海运散运8艘21万吨级散货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2议案名称:购买中远海运散运2艘6.4万吨级散货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申请核定本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授予公司董事会回购A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授予公司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
1、议案名称:关于授予公司董事会回购A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授予公司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三) 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
1、 议案名称:关于授予公司董事会回购A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授予公司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累积投票议案
(四)2025年年度股东会
1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五)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2、 累积投票议案
1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六)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25年年度股东会第8-10项议案、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全部议案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2025年年度股东会暨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林琳、冯璐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暨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866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公告编号:2026-023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建15艘8.7万吨级
多用途粮食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远海运发展”)拟通过间接全资子公司海南中远海发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海发海运”)委托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重工”)所属大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重工”)建造15艘8.7万吨级多用途粮食船(以下简称“标的船舶”),交易总金额478,5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上述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已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
过去12个月,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Oriental Fleet SHIPPING 11 Limited通过概括继受造船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方式,向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散运”)全资子公司WAI FUNG SHIPPING LIMITED(以下简称“惠丰公司”)购入8艘在建的21万吨级散货船,交易总金额为转让款138,731.13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及剩余造船款42,448万美元(不含税);公司全资子公司Oriental Fleet SHIPPING 12 Limited通过概括继受造船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方式,向中远海运散运全资子公司MARIENVOY SHIPPING LIMITED购入2艘在建的6.4万吨级散货船,交易总金额为转让款2,498.97万美元(不含税)及剩余造船款4,615万美元(不含税)。
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海南中远海发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海发航运”)曾委托大连重工新造23艘8.7万吨级散货船,交易总金额 733,7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海南海发航运委托舟山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新造 6 艘21万吨级纽卡斯尔型散货船,交易总金额316,8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关于前述关联交易,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中远海发关于购买10艘在建散货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于2025年10月31日公告的《中远海发关于新建23艘8.7万吨级散货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于2025年7月30日公告的《中远海发关于新建6艘21万吨级散货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本次交易为公司通过间接全资子公司海南海发海运委托中远海运重工所属大连重工建造15艘8.7万吨级多用途粮食船。本次交易将就每一条船舶签署独立的建造合同,双方议定的单船船价为31,9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合计金额为478,5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本次交易目的和原因详见本公告“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6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远海运发展全资子公司委托大连重工建造15艘8.7万吨级多用途粮食船的议案》。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6年6月2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参加会议的董事8名,有效表决票为8票。本议案同意3票,关联董事张铭文先生、王坤辉先生、叶承智先生、张雪雁女士、郑晓哲先生对该项议案均回避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已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外,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
二、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大连重工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大连重工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与大连重工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连重工日常经营状况正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大连重工新造的15艘8.7万吨级多用途粮食船。
