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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31版)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 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上接D31版)

  综上,公司在库存货均处于复检期内,未发现库龄超过对应产品复检期的存货。产品库龄长符合行业的特点,该部分存货仍具有使用价值及销售可能性,未发现滞销的情况。

  (五)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公司存货的盘点比例、对3年以上长库龄存货及减值计提履行的审计程序及有效性。

  年审会计师对存货盘点的说明

  1、本所已对公司期末存货执行了监盘程序。2025年末,本所对公司合并层面存货监盘金额占期末存货余额比例为31.68%。鉴于阿拉丁存货SKU数量庞大(共计40余万种),企业建立仓库年度循环盘点制度,各仓储区域每年至少完成一轮全面盘点。且审计人员现场监盘未发现存货账实不符的错报。综合考虑存货内控有效性、前期盘点无重大差异等因素,本次31.68%的存货抽盘比例,能够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合理确保存货余额的完整性、准确性。

  2、执行的监盘程序及有效性

  ①针对存货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解与测试,公司存货SKU数量约40余万种,存在种类多、数量大的特点,故着重测试存货盘点情况,抽取五个仓(华东、华中、华南、华北、西南仓)的管理实施控制测试;以公司华东仓的存货为样本,核对关键节点的执行情况,执行细节测试程序。

  ②针对存货的存放场所,检查仓库的费用支出及折旧计提;询问销售人员、仓库管理人员等了解存货存放地点情况,后续的存货监盘同步对仓库进行实地观察及监盘;

  ③获取公司的存货明细清单,根据公司存货的特点、盘存制度和存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情况,在评价公司存货盘点计划的基础上,编制存货监盘计划,对存货监盘作出合理安排。

  ④监盘实施阶段,全程参与公司年度存货盘点;观察存货保管环境、质量状况及公司盘点人员是否严格按盘点计划执行存货盘点;

  ⑤存货监盘结束后,编制对应公司的监盘小结及监盘报告,分析监盘情况,并评价;

  ⑥委托代销存货:向保管人执行函证程序,并于函证后附代销存货清单,共发出23封委托代销存货询证函,获取回函23封,回函全部相符。

  通过执行监盘程序,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期末存货是账实相符的。

  3、对3年以上长库龄存货及减值计提履行的审计程序及有效性

  除实施存货监盘程序外,针对库龄3年以上的存货,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获取存货库龄明细表:取得公司编制的期末存货库龄明细表,复核库龄划分是否准确;

  (2)复核库龄计算的准确性:了解公司库龄计算的方法,评估其合理性;

  (3)库龄与跌价比例匹配测试:结合公司的会计政策(按库龄分档计提跌价准备),测试计提比例是否符合政策规定,计算是否准确;

  (4)询问管理层:了解库龄3年以上存货形成的原因,及后续经营计划;

  (5)实地查看实物状态:是否锈蚀、破损、过期、技术淘汰、霉变、包装失效,判断能否正常销售或领用;

  (6)检查财务报表附注中关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库龄结构及跌价准备变动情况的披露是否充分、适当,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要求;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存货盘点制度设计合理、执行有效,存货账实相符,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相关规定。

  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年审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1、获取公司存货管理制度、仓储管理及盘点相关内控文件,访谈仓储、财务、供应链相关人员,对存货出入库、盘点、计价、库龄管理等关键流程执行穿行测试与控制测试,评价存货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性及执行有效性;

  2、实地执行存货监盘程序:对公司所有的仓储地点实施现场监盘,对存货数量、存放状况、呆滞毁损情况进行实地查看,核对仓库实物与系统台账、财务账面记录,关注异地仓、委托代管存货的真实性;

  3、获取存货进销存台账、存货收发单据、采购入库单、销售出库单、物流单据,选取样本执行存货出入库细节测试,核对采购、销售业务单据、发票、资金流水、账面记录的一致性;

  4、复核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过程,结合库龄、市场价格、滞销情况,检查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合理性;

  5、执行存货截止测试,抽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采购入库、销售出库单据,核查存货出入库时点是否恰当,是否存在存货、收入成本跨期确认错报;

