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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博时恒玺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7月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恒玺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博时恒玺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若截至2026年7月8日,本基金出现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办理申购、赎回、定投、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申购、赎回、定投、基金转换业务仍正常办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bosera.com

  客服电话:95105568(免长途话费)

  3、本公告解释权归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日

  关于博时高端装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博时高端装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现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博时高端装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6年5月29日,投票时间为自2026年5月29日起,至2026年6月29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6年7月1日在本基金的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由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截至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2026年5月29日,本基金总份额为45,198,809.83份;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0.00%。

  根据计票结果,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未达到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因此未达到法定的会议召开条件。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权益登记日仍为2026年5月29日。二次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高端装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以下简称“《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的有关约定,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对于投票而言,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投的有效表决票依然有效,但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进行投票的,则以最新的有效表决票为准;对于授权而言,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的,则以根据《持有人大会的公告》规定的授权效力确定规则确定的最新有效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高端装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高端装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高端装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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