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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缴税款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6-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上市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增城香江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城香江”)近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下达的《税务处理决定书》(穗税三稽处【2026】78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鉴于增城香江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已申报缴纳46,438,267.98元,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已申报缴纳58,256,732.07元,可用2021年多缴纳税款抵缴2019年度应补企业所得税42,470,262.40元,用2021年、2022年多缴纳税款抵缴2020年应补企业所得税13,527,395.37元,抵缴后,本次检查2019年度、2020年度的应补税款为0元。

  对增城香江2019年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2,470,262.40元、2020年度应补企业所得税13,527,395.37元,从滞纳税款之日起,至税款上解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共加收滞纳金19,686,985.24元。本次补缴不涉及税务行政处罚,公司将按照税务机关要求补缴滞纳金。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上述补缴滞纳金将计入公司2026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减少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686,985.24元,最终以公司202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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