  6、对委托代管存货,获取委托代管协议、对账单等资料,实施函证,确认存货权属与数量真实性。

  (二)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年审会计师认为:

  公司存货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执行有效;本期存货账实核对一致,存货权属清晰、数量真实准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恰当,存货账面余额真实、准确、完整。

  问题3:关于商誉及无形资产。

  年报显示,2025年公司商誉期末余额31,961.73万元,同比增加约171%,主要系公司合并喀斯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斯玛)新增商誉,未设置业绩承诺指标。无形资产期末账面价值11,596.97万元,同比增加约197%,主要系合并喀斯玛新增软件。

  请公司:(1)详细说明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包括资产组认定、预测期营业收入、收入增长率、毛利率、费用率、折现率等关键参数的取值依据及合理性,并与收购时的盈利预测进行对比分析;(2)结合喀斯玛报告期经营业绩、行业竞争格局、客户稳定性等,说明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及时;(3)补充因合并新增软件的具体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名称、用途、采购时间、供应商、开发方、账面价值、估值方法及估值假设、评估价值、预计摊销年限等,进一步说明软件资产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一)详细说明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包括资产组认定、预测期营业收入、收入增长率、毛利率、费用率、折现率等关键参数的取值依据及合理性,并与收购时的盈利预测进行对比分析;

  2025年末,公司商誉期末余额31,961.73万元,主要系并购上海源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喀斯玛控股有限公司形成,金额分别是11,808.97万元和20,152.76万元。报告期期末较上年末同比增加约171%,主要系公司合并喀斯玛控股有限公司新增商誉。

  1、资产组认定情况

  (1)本次进行减值测试的商誉初始形成于2025年8月,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喀斯玛81.96%的股权形成的非同一控制下的并购商誉。

  (2)2025年8月31日,喀斯玛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为7,753.80万元,确定的81.96%股权交易对价为26,098.91万元,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合并口径报表中形成归属收购方的并购商誉20,152.76万元,按100%口径还原后的完全商誉为24,588.53万元;

  (3)从经营架构看,喀斯玛控股为管理平台,自身无实际经营业务,其核心业务通过控股子公司喀斯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斯玛科技”)运营。在会计合并范围的界定上,仅喀斯玛科技纳入喀斯玛控股合并报表范围;其余长期股权投资虽持股比例较高,但被投资单位均为独立经营主体,喀斯玛控股仅作为联营企业按权益法核算,未参与其日常经营决策,故未纳入合并范围;

  (4)喀斯玛原系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旗下的国有科技服务企业,专注于科研服务与物资采购领域,为一站式科研物资采购与管理服务平台(即“喀斯玛科研采购电商平台”),面向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及生物医药企业等客户,提供涵盖试剂耗材、仪器设备、实验动物及技术服务等全品类的科研物资采购解决方案;

  (5)本次减值测试涉及的商誉相关资产组,为与“喀斯玛科研采购电商平台”运营相关的经营性长期资产组合。该资产组的会计主体为喀斯玛控股有限公司,其核心业务通过控股子公司喀斯玛科技具体运营;

  公司已将上述资产组认定为一个独立的资产组,其范围包含与喀斯玛科研采购电商平台运营相关的主要经营性资产。该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能够独立于其他资产组进行合理测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关于资产组认定的相关要求。

  2、预测期营业收入、收入增长率、毛利率、费用率、折现率等关键参数的取值依据及合理性分析

  (1)关键评估参数

  

  (2)参数选取依据

  ①收入

  喀斯玛科研采购电商平台的业务模式具有高频、小额、多客户的特点,收入构成主要为平台交易流水的服务费抽成、增值服务费、年费、自营销售收入等,客户通常不签订长期框架协议或大额在手订单。因此,收入预测难以依据在手订单进行,而是以历史年度收入为基数,结合平台业务流水增长率及行业整体增长趋势综合确定。

  根据《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2021年我国基础研究经费1,817亿元,2025年基础研究经费2,778亿元,比2024年增长11.1%,2021-2025年复合增长率11.2%,显示科研投入持续扩大。