交易标的为新建船舶,权属清晰,不涉及历史财务数据。本次交易涉及的具体合同金额详见本公告“五、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部分。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
本次交易双方议定的单船船价为31,9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合计金额为478,5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照价格、技术能力和交付时间表等具体要求,通过与有能力建造并交付同样类型船舶的主要造船厂询价并经综合评价,大连重工的造船能力、船价、交船期、付款比例、建造经验等核心商业条件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综合优势。此外,大连重工为本公司在建船舶的建造商,对本公司新建船舶各项要求更为熟悉。
2.标的资产的具体定价情况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标的船舶的价格均按公平原则,参考并按不高于建造相同类型船舶的市场报价确定。本次交易的协议条款及交易价格是基于公平原则及一般商业条款磋商厘定,交易价格符合新造船市场价格,且付款条款、技术条款及交付日期均符合公司的要求。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本次交易将就每一条船舶签署独立的建造合同,因相同船型的建造合同主要条款内容均保持一致,因此汇总说明如下:
(一)买方:海南海发海运;
(二)卖方:大连重工
(三)合同价格:每艘船舶的价格为人民币31,900万元(不含税),但可能会根据下文所述的合同条款而有所调整。
(四)合同价格调整
有关船舶的建造要素(即航速、载重量、主机燃油消耗)未能达到建造合同项下约定的标准,则建造合同项下应付的合同价格可进行下调。如交船日期自规定的交船日期之后延误超过建造合同项下约定的期限,则建造合同项下应付的合同价格可进行下调,或海南海发海运有权根据延误情况拒绝该船舶及撤销建造合同。
(五)付款进度安排: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将合同价格分五期支付给卖方,较小比例的合同价格应在前四期支付,而大部分的合同价格应在船舶交付时的第五期支付。
(六)船舶交付时间:预计首船于2029年6月15日或更早的时间交付,其他陆续于2030年底前交付。
(七)合同的修订:建造船舶所依据的规格和计划可在建造合同签订后由其订约方进行书面修改及/或更改,但前提是此类修改及/或更改或其累积改动根据大连重工的合理判断。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下述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之日起生效:
(1)各方完成本合同的签署,即本合同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及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2)本合同获各方各自内部审批机构审批通过;
(3)本合同获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批准。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及影响
公司围绕航运物流产业主线,专注于以集装箱制造、集装箱租赁、航运租赁为核心业务,以投资管理为支撑,实现产融投一体化发展,努力打造具有中远海运特色的世界一流航运产融运营商。
公司积极把握航运产业绿色低碳化发展趋势,进一步落实公司航运产融运营商战略发展规划,提升价值发现和价值创造能力。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进一步发挥产融协同优势,提升公司船舶资产规模和质量,夯实公司船舶租赁业务的发展基石,贡献长期稳定收入与现金流,提高公司整体财务稳健性,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动力。同时,依托海南自贸港政策红利,协同航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深耕“造、租、运”人民币应用场景,进一步深化人民币在国际航运领域实践运用,提升市场竞争实力。
(二)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三)本次新造的标的船舶将长期经营性期租给中远海运散运下属惠丰公司经营。每艘船舶的租赁期为自船舶交付日起的240个月±120天;船舶预计将于2029年中至2030年底陆续交付。在考虑船舶燃料动力改造升级后,每艘船舶交付后预期年租金约将不超过人民币3860.61万元(不含税)。租赁期末船舶资产由出租人负责处置,承租人无购买船舶资产的义务。因中远海运散运属于公司关联方,该等租船交易构成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经营租赁服务总协议》项下的一项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经营租赁服务总协议》确定的原则,在股东会已批准的交易额度内实施该等租船交易。
(四)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6月29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远海运发展全资子公司委托大连重工建造15艘8.7万吨级多用途粮食船的议案》《关于与中远海运散运开展20艘8.7万吨级多用途粮食船租赁业务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条款为一般商业条款,相应协议的条款及对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与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独立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关于中远海运发展全资子公司委托大连重工建造15艘8.7万吨级多用途粮食船的议案》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证券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2026-022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 “中远海发”)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6年6月2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6年6月30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有效表决票为8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铭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本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张铭文先生担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各专门委员会主席及委员与原第七届专门委员会组成保持不变,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
1.投资战略委员会:张铭文(主席)、王坤辉、叶承智、张雪雁、郑晓哲、邵瑞庆、陈国樑
2.审计委员会:邵瑞庆(主席)、张雪雁、陈国樑
3.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吴大器(主席)、邵瑞庆、陈国樑
4.薪酬委员会:邵瑞庆(主席)、陈国樑、吴大器
5.提名委员会:陈国樑(主席)张铭文、张雪雁、邵瑞庆、吴大器
6.执行委员会:张铭文(主席)、王坤辉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
