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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6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票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股票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如未能在股票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票,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票将予以注销。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2.42元/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票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票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具体内容请参见于2026年06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8)。

  一、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0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5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80,188,215股比例为0.17%,最高成交价为7.50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98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284,22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 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等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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