  喀斯玛科研采购电商平台近三年入驻供应商数量增长率介于21.5%至38.6%之间,2025年头部采购商交易业务流水增长率达49%,平台整体业务流水规模较高。受客户单位经费审批流程影响,付款周期较长,收入确认以客户验收完成为前提,确认时点与资金到账时点存在一定时间差。综合考虑历史业务增长趋势、行业景气度及自身业务特点,管理层预测期内收入的复合年增长率约为6.5%。

  ②毛利率

  预测期毛利率以企业历史两年平均毛利率为基础确定。该历史期间企业经营已趋于稳定,毛利率波动较小,能够合理反映预测期内企业正常的盈利水平。

  ③期间费用率

  2025年,喀斯玛控股期间费用率为49.26%,高于预测期平均期间费用率45.80%,主要原因为:喀斯玛控股于2025年下半年实施组织架构调整,大幅削减管理人员并推行扁平化管理,年均节省管理费用约640万元。上述费用优化措施在2025年当年未完全体现,预计对后续年度期间费用率形成持续下行影响,故预测期平均期间费用率低于2025年水平具有合理性。

  ④折现率

  本次评估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定价模型(WACC,税前)。

  R(WACC,税前)=Re×We/(1-T)+Rd×Wd

  式中:

  Re:权益资本成本;

  Rd:债务资本成本;

  We:权益资本结构比例

  Wd:付息债务资本结构比例

  T:适用所得税税率。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则本次评估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定价模型(WACC,税前),WACCBT为14.42%。

  挂牌交易时点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0月31日,折现率(WACC)为11.05%,换算为税前口径(WACCBT)为13.00%。

  两次评估选取的可比公司一致,折现率差异主要系评估基准日变动导致的客观参数变化(如无风险利率、市场风险溢价、β系数等),符合评估基准日客观市场环境差异的实际情况。

  3、与收购时盈利预测的对比分析

  收购喀斯玛时,公司基于当时的市场环境、用户规模及喀斯玛科研采购电商平台交易活跃度编制了盈利预测。2025年下半年,喀斯玛科研采购电商平台实际经营业绩基本达到收购时盈利预测的预期水平,平台交易活跃度稳步提升,入驻供应商数量持续增长。预测期息税前利润对比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本次减值测试预测EBIT较收购时点预测整体偏低,差异率在4%-12%之间。主要原因系:评估基准日不同,所依据的市场环境、行业竞争态势及企业经营预期发生变化,评估机构基于最新经营数据及行业趋势进行了审慎调整,预测更为稳健。

  (二)结合喀斯玛报告期经营业绩、行业竞争格局、客户稳定性等,说明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及时;

  1、2025年下半年喀斯玛科研采购电商平台实际经营业绩基本达到收购时盈利预测的预期水平,喀斯玛科研采购电商平台交易活跃度稳步提升。喀斯玛已实现市场化独立运作,注册会员达24.7万家,入驻科研机构1,800多家,年交易额近40亿元,并与阿拉丁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客户基础稳固;

  2、本次减值测试以2025年实际经营业绩为基期,预测期收入复合增长率6.5%,低于行业基础研究经费11.2%的历史增速,期间费用率已考虑2025年下半年管理人员削减及扁平化管理带来的约640万元年化节省,折现率参数随基准日市场变化客观调整,关键参数取值审慎合理;

  3、经测试,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高于其包含完全商誉的账面价值,未发生减值。针对行业竞争加剧等不确定性因素,本次减值测试已充分识别相关减值迹象,并对关键参数进行审慎取值,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三)补充因合并新增软件的具体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名称、用途、采购时间、供应商、开发方、账面价值、估值方法及估值假设、评估价值、预计摊销年限等,进一步说明软件资产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在2025年8月31日的合并对价分摊中,识别了以喀斯玛电商平台软件为基础的账外无形资产,包括自主研发的平台软件及相关专利,记录于控股子公司喀斯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和孙公司四川喀斯玛融通科技有限公司。初始评估值为7,581.20万元,摊销年限为10年;具体情况如下:

  核心专利情况:

  

  软件著作权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单位:元

  

  喀斯玛电商平台作为科研物资采购电商平台,其核心竞争力建立在上述软件及专利技术之上。从业务本质看,平台软件及相关专利是企业未来持续盈利的基础,其价值体现在通过技术壁垒获取超额收益的能力,专利和软件协同发挥作用,本次按照一个整体,对无形资产合并评估。2025年喀斯玛电商平台注册会员达24.7万家,入驻科研机构1,800多家,年交易额近40亿元,目前已发展为较为成熟的化学品电商平台,同类成熟体系在市场上较少,其客户既覆盖生命科学和物理科学全领域、全过程,又涵盖民口科研与军工科研全范围,平台具有较高的附加值和使用价值。

  被收购方在历史期间将研发投入全部费用化,导致相关资产未在账面确认。

  根据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要求,将喀斯玛平台相关软件及专利按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报表范围,相关软件及专利作为业务运营的核心资产具有较高的附加值和使用价值,因此确认了较大金额的软件无形资产。上述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

  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年审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1、获取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提供的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基础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与形成商誉相关的公司的历史财务数据和经营数据;

  2、获取并检查期末管理层提供的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评估报告,对评估专家进行访谈,评价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客观性、专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

  3、查阅评估报告,了解评估报告选用的评估方法、关键假设、估值模型,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关键参数和重要假设进行评价,利用评估专家的工作,检查商誉是否存在减值;

  4、检查收购公司经营业绩,对比预测业绩与实际业绩的差异,分析差异原因,评价未来现金流量预测的合理性和可靠性;

  5、检查商誉减值计提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商誉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二)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年审会计师认为:

  公司管理层进行的商誉减值测试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商誉减值测试关键参数的确定和依据是合理的,测算充分考虑了业绩指标的变化对关键假设指标的影响。各资产组商誉减值测试符合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趋势,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问题4:关于货币资金及有息负债。

  年报显示,公司期末货币资金6.97亿元,其中受限资金2,580万元,主要系冻结银行存款。短期借款0.50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0.60亿元,长期借款2.81亿元,应付债券总额为3.66亿元。公司2025年末资产负债率为56.22%,较期初的35.72%大幅上升。

  请公司:(1)补充说明货币资金的具体存放情况,包括存放机构、金额、账户性质、利率、受限情况等;(2)结合月均货币资金规模、利率水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等,量化分析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的匹配性;(3)结合公司业务开展需要、资本开支计划、带息债务的用途、期限及利率水平,分析说明在货币资金较多的情况下维持大额有息负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4)结合货币资金、现金流等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以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回复:

  (一)补充说明货币资金的具体存放情况,包括存放机构、金额、账户性质、利率、受限情况等;

  货币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包括存放机构、金额、账户性质、利率、受限情况等信息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货币资金余额69,743.30万元。主要存放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等大型商业银行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均为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及短期定期存款,利率水平参照各银行挂牌利率执行。受限资金2,580.88万元,其中司法冻结金额为2,557.39万元,其余23.48万元为保函保证金所致。

  涉及司法冻结的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1)阿拉丁试剂(上海)有限公司与上海鼎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讼情况

  2025年6月10日,阿拉丁试剂(上海)有限公司工程施工方上海鼎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工程款结算合同纠纷向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5)沪0120民初10835号】,导致阿拉丁试剂(上海)有限公司账户被冻结16,553,412.23元。

  (2)喀斯玛控股有限公司与天津荣达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讼情况

  2025年6月5日,喀斯玛股东之一的天津荣达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股权转让纠纷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5)京0108民初84028号】,导致喀斯玛控股有限公司账户被冻结9,015,039.56元。

  (二)结合月均货币资金规模、利率水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等,量化分析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的匹配性;

  2025年度,公司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的匹配性分析如下:

  单位:元

  

