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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子公司发行境外债券 取得国家发改委审核登记证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19          证券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6-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发行境外债券情况概述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公司国际化融资渠道,优化整体债务期限与利率结构,更好地满足公司海外油田开发项目及其他项目的投资需求,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中曼石油(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曼香港”)拟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境外债券(自贸离岸债)(以下简称“本次境外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境外子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下发的《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发改办外债[2026]230号)(以下简称“登记证明”)。对于公司境外子公司中曼香港拟发行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等值)中长期境外债券并由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国家发改委予以审核登记。登记证明自出具之日起有效期1年。公司将根据本次境外债券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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