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6-0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部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部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其中,300万股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剩余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00元/股(含)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未来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存在股东会未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可能存在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决定调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部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另外部分拟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实施部分的股份存在启动注销程序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6年7月1日,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本次回购股份涉及部分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依照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综合考虑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部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部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股东会及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回购方案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变更或者终止的,则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4、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②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部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部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其中,300万股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剩余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1,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1.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拟回购股份数量1,0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49%,其中,300万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700万股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2、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1.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拟回购股份数量5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75%,其中,300万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200万股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00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做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26,038.4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73,996.71万元,流动资产为274,303.39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11,0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37%、6.32%、4.01%,占比较小。
本次回购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根据上述测算结果,结合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十)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王希平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在2025年12月5日至2026年2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984,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减持计划完成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前述王希平先生的减持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问询其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收到的回复如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明确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上述主体在未来拟实施新的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部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在回购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等相关事宜。
本次回购股份拟部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十三)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或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2、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并实施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的具体时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
3、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不低于最低限额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并结合公司股份需要等综合因素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聘请与本次回购相关的中介机构,签署相关协议合同,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如需);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及时完成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并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和注册资本变更事宜,以及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8、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以上其他虽未列明但与本次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存在股东会未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可能存在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决定调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部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另外部分拟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实施部分的股份存在启动注销程序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保证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努力推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修订回购方案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6-055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7月22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乍浦路8号中美信托金融大厦16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22日
至2026年7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6年7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登记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2、法人/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 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合伙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合伙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有效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可采取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邮件请注明“出席股东会”字样并注明联系电话。
(二)登记时间
2026年7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虹口区乍浦路8号中美信托金融大厦16楼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乍浦路8号中美信托金融大厦16楼
联系电话:0532-85759915
邮箱:zhengquan@bondex.com.cn
联系人:苏春暖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6-052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履行的审议程序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进行,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会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交易违约风险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增加交易额度的目的
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风险可控范围内,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审慎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且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发展,外汇收支规模同步增长,且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波动幅度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应对外汇市场变化,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拟增加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人民币13,600万元(或等值外币),即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业务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23,600万元(或等值外币)。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关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坚持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3,6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资金额度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本次增加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600万元(或等值外币),在前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超过人民币23,600万元(或等值外币),交易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交易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货币互换、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组合。
交易对方: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情况
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授权期限(2026年1月12日通过后12个月)截止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使用期限,则使用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相关事宜。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开展投机、套利交易,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存在不确定性,相应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可能导致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操作不当而造成风险。
4、交易违约风险:在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公司将无法按照约定获取衍生品交易盈利以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及子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外汇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部门设置与人员配备、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及信息隔离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及子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可定期对衍生品交易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
5、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是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充分覆盖外汇风险敞口,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依据实际的业务发生情况配套相应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执行,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6-053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2026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根据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总股本205,235,23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2,800,000股,以实际参与分派的股数202,435,23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合计转增80,974,09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86,209,332股,公司已于2026年6月22日完成权益分派,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5,235,237元增至人民币286,209,332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根据上述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指定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备案登记手续。
本次变更以工商部门最终备案登记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6-051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27日以电子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6年7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汇率风险抵御能力,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结合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3,6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资金额度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本次增加额度后,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600万元(或等值外币),在前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超过人民币23,600万元(或等值外币),交易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编制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应急处置预案》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公告》和《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综合考虑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部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部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其中,300万股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剩余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为了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