  根据上表,公司货币资金规模的月度加权平均余额(不含喀斯玛)约为4.22亿元,月均经营性支出4300余万元,资金规模能覆盖公司经营性支出需求。同时,公司全年利息收入460余万元,活期存款利率在0.05%,同年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区间约为1.35%-2.05%,据此测算年度利息收入与公司披露的利息收入金额基本匹配。

  (三)结合公司业务开展需要、资本开支计划、带息债务的用途、期限及利率水平,分析说明在货币资金较多的情况下维持大额有息负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5年末总债务为7.57亿元,其中短期债务为1.1亿元,长期债务为6.47亿元,短期债务占总债务比为14.55%。公司维持大额有息负债的原因及合理性如下:

  (1)公司收购喀斯玛控股支付对价2.61亿元,增加了中长期资金需求。

  (2)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全部使用完毕,应付债券余额3.66亿元。2026年4月30日,阿拉丁可转债“阿拉转债”已完成转股,“阿拉转债”完成摘牌。

  (3)公司业务处于快速扩张期,产品SKU持续扩充,配套流动资金需求增加。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流动比率2.04,速动比率1.37,短期偿债能力处于合理区间。

  (四)结合货币资金、现金流等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以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2025年末货币资金余额69,743.30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40,057.08万元,同比增长164.38%,公司应收款项回款良好,给予客户的信用期限范围小、额度低,因此经营性现金流入能力较强。在资产结构上,报告期末流动比率2.04,速动比率1.37,均处于健康水平。截至2026年4月30日,应付债券已提前赎回,公司流动性总体保持安全,未发现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流动性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有息负债的结构及期限匹配,合理规划资金使用,做好现金流管理,确保公司资金链条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年审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1、获取公司全部银行账户资料、明细账、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对所有银行实施函证,将银行流水与账面记录双向核对,核查资金收支真实性;取得司法冻结裁定书、保函协议等文件,核实受限资金具体情况,检查相关披露是否完整准确;

  2、整理各账户存款类型、期限及执行利率,重新测算月均货币资金对应的理论利息收入,结合月度经营性资金支出,分析利息收入与资金规模、经营需求的匹配性;

  3、获取各类有息负债借款合同、放款凭证、资金使用台账、股权收购协议、募投相关资料,核查债务利率、期限及实际用途,结合公司业务扩张、资本开支等资金需求,分析大额货币资金下维持有息负债的合理性,并核查期后可转债转股相关资料;

  4、分析公司经营现金流、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偿债指标,结合货币资金存量、债务到期安排评估流动性风险,核查公司现金流管控、债务优化等风险应对措施的可行性;

  (二)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年审会计师认为:

  公司已披露货币资金存放、利率、受限等信息真实完整,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匹配合理;公司有息负债主要用于股权收购、募投项目及日常经营周转,存续带息负债具备商业合理性。公司货币资金充裕、经营性现金流向好,短期偿债指标健康。

  问题5:其他问题。

  年报显示,(1)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1,208.02万元,同比增长约56.6%,高于营业收入增速。(2)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8,126.54万元,其中代收商品款期末账面余额增加6,588.66万元。(3)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5.18亿元,其中押金及保证金新增约1.98亿元,代付商品款新增约2.36亿元。(4)本期公司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现金发生额4.47亿元,同比增加772%,主要系支付经营性往来款新增约4亿元。

  请公司:(1)结合信用政策、客户结构变化、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量化分析应收账款增速高于营收增速的具体原因,信用政策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列示应收账款前十名客户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是否为关联方、销售内容、金额、形成时间、账龄、逾期情况及期后回款情况;(2)说明喀斯玛平台代收代付业务模式的具体运作机制,列示代收代付款和待付费用的形成背景、时间、期限、主要交易对手方、是否关联方以及有无利益安排;主要代收、代付对手方与公司2025年客户及供应商的匹配关系;相关代收代付款流转路径、利息处理方式、存放银行及账户信息,公司为防范款项挪用建立的内部控制程序;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相关代收代付业务及款项存放安全性履行的审计程序及有效性;(3)结合具体收付项目、往来对象、合作历史,说明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回复:

  (一)结合信用政策、客户结构变化、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量化分析应收账款增速高于营收增速的具体原因,信用政策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列示应收账款前十名客户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是否为关联方、销售内容、金额、形成时间、账龄、逾期情况及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给予客户信用政策、客户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202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1,208.02万元,同比增长56.60%,高于营业收入30.39%的增速。主要原因系2025年8月收购喀斯玛公司,并于2025年9月份将其纳入合并报表引发的合并范围变动所致,公司原有主营业务的营收、应收账款增长匹配性正常,整体变动具备充分合理性,具体情况见下表:

  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比较情况

  单位:万元

  

  2025年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综上,报告期内合并报表层面应收账款增速高于营收增速,并非公司原有主营业务经营异常、信用政策放宽或回款能力下降导致,是由并购喀斯玛并纳入合并报表形成的口径差异影响。剔除并购喀斯玛公司的影响后,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速高于应收账款增长,主要系公司强化应收账款全流程管控,优化客户信用评级体系,收紧赊销授信标准;加大存量应收款催收力度,缩短回款周期等应收款项管理,优化和改善回款情况,经营性现金流质量改善,该财务指标变动具备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期末应收账款规模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小于其他同行业公司。

  经核查,前十名客户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应收账款前十名客户账龄等情况如下表:

  2025年末应收账款前十名客户                                                                           单位:万元

  

  (二)说明喀斯玛平台代收代付业务模式的具体运作机制,列示代收代付款和待付费用的形成背景、时间、期限、主要交易对手方、是否关联方以及有无利益安排;主要代收、代付对手方与公司2025年客户及供应商的匹配关系;相关代收代付款流转路径、利息处理方式、存放银行及账户信息,公司为防范款项挪用建立的内部控制程序;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相关代收代付业务及款项存放安全性履行的审计程序及有效性;

  1、业务形成背景

  2025年8月,公司通过拍卖方式收购喀斯玛公司,于2025年9月纳入报表合并范围。喀斯玛是原中科院下属深耕科技创新服务的专业化企业,喀斯玛平台集科研物资电子商城与科技创新服务为一体,以市场机制面向科研、教育、医疗及产业机构,重点解决科研物资“采购难、监管难、核算难”的“三难”问题,实现采购管理的“规范、安全、便捷”,为科研工作者提供全流程服务支持。交易品类涵盖生化试剂、实验耗材、电子电工、科研仪器、机电设备、技术服务等。

  喀斯玛日常业务流程:采购单位在平台供应商店铺下单,供应商接单、发货,采购商验货;供应商开票给采购单位、采购单位付款给供应商。

  喀斯玛代收代付业务流程:在日常业务开展过程中,部分采购单位为简化对账付款流程,由分散对接多家供应商改为统一通过喀斯玛平台集中结算,委托平台统一代付货款;部分供应商为减少多主体对账、账款催收成本,委托平台统一代收货款。基于终端采购单位、上游供应商实际结算的诉求,依托平台交易场景衍生代收代付的代理结算业务,相关业务订单均来源于平台入驻供应商线上店铺,货物由供应商直接交付给采购单位(部分供应商将货物送至约定地点,由平台配送至终端用户,下同),喀斯玛公司不拥有商品的所有权及定价权,在交易中不承担存货风险及信用风险,由此产生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中存在代收商品款和代付商品款。

  2、代收代付具体运作机制

  (1)业务运作机制

  喀斯玛平台在交易链条中作为代理人角色,商品控制权在供应商与采购方之间直接转移,喀斯玛平台不介入实物控制,但交易的订单、发货单、结算单等单据在平台上自动生成。

  ①采购方在喀斯玛平台向入驻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商品由供应商根据订单直接配送,采购商收到货物后形成验货单。在供应商认可前提下,采购商根据验货单定期生成结算单(如属供应商代结算的业务,通常由平台生成结算单),并注明委托喀斯玛结算,喀斯玛依据结算单向采购单位开具发票,确认其他应收款—代收商品款及对应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暂估存货和其他应付款—代付商品款及对应增值税进项税额(供应商代结算的业务,不作暂估处理)。