1.同意续聘王坤辉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同意续聘胡海兵先生担任公司总会计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同意续聘杜海英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同意续聘于涛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同意续聘俞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同意续聘胡彦芳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同意续聘张明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同意续聘蔡磊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香港上市规则下的公司秘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公司同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审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续聘总会计师事项进行审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除其各自简历已披露的外,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持有公司股票情况,详见《中远海发2025年年度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中远海运发展全资子公司委托大连重工建造15艘8.7万吨级多用途粮食船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海南中远海发海运有限公司委托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所属大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建造15艘8.7万吨级散货船。上述船舶的单船船价为31,9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15艘船舶合计交易金额478,5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含资本化费用后15艘船舶总投资合计约为487,033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有关本次船舶建造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媒体刊登的《中远海发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建15艘8.7万吨级多用途粮食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张铭文先生、王坤辉先生、叶承智先生、张雪雁女士、郑晓哲先生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因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均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团”)控股的子公司,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本项船舶建造关联交易的交易规模已达到股东会审批的标准,因此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会前召开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对本事项进行审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中远海运发展全资子公司委托中船澄西建造5艘8.7万吨级多用途粮食船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海南中远海发海运有限公司委托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建造5艘8.7万吨级散货船。上述船舶的单船船价为31,9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5艘船舶合计交易金额159,5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含资本化费用后5艘船舶总投资合计约为162,345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有关本次船舶建造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媒体刊登的《中远海发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建9艘干散货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与中远海运散运开展20艘8.7万吨级多用途粮食船租赁业务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海南中远海发海运有限公司将上述合计20艘8.7万吨级多用途粮食船交付后,以经营性期租模式长期出租给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散运”)下属惠丰海运有限公司经营,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每艘船舶的租赁期为自船舶交付日起的240个月±120天;船舶预计从2029年6月起至2030年12月陆续交付。在考虑船舶燃料动力改造升级后,每艘船舶交付后预期年租金约将不超过人民币3860.61万元(不含税)。租赁期末船舶资产由出租人负责处置,承租人无购买船舶资产的义务。
因中远海运散运及其子公司均为中远海运集团控股的子公司,属于本公司关联方,上述租船交易构成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经营租赁服务总协议》项下的一项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经营租赁服务总协议》确定的原则,在股东会已批准的交易额度内实施该等租船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张铭文先生、王坤辉先生、张雪雁女士、叶承智先生、郑晓哲先生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公司于会前召开2026年第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对本议案进行审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中远海运发展全资子公司委托中船大连建造2艘21万吨级散货船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海南中远海发海运有限公司向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造2艘21万吨级散货船(“甲醇+氨”燃料预留)。上述船舶的单船船价为52,8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2艘船舶合计交易金额105,6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含资本化费用后2艘船舶总投资合计约为107,4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有关本次船舶建造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媒体刊登的《中远海发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建9艘干散货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与中远海运散运开展2艘21万吨级散货船租赁业务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海南中远海发海运有限公司将上述新建2艘21万吨级散货船在交付后,以长期经营性期租模式出租给中远海运散运所属惠丰海运有限公司经营,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每艘船舶的租赁期为自船舶交付日起的240个月±120天, 预计从2029年10月起至2030年8月陆续交付。在考虑船舶双燃料动力改造升级后,每艘船舶交付后预期年租金约将不超过人民币5940.24万元(不含税)。租赁期末船舶资产由出租人负责处置,承租人无购买船舶资产的义务。
