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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3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7月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广发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为“中概互联ETF广发”。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广发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26年7月3日暂停申购和赎回业务,并自2026年7月6日起恢复正常申购和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若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相关公告和交易确认情况。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日

  广发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7月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广发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内简称为“银行广发”,扩位简称为“银行ETF广发”。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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