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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46版)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并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上接D46版)

  从上表可见,还原期末未到期应收保理后,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06亿元,期初金额1.25亿,同比增长1.81亿元,增长比例146%。还原期末未到期贴现的应收票据后,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金额2.05亿,期初金额1.04亿,同比增长1.01亿元,增长比例97%。上述两项合计增长2.82亿元,相较于2025年全年30.38亿元营业收入而言,其占比较小,与以往年度不存在显著差异。

  2. 公司近年来信用政策变化的具体内容及商业合理性说明:

  (1) 信用政策变化的具体内容:

  随着市场环境变化,为支持经销商发展并缓解其资金压力,公司对信用政策进行了如下针对性调整:

  引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公司允许经销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货款结算。为控制风险,公司仅接受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认定的系统重要性银行签发的票据。该类银行信用等级高、承兑能力强,票据无法兑付的风险极低,相关款项回收不存在实质风险。

  实施阶段性信用授信:

  2024年12月:针对长期合作、资信良好且回款风险较低的经销商,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总授信额度内,于销售旺季(主要为春节及中秋期间)给予一定额度的信用支持,账期一般为90至180天。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所有获得授信的经销商均保持按期回款,未发生任何逾期或坏账情况。2024年12月至2025年6月期间,经董事会授权审批的总信用额度为3.59亿元。

  2025年5月以来:受政策调整影响,经销商下游客户资金周转放缓。为缓解经销商资金压力,除传统旺季外,公司在年度经营期间对部分经销商提供了信用支持。同时,公司严格管控渠道库存,授信对象仅限于渠道库存水平符合公司要求的经销商。2025年9月至2026年6月期间,经授权审批的总信用额度为3.5亿元。

  (2) 关于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及向下游压货的情况:

  公司上述授信安排系基于合理的商业经营需要,旨在应对市场波动及支持合作伙伴,不存在为刺激销售而向下游经销商压货的情形。理由如下:

  风控措施严密: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授信审批及持续监控机制,有效防范后续信用损失风险。

  库存管控严格:在提供信用支持的同时,公司严格筛选授信对象,仅针对渠道库存水平符合要求的经销商提供支持,从源头上避免了盲目压货。

  回款情况良好:截至目前,获得授信的经销商回款情况正常,未出现逾期或坏账,证明该信用政策调整并未导致实质性风险的失控。

  2. 补充披露2025年新增应收账款保理及票据贴现业务的具体原因,应收账款保理及票据贴现的前十大交易对手方名称、交易金额、交易时间、保理方/贴现方、保理费率/贴现利率,并说明相关交易对手方、保理方/贴现方与公司及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公司回复】:

  1. 2025年新增应收账款保理及票据贴现业务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5年新增应收账款保理、票据贴现业务,主要为盘活应收款项、加快资金回笼,补充经营现金流,保障日常生产经营周转所需资金。相关业务对应的前十大交易对手方、交易金额、交易时间、合作机构及费率/利率等明细,详见下表。本次应收账款保理合作方为上海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票据贴现合作方主要为中国工商银行成都金牛支行。上述两家机构系公司综合对比诸多金融机构的融资成本后择优合作。其中应收保理业务,公司在开展业务之前与多家合作银行沟通合作事项及业务诉求,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汇丰银行、浦发银行等,其中中国银行和浦发银行可做无追保理业务,综合比较融资成本(中国银行年化成本5%)及业务流程后,选择浦发银行(浦发银行年化成本2.95%-3.5%)。

  2. 应收账款保理及票据贴现的前十大交易对手情况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前十:

  单位:万元

  

  票据贴现业务前十:

  单位:万元

  

  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手方及合作金融机构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达成其他特殊利益安排。

  3. 结合相关合同条款、交易对手方资信及经营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保理及票据贴现是否附有追索权,相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回复】:

  1. 应收票据贴现:

  本公司仅允许经销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货款结算。

  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为控制风险,公司仅接受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认定的系统重要性银行签发的票据,本年度公司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承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上海银行、北京银行。该类银行信用等级高、承兑能力强,票据无法兑付的风险极低,相关款项回收不存在实质风险。本公司银行承兑汇票被追索的风险极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在票据贴现收到款项时,已将该部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故进行终止确认。