  ②喀斯玛日常依据供应商的发货单定期暂估入账其他应付款—代付商品款(暂估),收到供应商进项发票后,确认其他应付款—代付商品款及对应增值税进项税额,同时冲减暂估往来。

  ③对涉及代结算的业务,采购单位代结算的业务,喀斯玛通常与供应商没有约定账期,喀斯玛收到采购单位货款后及时向供应商付款。供应商代结算业务,喀斯玛按合同约定的账期与供应商结算货款,支付货款后冲减其他应付款-代付商品款;同时,喀斯玛按合同的约定,定期与采购单位结算款项,收到款项后冲减其他应收款-代收商品款。

  ④喀斯玛按照事前与供应商合同约定的服务费比例,单独向其开具服务费发票,并按净额法确认服务费收入。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规定,公司未在转让商品前取得商品控制权,按净额法核算服务费收入,购销货款通过代收代付往来核算。

  3、代收代付款、待付费用明细相关要素(形成时间、期限、交易对手、关联关系、利益安排)

  (1)形成时间:代收代付往来自2025年9月喀斯玛纳入合并范围起,随平台代理结算业务持续发生并滚存余额。

  (2)结算期限:按照平台与供需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约定账期执行。

  (3)交易对手方:代收、代付对手方均为与平台签约的采购单位和入驻平台供应商。代收、代付基于在平台上发生交易产生。

  ①2025年9-12月喀斯玛平台代收代付业务发生金额约4.8亿元。采购用户科研院所占比95.80%,如A研究院、B研究院、C研究院等,其中某体系占比10.3%,主要包括某1研究所、某2研究所、某3科学中心等;高校占比2%,如上海海洋大学、暨南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等;研发型企业占比1.7%,如云南某公司、中国某公司等;医疗机构占比0.2%,如四川某医院、中国某医院等;其他用户占比0.4%。按科研用户采购单位性质不同分类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②喀斯玛平台供应商主要为自主研发、生产并销售科研试剂、耗材及仪器的主体,以自主品牌通过平台直接面向终端科研用户销售的品牌商;以及经品牌商正式授权或买断式采购取得商品所有权后,在特定区域或领域内经销或代理销售品牌产品的中间渠道商。其中如西格玛、诺唯赞、阿拉丁等品牌商成交量占比51.79%;中间渠道商如郑州某公司、绵阳某公司、上海某公司等,成交量占比48.21%。按供应商不同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4)关联方关系:代收代付涉及的采购方、供应商均为市场化独立第三方,不存在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主体。

  (5)特殊利益安排:代收代付仅基于平台代理结算商业需求开展,结算价格、服务费标准按市场化合同约定执行,无变相资金占用、无偿拆借、隐性返利、利益输送等特殊安排。

  4、主要代收、代付对手方与公司2025年客户及供应商的匹配关系;相关代收代付款流转路径、利息处理方式、存放银行及账户信息,公司为防范款项挪用建立的内部控制程序;

  (1)代收、代付对手方为与平台签约的采购单位和入驻平台供应商。代收、代付基于平台产生的交易。

  2025年9-12月喀斯玛平台代收代付业务发生金额约4.83亿元,涉及采购单位238家,按采购单位数量统计,科研院所165家,占比69.3%,其中科院单位45家;高校30家,占比12.6%,研发型企业22家,占比9.2%,医疗机构13家,占比5.5%,其他8家,占比3.4%;按交易金额统计,科研院所占比95.8%,其中中科院所占比10.3%;研发型企业占比1.7%;医疗机构占比0.2%;其他用户占比0.4%。   平台供应商主要分为品牌商和中间渠道商,共1767家,其中品牌商数量占比47.8%,中间渠道商数量占比52.2%;按交易金额统计,品牌商占比51.8%;中间渠道商占比48.2%。

