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公告编号:2026-047
转债代码:118030 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由137,241,746.40 元(含税)调整为138,506,451.00元(含税)。
● 本次调整原因: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6月4日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手续,新增股份4,214,866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睿创转债”转股导致的新增股份为816股,公司总股本由465,736,088股增加至469,951,770股。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对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2025年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8日,公司总股本465,736,088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8,263,600股后的股本457,472,488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7,241,746.40 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如在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二、调整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自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手续,新增股份4,214,866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睿创转债”转股导致的新增股份为816股,公司总股本由465,736,088股增加至469,951,770股。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确定的“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原则,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69,951,770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8,263,600 股股份,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461,688,17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8,506,451.00元(含税)。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6-049
转债代码:118030 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收到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中信证券作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人,原指派保荐代表人为刘芮辰女士和安楠先生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法定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12月31日,因前述期限届满后本项目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信证券仍需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鉴于刘芮辰女士和安楠先生个人工作调整,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陈力先生和元彬龙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可转债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履行后续的持续督导职责。此次变更后,履行公司后续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陈力先生和元彬龙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刘芮辰女士和安楠先生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附件:陈力先生和元彬龙先生的简历
陈力
陈力,硕士研究生学历,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行委信息传媒组总监,拥有十四年投资银行工作经验,曾主持或参与平安电工、中国移动、海光信息、寒武纪、朗科智能、瀛通通讯等A股IPO项目,百度集团港股二次上市、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正元智慧可转债、瀛通通讯可转债、朗科智能可转债等项目。陈力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元彬龙
元彬龙,硕士研究生学历,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行委高级副总裁,拥有十年投资银行工作经验,曾主持或参与泓博医药、新芝生物、通易航天、和华瑞博、科英激光、大众口腔等IPO项目,创业慧康、泰坦科技等非公开发行项目。元彬龙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6-048
转债代码:118030 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
暨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一)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和2024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4年10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454,29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10%。上述股票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12个月,即自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二、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出售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严格遵守股票市场交易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管理委员会将对相关资产进行清算和分配等工作。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6-046
转债代码:118030 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
调整“睿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6年6月30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7日)期间,本公司可转债将停止转股,2026年7月8日起恢复转股。
● 调整前转股价格:38.94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38.65元/股
● 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6年7月8日
一、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9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15,646,9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9号”文同意,公司156,469.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2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睿创转债”,债券代码“118030”。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于2022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睿创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 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年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如在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本次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5月2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7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将对“睿创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整,由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导致的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相关规定,因公司派发2025年年度现金红利,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需相应进行调整。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派送现金股利:P1=P0-D;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格, P0 为调整前转股价格,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股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股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69,951,77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8,263,600 股股份,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461,688,170股。
本次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61,688,170×0.30)÷469,951,770≈0.29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调整中,P0为38.94 元/股,D为0.29元/股,代入公式计算 P1为38.65元/股。
综上所述,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8.94元/股调整为38.65元/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7月8日。
三、可转债转股停复牌情况
“睿创转债”于2026 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7日(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自2026年7月8日(除息日)起恢复转股。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睿创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35-3410615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6-045
转债代码:118030 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30元
● 相关日期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6年5月21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公司于 2026年 5月21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 2025年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69,951,770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8,263,600 股股份,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461,688,17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8,506,451.00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则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61,688,170×0.30)÷469,951,770≈0.29元/股
因此,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0.29)÷(1+0)
=(前收盘价-0.29 )元/股。
三、 相关日期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公司其余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无
3. 扣税说明
(1)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规定,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7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3)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股通”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其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该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7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4)对于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其所得税自行申报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30元。
五、 相关价格和比例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信息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睿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授予价格将相应调整,具体以公司后续相关公告为准。
六、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35-3410615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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