  2. 应收账款保理:

  (1) 业务背景与对象:

  本公司的保理业务均为买断型保理业务,保理银行按照规定承担买方信用风险。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均基于真实的交易背景,所涉应收账款均为合法、有效、权属清晰且不存在瑕疵的资产。本次保理业务的合作对象中,既有与公司合作多年、经营稳健、历史回款情况良好的存量经销商;部分新增合作经销商,其控股方为上述存量经销商,整体合作基础扎实,相关主体均不存在重大经营风险。

  (2) 关于追索权及风险转移的具体分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及其应用指南,公司针对“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转移情况分析如下:

  实质性风险已转移(信用风险与延期付款风险): 该批次应收账款对应的信用风险及延期付款风险,已在保理业务完成后实质性转移至银行。若经销商违约,银行无权向公司追偿。

  保护性条款不影响出表判断: 保理协议中约定的商业纠纷、交易合同争议风险等条款,其性质为保护性条款(旨在防范基础商务合同的效力瑕疵),而非对常规收款风险的分担。此类条款被触发的可能性极低,不构成公司对金融资产保留了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因此不影响终止确认的判定。

  历史数据印证: 截至2025年末,应收账款保理款余额27,144.15万元,具体到期时间及偿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如上表,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2026年4月28日),保理应收款17,217.39万元已全部按期偿付。截至目前,保理款项银行已全部收回。可见,公司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所涉经销商,均于保理到期日前按时向银行完成偿付,进一步印证了风险转移的实际效果。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保理业务前后,所承担的风险已发生显著变化,不再承担该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及延迟付款风险。该应收账款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均已转移至银行,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关于终止确认的相关条件,相关会计处理合规。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一) 会计师的核查程序

  1、了解与应收账款赊销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是否合理,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获取全部保理协议、票据贴现协议,逐条检查合同条款,重点核查业务是否附带追索权、是否存在回购义务、隐性担保等相关约定。

  3、向办理贴现、保理业务的银行及金融机构实施函证。

  4、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 金融资产转移》规定,结合合同条款、风险报酬转移情况,复核公司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是否合规。

  (二) 核查意见

  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就2025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公允反映而言,我们没有发现上述公司回复内容与我们在审计中获取的相关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问询函问题三:年报显示,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价值39.11亿元,占总资产的46.37%,同比增长21.62%。其中,自制半成品35.74亿元,占存货的91.4%,同比增长22.31%;库存商品1.86亿元,同比增长40.3%;存货周转天数由2024年1134天上升至2025年2095天,显著延长。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0.18亿元,上年同期计提0.13亿元。请公司:

  1. 分产品列示最近3 年存货的具体构成、库龄结构、存放地点、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计提情况,说明在收入同比大幅下降的情况下存货持续增长的原因,公司存货周转天数明显延长且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1. 近3 年公司存货的存放地点:

  

  2. 近3年存货的库龄、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自制半成品为公司基于未来发展方向,对无消化方案的基酒计提的减值。

  库存商品及包装物为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定期对成品酒及包装物进行回顾,综合考量存货库龄结构、市场销售表现、行业走势及未来经营规划等因素,审慎评估存货跌价风险并计提相应的跌价准备。

  开发产品系公司早期房地产开发的位于蓉上坊一期、二期的车位,2017年公司依据车位的市场价值情况计提相关减值准备,后续年度,公司持续对车位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无进一步减值迹象。

  3. 2025年末,存货增长及存货周转天数延长的原因

  存货周转天数变动情况如下:

  

  存货周转天数=存货平均账面价值÷营业成本×360。从上表来看,本期存货周转天数同比增加961天,主要源于两方面因素:

  (1)存货平均账面价值同比增加7.29亿元。公司存货以自制半成品为主,自制半成品平均账面价值较上年增加6.69亿元,主要系公司邛崃全产业链基地(一期)已建设完成正式投产。2025年末,邛崃自制半成品共计11,837.87吨,70,830.26万元。此外,为落实公司以更高年份酒体实现品质跃升的发展目标,公司主动加大基酒储备,推高了存货平均规模。受基酒储备增加影响,自制半成品周转天数同比增加877天,成为整体周转天数延长的关键因素。

  (2)营业成本同比下降2.5亿元。主要系销售量下滑,2025年白酒行业进入调整阶段,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产品销售承压,导致销量下降。营业成本下滑进一步拉长了存货周转周期。

  2. 结合期末存货构成、终端销售价格走势、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回复】:

  1. 公司近3年白酒产品平均售价情况

  

  2. 存货跌价准备测算过程 :

  

  从上表来看,公司2025年度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单位成本,不存在减值迹象,但公司仍出于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存货进行回顾,综合考量存货库龄结构、市场销售表现、行业走势及未来经营规划等因素,审慎评估存货跌价风险并计提相应的跌价准备。

  综上,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准确。

  3. 结合自制半成品的主要构成、生产方式、酿造周期、基酒储备安排及行业惯例,说明自制半成品占存货比例超过90%且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公司回复】:

  1. 公司核心产品生产周期与库存周期

  

  自制半成品主要为窖池酿造产出的基酒,生产工艺主要为:五粮投入窖池发酵约3个月后,经蒸馏产出基酒,根据基酒品质进行分级管理并分类储存,基酒存储约3年后方可用于生产不同产品,其中普通基酒用于生产中端产品,库存周期3年及以上;优质基酒用于生产次高端及高端产品,库存周期4-15年及以上。

  2. 公司近3年自制半成品账面余额

  单位:万元

  

  3. 自制半成品占比存货比例超过90%且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自制半成品占存货比例超90%且持续增长,具备充分合理性,原因如下:

  (1)生产工艺决定库存结构。公司白酒产品全生产周期较长,其中自制半成品(基酒)存储周期长达3至15年不等,占全生产周期的绝大部分。为确保有充足且品质匹配的基酒可供各档次产品连续生产,公司必须提前储备足量不同年份的自制半成品,因此自制半成品在存货中占比较高。

  (2)新增产能推动库存增长。邛崃全产业链基地(一期)投产,基酒产能增加,基酒产出规模上升,产能扩充带动库存规模增长。

  (3)品质战略主动加大储备。为落实公司以更高年份酒体实现品质跃升的发展目标,公司主动加大基酒储备,导致自制半成品规模增长。

  4. 同行业可比公司自制半成品占存货比例情况

  

  从上表来看,公司自制半成品占存货的比例近3年未发生明显变化,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一) 会计师的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与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是否合理,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获取公司盘点计划及盘点结果,了解公司的存货盘点方法及复核程序,评价管理层存货盘点程序的适当性,并对存货实施监盘;

  3、对公司存货采购业务实施细节测试,选取样本检查采购合同、入库单、发票、付款单据等原始资料,核查采购业务发生的真实性、入账金额的准确性;

  4、获取公司期末存货明细表,选取样本执行计价测试,检查期末余额计价的准确性;

  5、了解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评价计提方法的适当性,并复核计提金额是否正确。

  (二) 核查意见

  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就2025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公允反映而言,我们没有发现上述公司回复内容与我们在审计中获取的相关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问询函问题四:年报显示,2025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24亿元,同比由正转负,年报解释称,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减少,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流较去年同期减少,同时邛崃项目转运营后原辅料采购及人员费用等现金流出增加。公司报告期内采购金额11.13亿元,同比减少22.01%,同时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13.78亿元,同比增加22.64%。公司近三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累计约17.48亿元,主要用于邛崃全产业链生产基地项目(一期)、(二期)建设,预算金额分别为27.56亿元、40.48亿元。请公司:

  1. 补充披露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与净利润差异较大的原因,采购金额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差异较大的原因;

  【公司回复】: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与净利润差异较大的原因:

  2025年度公司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如上表所示,2025年度公司净利润为40,588.8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2,430.90万元,两者差异为102,019.70万元。从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过程来看,差异主要系以下因素所致:

  (1)存货增加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余额增加71,317.98万元。存货规模增长,主要系邛崃一期项目正式运营后,公司基于生产连续性及中长期产品储备规划,稳步增加原辅料采购、扩大基酒产能。按照行业通行工艺要求,浓香型基酒必须经过多年陈化储存,方能投入成品酒勾调。存货持续增加形成资金占用,对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造成负面影响,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相应减少。

  (2)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63,715.38万元,其中应付账款较上期减少64,717.11万元,变动主要来自应付材料款与应付广告及促销费余额减少。应付材料款下降主要系本期公司采购规模同比回落,同时集中清偿往期应付账款所致;应付广告及促销费下降主要系本期公司销售规模与费用投入同步下降所致。

  公司经营性应付项目大幅下降,形成对资金的占用,对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造成负面影响,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相应减少。

  2. 采购金额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差异较大的原因:

  公司报告期内采购金额为11.13亿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13.78 亿元,差异为2.65亿元。公司应付采购款信用账期一般为60-90天。前期采购形成的应付账款本年度到期进行支付结算,应付材料采购款余额较期初大幅减少 2.78亿元。公司为维护与供应商的长期合作关系及商业信用,对全部到期款项均按时足额支付。受往期应付款到期清偿影响,当期实际现金支出高于本期账面采购发生额,导致采购金额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差异较大。

  2. 补充披露邛崃一期、二期项目投入资金的主要用途及形成的主要厂房、产线等资产情况,相关项目的转固时点及依据、转固后年折旧金额及分摊科目,主要供应商与公司及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项目资金支付进度与工程进度是否匹配;

  【公司回复】:

  1. 补充披露邛崃一期、二期项目投入资金的主要用途及形成的主要厂房、产线等资产情况:

  水井坊邛崃全产业链基地项目(第一期),建设用地约350亩,建成后基酒生产能力2万吨,新增基酒储存能力6万吨。项目总投资27.56亿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于2020年5月1日正式开工,于2025年1月24日完成所有标段验收工作。

  水井坊邛崃全产业链基地项目(第二期),总投资金额为40.48亿元。该项目地块1(308.67亩)已于2023年3月10日获取不动产权证书并于2024年6月1日正式开工。

  截至报告期期末,邛崃一期项目投入资金的主要用途及形成的主要厂房、产线等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报告期期末,邛崃二期项目整体仍处于建设初期,尚不存在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需进行转固的固定资产。

  2. 相关项目的转固时点及依据:

  水井坊邛崃全产业链基地项目(第一期)采取分标段、分批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转固的方式。相关项目的转固时点及依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报告期期末,邛崃二期项目整体仍处于建设初期,尚不存在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需进行转固的固定资产。

  综上所述,公司在建工程转固时点合理,转固依据充分,不存在延迟转固的情形。

  3. 转固后年折旧金额及分摊科目:

  邛崃一期项目完成转固后,全年计提折旧共计13,397万元。其中,生产类固定资产折旧计入制造费用,金额为9,465万元;行政管理类固定资产折旧计入管理费用,金额为3,932万元。

  截至报告期期末邛崃二期项目整体仍处于建设初期,尚不存在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需进行转固的固定资产,暂未计提折旧。

  4. 邛崃一期、二期项目主要供应商与公司及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公司邛崃一期、二期项目主要供应商如下:

  

  经核查,上述邛崃一期、二期项目的主要供应商与公司及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5. 邛崃一期、二期项目资金支付进度与工程进度是否匹配

  公司邛崃一期、二期项目资金支付与工程进度匹配情况如下:

  

  如上表所示,公司邛崃一期、二期项目资金支付进度与工程进度基本匹配,不存在重大异常。

  3. 结合公司产品产量下降、固定资产使用状态等,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固定资产闲置情形,是否存在应计提未计提减值的情况;

  【公司回复】:

  1. 固定资产的使用状态

  公司生产设施主要为成都总部生产设施资产组及邛崃一期项目生产设施资产组。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各类固定资产均处于正常使用或必要工艺养护状态,不存在闲置情形。