  2025年代收代付部分,从客户端看,科研院所以95.8%的交易金额占比构成绝对主力客群,其采购需求覆盖了平台上绝大多数活跃供应商;从供应商侧看,品牌商与中间渠道商在数量上接近各半,交易金额也基本均衡,两类供应商在不同客户类型中存在差异化匹配。

  (2)相关代收代付款流转路径:

  相关代付款流转路径:根据结算单金额,采购单位统一将货款(通常包含多家供应商货款)支付到喀斯玛,平台统一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相关代收款流转路径:根据发货单金额,喀斯玛按约定的账期支付供应商的货款,平台统一向采购单位收取货款(通常包含多家供应商货款)。

  (3)利息处理方式、存放银行及账户信息:喀斯玛为保证及时足额代付交易款项,在资金流转期间,代付款项均以活期存款形式存放于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存放银行及账户信息参见问题4关于货币资金及有息负债的回复(一)货币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包括存放机构、金额、账户性质、利率、受限情况。

  经测算,喀斯玛2025年9-12月代付款项孳息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注:每月利息=当月代付款项平均余额*年化利率÷12;活期年化利率以0.05%计

  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程序:公司制订了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办法》、《资金借贷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制度体系,资金使用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公司对资金安全高度重视,持续保障及时足额向供应商结算货款。自平台诞生以来,未发生资金挪用情况,未发生违约情况。

  5、年审会计师对相关代收代付业务及款项存放安全性履行的审计程序及有效性:

  (1)业务函证程序:对代收、代付业务的发生额以及往来余额实施函证,核实交易真实发生、余额准确;

  (2)货币资金函证:对公司各银行承办代理结算的银行账户货币资金实施专项双向核对及对余额实施函证,核实交易真实发生及期末余额准确性;

  (3)合理性分析测算:校验资金安全垫逻辑,验算公式:可随时支付的货币资金>代付商品款,判断代收代付资金流动性、兑付风险是否可控;根据期后(截至2026年2月28日)喀斯玛公司向供应商陆续结算付款情况,代收商品款与代付商品款期末余额及差异变动如下(单位: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代付商品款高于代收商品款1.72亿元;截至2026年2月28日,两者差异已收窄至0.30亿元,降幅达82.66%。

  (三)结合具体收付项目、往来对象、合作历史,说明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2025年度,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发生额6.83亿元,同比增加2184.44%,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发生额4.47亿元,同比增加772%,主要系收到和支付经营性往来款6.68亿元和4亿元。上述变化主要系喀斯玛平台纳入合并报表后,平台代收代付业务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核算,导致“收到/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大幅增长。

  喀斯玛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较大,主要来源于喀斯玛平台中部分采购单位和供应商提出特定需求,由喀斯玛平台提供代结算等服务所产生的。

  以上代结算交易模式所涉及的订单均来源于供应商店铺,货物主要由供应商直接交付给采购单位,喀斯玛公司不拥有商品的所有权及定价权,在该交易中不承担存货风险及信用风险,并由此产生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余额中新增代收商品款和代付商品款。

  根据以上所述,阿拉丁并购喀斯玛并纳入合并报表导致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大幅增长,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年审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1、查阅公司信用政策、授信审批资料,对比前后期间信用条款并结合客户结构、同业指标量化分析应收账款增速偏高原因;获取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及期后回款明细,核查前十大客户交易资料,实施函证、访谈程序,复核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合理性

  2、获取喀斯玛平台代收代付业务协议,访谈业务及财务人员,核查业务模式、交易对手、款项形成背景,对公司承办代理结算的银行账户实施双向核对及对余额实施函证、对代收、代付业务的发生额以及往来余额实施函证,核实交易真实发生及期末余额准确性。

  (二)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年审会计师认为:

  公司本期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应收账款增速高于营业收入具备合理商业原因;前十大客户交易真实,账龄划分无误,坏账计提充分,期后回款正常。喀斯玛代收代付业务具备真实商业背景,未发现未披露关联关系及利益安排,资金存放、流转可追溯,其他往来款、其他经营活动现金流大幅增长主要系平台代收代付、保证金往来业务扩张导致,变动具备合理性。

  特此公告。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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