因中远海运散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均为中远海运集团控股的子公司,属于本公司关联方,上述租船交易构成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经营租赁服务总协议》项下的一项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经营租赁服务总协议》确定的原则,在股东会已批准的交易额度内实施该等租船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张铭文先生、王坤辉先生、张雪雁女士、叶承智先生、郑晓哲先生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公司于会前召开2026年第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对本议案进行审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中远海运发展全资子公司委托青岛北海建造2艘21万吨级干货船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通过间接全资子公司东方富利海运11有限公司,向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中国船舶集团青岛北海造船有限公司投资建造2艘21万吨级干货船(“甲醇+氨”燃料预留)。上述船舶的单船船价为61,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2艘船舶合计交易金额122,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含资本化费用后2艘船舶总投资合计约为124,6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有关本次船舶建造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媒体刊登的《中远海发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建9艘干散货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与中远海运散运开展2艘21万吨级干货船租赁业务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东方富利海运11有限公司将上述新建2艘21万吨级干货船交付后,以光租模式将上述2艘船舶长期出租给中远海运散运所属惠丰海运有限公司运营,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每艘船舶的租赁期为自船舶交付日起的240个月±120天, 预计从2029年11月起至2030年6月陆续交付。在考虑船舶双燃料动力改造升级后,每艘船舶交付后预期年租金约将不超过人民币4553.42万元(不含税)。租赁期末船舶资产由出租人负责处置,承租人无购买船舶资产的义务。
因中远海运散运有限公司或其指定所属公司均为中远海运集团控股的子公司,属于本公司关联方,上述租船交易构成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经营租赁服务总协议》项下的一项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经营租赁服务总协议》确定的原则,在股东会已批准的交易额度内实施该等租船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张铭文先生、王坤辉先生、张雪雁女士、叶承智先生、郑晓哲先生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公司于会前召开2026年第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对本议案进行审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公司董事会届时将另行发出股东会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66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公告编号:2026-024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建9艘干散货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远海运发展”)拟通过间接全资子公司海南中远海发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海发海运”)委托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集团”)下属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澄西”)建造5艘8.7万吨级多用途粮食船(以下简称“粮食船”),交易总金额159,5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公司拟通过间接全资子公司海南海发海运委托中船集团下属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大连”)投资建造2艘21万吨级散货船(“甲醇+氨”燃料预留)(以下简称“散货船”),交易总金额105,6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公司拟通过间接全资子公司东方富利海运11有限公司(Oriental Fleet SHIPPING 11 Limited,以下简称“东方富利海运11”)委托中船集团下属中国船舶集团青岛北海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北海”)投资建造2艘21万吨级干货船(“甲醇+氨”燃料预留)(以下简称“干货船”),交易总金额122,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以上交易后续简称为“本次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本次交易为公司通过子公司海南海发海运及东方富利海运11委托中船集团下属中船澄西、中船大连、青岛北海分别建造5艘8.7万吨级多用途粮食船、2艘21万吨级散货船、2艘21万吨级干货船。本次交易将就每一条船舶签署独立的建造合同,双方议定的对应类别单船船价分别为31,9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52,8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61,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本次交易总金额387,1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本次交易目的和原因详见本公告“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6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远海运发展全资子公司委托中船澄西建造5艘8.7万吨级多用途粮食船的议案》《关于中远海运发展全资子公司委托中船大连建造2艘21万吨级散货船的议案》《关于中远海运发展全资子公司委托青岛北海建造2艘21万吨级干货船的议案》。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6年6月2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参加会议的董事8名,有效表决票为8票,上述议案均获同意8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未达到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标准,因此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2.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3. 中国船舶集团青岛北海造船有限公司