  2. 固定资产的减值情况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于2025年12月31日对主要生产设施进行了减值迹象识别,具体情况如下:

  (1) 成都总部资产组

  成都总部资产组为公司成熟产能,截至资产负债表日账面净值为3.85亿元。

  白酒行业的生产设施具有“越老越值钱“的特性随着窖龄增长,窖泥微生物群落富集,基酒品质和产出效率持续提升。

  成都总部生产设施使用年限较长,截至资产负债表日账面净值较低。且该设施在报告期内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资产物理状况良好,运行效率符合预期,不存在因损坏、技术陈旧、长期停用或其他经济原因导致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形。因此成都总部资产组不存在减值迹象。

  (2) 邛崃一期项目资产组

  邛崃一期项目资产组为公司新建产能,截至资产负债表日账面净值为23.7亿元。

  报告期内,该资产组仍处于投产运营初期。受白酒行业深度调整影响,公司业绩下滑、成品酒产量下降,新建产能面临爬坡期与行业低谷期叠加的情形。邛崃一期项目生产设施可能存在减值迹象。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执行了减值测试。

  公司以邛崃一期相关固定资产作为一个资产组,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方法测算其可收回金额。

  经测试,邛崃一期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高于其账面净值,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固定资产闲置情形,不存在应计提未计提减值的情况。

  (3) 关于邛崃一期项目固定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说明

  本次评估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DCF)测算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关键参数及测算逻辑说明如下:

  1)测算模型:

  本次评估以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可收回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 VIU: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 Rt:第t年预计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税前)

  · ERV: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回收价值

  · r:税前折现率

  · n:预测期年限

  2)模型中关键参数确定

  ① 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

  本次将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作为资产组预期收益的量化指标,且为税前现金流。其计算公式为:

  Rt=息税前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

  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表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注:鉴于自制基酒需经4年陈酿方可用于成品勾调及销售,本项目测算期设定为2026年至2067年,完整覆盖了基酒生产储备期及后续成品销售期。

  ② 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根据该资产组预计的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在资产组剩余使用寿命内予以折现后的金额确定。具体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③ 预测期与资产使用寿命

  本次评估的预测期设定充分考虑了固定资产的物理寿命与白酒行业的工艺特性,具体分为两个阶段:

  生产运营期(2026年-2063年,共38年):基于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及车间(酿酒车间、酒窖)于2024年5月转固,折旧年限为40年。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末,故剩余折旧年限约为38年。

  运营销售期(2026年-2067年,共42年):根据白酒生产工艺,基酒生产后需陈酿4年方可勾调为成品酒销售。为完整反映资产组的价值,预测期在项目资产剩余折旧年限的基础上额外延伸4年,作为销售收尾期,用于测算最后一批基酒的陈酿及最终销售变现。

  综上,本次评估总预测期为42年。

  ④ 营业收入预测

  项目收入主要来源于两类基酒的销售(即可用基酒勾调为成品酒销售及不可用基酒直接对外销售),其定价与销量预测逻辑如下:

  

  注:可用基酒遵循“产后第5年销售”原则,如2024年产基酒于2028年实现销售。

  具体产销量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吨、万元

  

  ⑤ 营业成本预测

  营业成本包括基酒生产成本及可用基酒再加工成本:

  基酒生产成本:参考2025年实际单位生产成本测算,即28,382元/吨。

  再加工成本:可用基酒勾调包装成本,参考2025年实际单位成本测算,即38,349元/千升。

  ⑥ 期间费用预测

  期间费用主要包括销售人员薪酬、市场推广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等,参考公司近3年期间费用占收入平均占比作为期间费用测算依据。

  ⑦ 折旧与摊销

  项目折旧与摊销费用预测,遵循公司现行会计政策。测算依据主要包括项目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等关键参数,以确保未来期间成本费用计量的准确性。

