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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行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9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1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7月1日16: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文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征得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海南行云签订重大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行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与VC客户签署了《计算平台服务协议》,海南行云向VC客户提供算力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5年,含税总金额为550,848万元。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签署后续相关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行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94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海南行云签订日常经营

  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合同设备采购、供应链稳定及供货交付易受市场、政策影响,或可能出现供货延期、验收不达标的情形;合同资金支出规模较大,融资落地不及预期将制约履约,相应提高公司负债与财务成本;合同周期较长,双方受经营变动、不可抗力、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国际贸易与技术管制等外部因素,均可能导致履约受阻、订单调整,影响合同最终执行情况。

  3.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业务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对公司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形成业务依赖。若合同能够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行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行云”或“乙方”)与VC客户(以下简称“甲方”)签署了《计算平台服务协议》及《补充协议》,海南行云向VC客户提供算力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5年,含税总金额为550,848万元。

  海南行云成立于2025年5月25日,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公司持股49%,海南钧沐灼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持股48%,海南星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持股3%。海南行云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委派2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海南钧沐灼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海南星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不为公司关联方。

  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无需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签订《计算平台服务协议》《补充协议》涉及保密相关条款,为维护双方商业秘密,公司已履行内部涉密信息豁免披露程序,对部分信息予以豁免披露。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VC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未发生过类似交易情况。

  3.履约能力分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基本情况

  甲方:VC客户

  乙方:海南行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1. 合同金额:合同含税总金额550,848万元整(《计算平台服务协议》约定金额为485,376万元,《补充协议》约定提高金额为550,848万元)。

  2. 合作方式:协议服务期限为5年,甲方以《服务订单》形式向乙方采购算力租赁服务,分批交付,分批起租,具体以《服务订单》约定期限为准。

  3. 结算方式:协议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20个自然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期应付费用。

  4. 验收及安装调试:

  乙方交付算力单元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需7个工作日内完成加电检验、压力测试、安装调试,验收异议、设备不合格须在该周期内书面提出。乙方收到甲方异议通知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更换或维修,相关成本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无法按时完成替补、维修,双方可协商调减对应批次算力单元数量。甲方7日内未提出任何异议,视为该批次设备全部验收合格;完成检测调试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出具《验收合格证书》,逾期未验收、未出具证书均自动视为验收合格。

  5. 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

  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遵守服务期限、协议终止相关约定;正常享有采购对应的算力服务使用权;禁止使用技术破解等手段破坏性使用乙方算力服务。

  (2) 乙方:

  按协议提供稳定、可靠、安全的算力服务;具备开展算力服务全部资质,完成对应审批备案,业务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服务不存在病毒、木马、恶意代码,不实施非法扫描、入侵、窃取数据等危害甲方安全的行为;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处理甲方数据、不得将甲方数据用于协议外用途,协议失效、终止后,全部返还或删除甲方数据,不留任何副本;提供服务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所有权等合法权益;因乙方违法、违约、侵权导致第三方索赔、甲方产生实际损失,乙方全额赔偿,并配合甲方抗辩,和解不得加重甲方负担。

  6. 违约责任:

  (1) 乙方逾期部署交付: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交付对应金额0.1‰支付违约金;逾期超15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另支付该批次已付费用10% 作为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费用:每逾期一日,按欠费总额 0.1‰支付违约金;逾期超15日、或非乙方原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归还全部算力设备,15个工作日内结清全部已使用未付服务费,并支付已交付算力服务费 10% 违约金。

  (3) 服务标准不达标:乙方服务未达到SLA服务等级协议标准,甲方可依据SLA约定要求乙方赔偿。

  (4) 履约锁定期单方解约:签署之日至5年服务期满为履约锁定期,锁定期内任意一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属于严重违约;违约方需在终止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违约金,计算标准为剩余服务月份×月服务费,同时结清所有到期未付费用、逾期违约金等。

  (5) 甲方原因造成服务中断:因甲方问题导致服务暂停、无法使用,甲方仍需正常支付中断期间全部服务费。

  7.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定价标准。

  8.不可抗力:

  (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流行病、政府或有关机构强制行为等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2)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快书面通知对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协商适当延长合同的期限。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

  (3)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本协议目的的,协议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应提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协议另一方,且协议双方均无过错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9.争议解决

  (1)双方因本协议相关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在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书面协商通知后30日内没有进行协商或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依据届时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在甲方所在地,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将继续执行本协议未涉争议及仲裁的其他部分。

  (3)所有仲裁相关的索赔、损害赔偿、损失、责任、仲裁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翻译费等仲裁成本费用)和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律师费)均由败诉方承担。

  10.协议生效: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项下任何条款出现不合法、无效、不可执行但未导致协议整体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协议不受影响之部分,仍。

  11.其他约定

  (1)提前交付奖励:如果乙方在原合同项下承诺交付期限之前,提前1个月完成约定交付设备数量的,甲方可以就提前交付设备5年租赁期间对应数量计算的租赁价格为基数,额外向乙方支付3%作为履约奖励。

  (2)逾期一月扣减价款:如果乙方未按照原合同项下约定的期限交付,实际交付逾期1个月的,针对未按期交付的设备台数,乙方除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按照该批次设备5年租赁期间对应数量计算的租赁价格为基数,扣除3%后进行结算。

  (3)逾期两月单方解约:如果任意批次设备乙方交付逾期2个月的,甲方有权无责单方解除本合同中对应未交付设备的相关约定,终止该部分履约事宜,乙方应按照本补充协议及原合同项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总金额550,848万元,其中《计算平台服务协议》约定金额为485,376万元,《补充协议》约定首批已交付的算力单元价格维持不变,剩余算力单元价格进行调整,总金额提高至550,848万元。若合同顺利实施,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2.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跨境电商业务和算力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3.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夯实公司经营基础,推动公司转型升级,符合全体股东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1.协议签订、采购及供货风险:协议对应的设备和技术服务需由公司及子公司统筹采购,相关设备受市场供需,行业政策,供应链稳定性等因素影响较大,可能面临采购难度加大,采购成本波动,供应商无法持续稳定供货,设备和配件无法按期齐备到货等风险,进而可能导致协议未能部分或全部如期顺利履行。

  2.资金支出风险:本次协议总金额较高,涉及的设备,运维服务等采购支出规模大,存在资产扩张过快和资金筹集不足的风险。公司本次相关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融资,若金融机构授信审批不及预期或融资渠道受阻,将影响协议履约进度。

  3.债务压力风险:若公司通过借款等方式筹集本次协议相关资金,可能导致公司有息负债增加,资产负债率上升,同时财务费用将相应增长,预计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存在债务压力过大进而影响公司整体经营的风险。

  4.合同履约风险:本次协议履行期限较长,收入将分期确认,存在协议双方因经营情况变化,财务状况恶化等丧失履约能力的风险:同时,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现象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协议可能无法如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全部无法履行,导致收入确认不及预期。

  5.合同交付验收风险:合同为分批交付,货物交付需经甲方现场核验,若产品质量、性能不满足验收标准,将导致验收延迟、订单调整、退换货及违约赔偿风险,存在客户拒不履行本合同的可能,直接影响合同履约进度与公司收益。

  6.宏观环境与行业周期风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波动、行业周期调整、数据中心与算力行业放缓、地方产业政策调整、国际贸易环境变化、核心技术管制等不可预见因素影响,导致客户需求缩减、订单取消、合同终止,进而影响合同最终执行效果。

  7.业绩贡献不确定性风险:本合同预计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但受履约进度、毛利率波动、履约成本、税费核算等因素影响,合同实际贡献的收入、利润存在不确定性,无法保证对业绩产生正向显著影响。

  六、律师意见

  公司聘请的专项法律顾问湖南麓骏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合同签署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核查意见结论如下: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日,海南行云与交易相对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经营主体,具备签署及履行本协议的主体资格;案涉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七、其他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信息请以公司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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