4.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9艘干散货船,分别为由中船澄西新建的5艘8.7万吨级多用途粮食船,由中船大连新建的2艘21万吨级散货船(“甲醇+氨”燃料预留),由青岛北海新建的2艘21万吨级干货船(“甲醇+氨”燃料预留)。
本次交易标的为新建船舶,权属清晰,不涉及历史财务数据。本次交易涉及的具体合同金额详见本公告“五、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部分。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交易双方议定的单船船价分别为31,9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52,8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61,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本次交易合计387,1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照价格、技术能力和交付时间表等具体要求,通过与有能力建造并交付同样类型船舶的主要造船厂询价并经综合评价,中船集团旗下造船厂的造船能力、船价、交船期、付款比例、建造经验等核心商业条件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综合优势。此外,中船集团为本公司在建船舶的建造商,对本公司新建船舶各项要求更为熟悉。
2.标的资产的具体定价情况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标的船舶的价格均按公平原则,参考并按不高于建造相同类型船舶的市场报价确定。本次交易的协议条款及交易价格是基于公平原则及一般商业条款磋商厘定,交易价格符合新造船市场价格,且付款条款、技术条款及交付日期均符合公司的要求。
五、本次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本次交易将就每一条船舶签署独立的建造合同,因相同船型的建造合同主要条款内容均保持一致,因此汇总说明如下:
(一)5艘8.7吨级多用途粮食船
1.买方:海南海发海运
2.卖方:中船澄西(建造方)及中船贸易
3.合同价格:每艘船舶的价格为人民币31,900万元(不含税),但可能会根据下文所述的合同条款而有所调整。
4.合同价格调整
有关船舶的建造要素(即航速、载重量、主机燃油消耗)未能达到建造合同项下约定的标准,则建造合同项下应付的合同价格可进行下调。如交船日期自规定的交船日期之后延误超过建造合同项下约定的期限,则建造合同项下应付的合同价格可进行下调,或海南海发海运有权根据延误情况拒绝该船舶及撤销建造合同。
5.付款进度安排: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将合同价格分五期支付给卖方,较小比例的合同价格应在前四期支付,而大部分的合同价格应在船舶交付时的第五期支付。
6.船舶交付时间:预计首船于2029年9月30日或更早的时间交付,其他陆续于2030年6月底前交付。
7.合同的修订建造船舶所依据的规格和计划可在建造合同签订后由其订约方进行书面修改及/或变更,但前提是此类修改及/或变更根据中船澄西的合理判断。
8.合同生效:
(1)经买卖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2)卖方收到中船集团对本新造船项目的批复;
(3)买方本项目租约生效。
(二)2艘21吨级散货船
1.买方:海南海发海运;
2.卖方:中船大连(建造方)及中船贸易
3.合同价格:每艘船舶的价格为人民币52,800万元(不含税),但可能会根据下文所述的合同条款而有所调整。
4.合同价格调整
有关船舶的建造要素(即航速、载重量、主机燃油消耗)未能达到建造合同项下约定的标准,则建造合同项下应付的合同价格可进行下调。如交船日期自规定的交船日期之后延误超过建造合同项下约定的期限,则建造合同项下应付的合同价格可进行下调,或海南海发海运有权根据延误情况拒绝该船舶及撤销建造合同。
5.付款进度安排: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将合同价格分五期支付给卖方,较小比例的合同价格应在前四期支付,而大部分的合同价格应在船舶交付时的第五期支付。
6.船舶交付时间:预计自2029年10月起至2030年8月陆续交付。
7.合同的修订建造船舶所依据的规格和计划可在建造合同签订后由其订约方进行书面修改及/或变更,但前提是此类修改及/或变更根据中船大连的合理判断。
8.合同生效:本次交易的合同经签署及执行后生效。
(三)2艘21吨级干货船
1.买方:东方富利海运11;
2.卖方:青岛北海(建造方)及中船贸易
3.合同价格:每艘船舶的价格为人民币61,000万元(不含税),但可能会根据下文所述的合同条款而有所调整。
4.合同价格调整
有关船舶的建造要素(即航速、载重量、主机燃油消耗)未能达到建造合同项下约定的标准,则建造合同项下应付的合同价格可进行下调。如交船日期自规定的交船日期之后延误超过建造合同项下约定的期限,则建造合同项下应付的合同价格可进行下调,或东方富利海运11有权根据延误情况拒绝该船舶及撤销建造合同。
5.付款进度安排: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将合同价格分五期支付给卖方,较小比例的合同价格应在前四期支付,而大部分的合同价格应在船舶交付时的第五期支付。
6.船舶交付时间:预计自2029年11月起至2030年6月陆续交付。
7.合同的修订建造船舶所依据的规格和计划可在建造合同签订后由其订约方进行书面修改及/或变更,但前提是此类修改及/或变更根据青岛北海的合理判断。
8.合同生效:本次交易的合同经签署及执行后生效。
六、本次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及影响
公司围绕航运物流产业主线,专注于以集装箱制造、集装箱租赁、航运租赁为核心业务,以投资管理为支撑,实现产融投一体化发展,努力打造具有中远海运特色的世界一流航运产融运营商。
公司积极把握航运产业绿色低碳化发展趋势,进一步落实公司航运产融运营商战略发展规划,提升价值发现和价值创造能力。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进一步发挥产融协同优势,提升公司船舶资产规模和质量,夯实公司船舶租赁业务的发展基石,贡献长期稳定收入与现金流,提高公司整体财务稳健性,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动力。同时,协同航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深耕“造、租、运”人民币应用场景,进一步深化人民币在国际航运领域实践运用,提升市场竞争实力。
(二)本次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三)本次交易新造船舶后续租赁安排
1. 8.7万吨多用途粮食船租赁安排
本次新造8.7万吨多用途粮食船将长期经营性期租给中远海运散运下属惠丰公司经营。每艘船舶的租赁期为自船舶交付日起的240个月±120天;船舶预计将于2029年9月至2030年6月期间陆续交付。在考虑船舶燃料动力改造升级后,每艘船舶交付后预期年租金约将不超过人民币3860.61万元(不含税)。租赁期末船舶资产由出租人负责处置,承租人无购买船舶资产的义务。
2. 21万吨散货船租赁安排
本次交易新造的2艘21万吨散货船将长期经营性租赁给中远海运散运下属惠丰公司经营。每艘船舶的租赁期为自船舶交付日起的240个月±120天;船舶预计从2029年10月起至2030年8月陆续交付。在考虑船舶双燃料动力改造升级后,每艘船舶交付后预期年租金约将不超过人民币5940.24万元(不含税)。租赁期末船舶资产由出租人负责处置,承租人无购买船舶资产的义务。
3.21万吨干货船租赁安排
本次交易新造的2艘21万吨干货船将长期经营性光租给中远海运散运下属惠丰公司经营。每艘船舶的租赁期为自船舶交付日起的240个月±120天;预计从2029年11月起至2030年6月陆续交付。在考虑船舶双燃料动力改造升级后,每艘船舶交付后预期年租金约将不超过人民币4553.42万元(不含税)。租赁期末船舶资产由出租人负责处置,承租人无购买船舶资产的义务。
因中远海运散运属于公司关联方,该等租船交易构成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经营租赁服务总协议》项下的一项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经营租赁服务总协议》确定的原则,在股东会已批准的交易额度内实施该等租船交易。
(四)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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