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广利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及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发布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广利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博时广利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由。本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二、本基金合同的终止时间
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后,本公司组织基金托管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了清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广利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及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发布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广利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博时广利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
三、备查文件
1、《博时广利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广利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3、《博时广利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4、《博时广利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5、法律意见书
四、特别提示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详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 (免长途话费)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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