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6-40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将参加由湖北证监局指导,湖北省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湖北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6年7月9日(周四)14:0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6-39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4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20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详见2026年6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8)。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80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最高成交价2.69元/股,最低成交价2.49元/股,成交总金额9,999,891.13元(含佣金等其它固定费用)。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比例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1、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将全部回购股份用于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3、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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