  ⑧ 资本性支出

  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现有固定资产的正常更新支出及为维持资产组持续运营所需的新增资产购置支出。本次评估根据各类资产的经济使用年限及折旧年限到期情况预测更新资本性支出,以确保资产组在生产期内的正常生产经营能力。

  ⑨ 折现率

  确定折现率有多种方法和途径,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选取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BT)作为折现率。

  WACCBT具体测算公式如下:

  

  式中:

  WACCBT: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Re:权益资本成本

  E:股权的市场价值

  D:债务的市场价值

  Rd:债务资本成本

  T:企业所得税税率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中,权益资本成本Re按照国际惯常作法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估算,计算公式如下:

  Re=Rf+βxMRP

  式中:

  Re:权益资本成本

  Rf:无风险收益率

  β: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MRP:市场风险溢价

  折现率具体参数如下表所示:

  

  经计算,本次评估采用的税前折现率(WACCBT)为9.85%。

  ⑩ 测算结论:

  综上所述,通过现金流量折现法测算,邛崃一期项目固定资产于2025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为306,141.06万元,高于其账面净值236,969.18万元。因此,公司认为该资产组不存在减值风险,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4. 结合邛崃一期转运营后的实际产能利用情况,说明在销售收入大幅下降的背景下持续进行生产性投入的必要性及合理性,邛崃二期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计划及投资承诺安排(如有),是否存在因无法按期完成承诺而面临违约、政府补助退回或其他风险

  【公司回复】:

  1. 邛崃一期项目实际产能利用情况

  邛崃一期项目设计产能为2万吨/年基酒酿造能力。2025年度实际产能利用率为95%,基本达到设计产能。

  2. 持续生产性投入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浓香型白酒的生产工艺具有显著的生物连续性特征,无法像普通制造业一样按订单量线性启停。浓香型白酒窖池中的微生物菌群,需通过连续投粮维持活性。

  生产浓香型白酒的窖池需按一定周期开窖生产,长期封窖会破坏窖池中的微生态平衡。邛崃一期项目总投资较大,其中窖池作为核心资产,其价值依赖于持续使用。一旦生产中断,将造成前期投资的实质性损失。故持续的生产性投入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3. 邛崃二期项目资金来源、使用计划及投资承诺安排

  (1) 资金来源

  邛崃二期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公司将根据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及自身经营状况,合理安排资金筹措计划。

  (2) 使用计划及建设进度

  邛崃二期项目已于2024年正式开工。截至报告期末,项目第一标段——制曲车间的主体工程已接近完工。公司拟实行“灵活调整、相机而动”的策略把握好第二期建设节奏,后续建设公司将根据市场恢复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融资环境,分阶段、按实际需求推进,确保项目建设与公司经营能力相匹配。

  4. 违约、政府补助退回及其他风险分析

  (1) 违约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邛崃二期项目已按投资协议约定完成土地获取及首期工程开工,不存在因未按期完成承诺而面临重大违约风险。未来如有相关风险,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政府补助退回风险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收取过与邛崃二期项目建设相关的政府补助,不存在因政府补助退回产生的风险。未来如有相关风险,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其他风险

  公司持续关注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及市场变化引起的其他风险。

  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2)(3)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一) 会计师的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与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是否合理,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获取公司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盘点计划及盘点结果,评价管理层盘点程序的适当性,并对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实施监盘;

  3、对公司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采购业务实施细节测试,选取样本检查采购合同、工程进度审核表、结算单、发票、付款审批单等原始资料,核查采购业务发生的真实性、入账金额的准确性;

  4、获取公司期末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明细表,复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否合理,按公司折旧政策重新测算折旧,检查期末余额计价的准确性;

  5、获取固定资产竣工验收资料,核实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点及转固依据;

  6、了解公司固定资产减值迹象识别方法及减值测试流程,评价计提方法的适当性;获取并评价管理层对固定资产减值迹象的识别过程,复核邛崃一期资产组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法测算的可收回金额,检查关键假设及参数的合理性;聘请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相关测算过程进行独立复核。

  (二) 核查意见

  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就2025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公允反映而言,我们没有发现上述公司关于问题(2)及问题(3)的回复内容与我们在审计中获取的相关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问询函问题五:关于短期借款和货币资金年报显示,公司2025年末短期借款余额10.32亿元,而2024年末无借款,新增短期借款主要包括供应链融资3.24亿元、信用借款4.15亿元、内部开具信用证贴现未到期2.5亿元、信用证融资0.41亿元。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6.72亿元,同比下降68.37%。同时,公司支付股利及利息现金流出11.60亿元,同比增长242.58%,其中支付GMIHL2018-2024年度股利7.91亿元。请公司:

  1. 补充披露短期借款中各类融资形式的具体业务模式、合作银行、融资成本、资金用途及还款安排,并说明公司新增借款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短期借款主要包含信用借款、供应链金融、信用证三类融资形式,合作银行、融资成本、具体业务模式及还款安排详见下表。本次融入资金均用于税费缴纳、供应商款项支付及日常经营周转;

  结合当前行业环境及市场竞争态势,下游客户结算政策逐步放宽,预收款项减少、应收账期有所延长;叠加历史留存股东股利集中支付,公司阶段性现金流压力有所上升。基于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公司开展上述融资,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相关融资方式亦为企业经营中的常规合规手段。

  短期借款明细:

  单位:万元

  

  注1:内部开具信用证贴现未到期,指公司内部公司之间发生的采购销售业务,其中下游内部公司向上游内部公司采购商品(2025年年度采购金额17.85亿),形成应付账款,该应付账款部分以开具信用证形式结算(本年使用信用证结算金额2.50亿元),上游内部公司收到该信用证之后全额向浦发银行贴现以获取现金,融资成本年化1.5%。

  2. 补充说明向股东GMIHL 集中支付7.91亿元历史股利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2018-2024年未能及时向境外股东GMIHL分配股利的主要原因系因外管局SAFE系统中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有差异。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经由四川省外管局向国家外管总局递交数据修正申请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2025年3月FDI登记数据获批修正,同年4月经由工行成都金牛支行向境外股东GMIHL一次性汇出2018-2023年历史应分配股利63,946.25万元(税后净额);同年9月经由工行成都金牛支行向GMIHL正常支付2024年应付股利9,993.21万元(税后净额)。至此,2025年全年合计向境外股东支付应付股利73,939.46万元(税后净额);代扣代缴税金:5,186.63万元,合计79,126.09万元。

  3. 结合公司货币资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债务到期期限及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等,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或偿债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回复】

  1. 资金基数: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及银行承兑票据合计余额36,785万元;

  2. 全周期资金测算(2026.5.1-2027.4.30):预计实现营业收入回款310,635万元,日常经营各项资金总支出153,580万元,期间到期需支付股利12,358万元,偿还各类借款本息合计142,452万元;经测算,上述收支轧差后期末预留资金结余约39,030万元;

  3. 授信储备: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已获批未使用、可随时支取的银行授信额度107,742万元,可作为备用资金补充。

  综合上述存量资金、经营性现金净流入、到期债务排布、备用授信储备四项量化数据,公司现有融资全部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周转,在现有营收预测前提下,现有资金及闲置授信能够覆盖未来日常营运开支与到期偿债支出,现阶段流动性及偿债风险整体可控。后续公司将动态统筹资金收支、高效盘活存量闲置授信,持续保障企业资金平稳运营。

  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3)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一) 会计师的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审计程序:

  1、获取公司开立银行账户清单、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银行流水,并对大额流水进行核查;

  2、对银行存款、银行借款、供应链融资进行函证,核对金额、利率、起止日等信息,将回函结果与公司账面记录、公司披露的信息进行核对;

  3、获取本期所有借款及期末余额的清单,检查计算的准确性,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及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4、对年度内增加的借款,检查借款合同、授信协议,了解借款本金、借款用途、借款条件、借款日期、还款期限、借款利率等信息,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检查被审计单位企业信用报告,核实账面记录是否准确、完整。

  (二) 核查意见

  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就2025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公允反映而言,我们没有发现上述公司关于问题(3)的回复内容与我们在审计中获取的相关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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