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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6-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26日以邮件、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7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其中张韵女士、罗斌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史浩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一)《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史浩樑先生提名,同意聘任李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总经理离任及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李强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张韵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常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总经理离任及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三)《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四)《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司编制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67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16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1,791.72万元及其中1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所对应的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锁定期于2025年12月7日届满,结合公司2024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4年度的个人绩效考评结果,经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21名,当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36.8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史浩樑先生、张韵女士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七)《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67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将由844,295,355股(截至2025年12月3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数)变更为838,625,355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44,295,355元变更为838,625,355元。根据相关规定,需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后续变更、备案等相关事宜,相关变更、备案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相关方新增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相关方新增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

  因过去十二个月内曾在本次交易关联人的其他关联方任职,董事史浩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4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关于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新增担保额度主要为满足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方便其筹措资金,提高融资效率。联合无线(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无线香港”)、熠存存储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熠存上海”)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总体财务状况稳定。在担保期内,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并做好相关风险控制工作,相关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鉴于上海竞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竞域投资”)和舜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元集团”)为公司关联方,故为保护公司利益,竞域投资和舜元集团已分别出具《反担保函》,针对本次公司为熠存上海的担保,竞域投资将无偿提供反担保;针对本次公司为联合无线香港的担保,舜元集团将无偿提供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合无线香港为推动其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发展、优化业务布局,拟以自有资金1,000万美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联合无线(武汉)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信息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6年7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上海市长宁区协和路1102号建滔诺富特酒店1楼临空厅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方式为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5、第十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6、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6-067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离任及聘任总经理、

  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总经理离任情况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7月1日收到董事兼总经理张韵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张韵女士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张韵女士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等职务,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二、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召开了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聘任张韵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常务)(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张韵女士的《辞职申请》;

  2、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附件:

  简 历

  李强先生,1974年1月出生,硕士学历。历任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资深市场总监、市场销售副总经理、市场销售高级副总经理,聚栋半导体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张韵女士,1981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EMBA。历任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常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韵女士持有公司140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6-068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概况:为对冲汇率波动风险,实现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并依法设立、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总额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该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相关产品或组合产品的外汇衍生品业务。

  2、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九次会议及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具体生产经营需要适度开展,不以投机为目的,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境外业务不断发展,公司外币结算业务日益频繁,基于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防范外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积极应对外汇汇率波动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

  2、交易金额:根据公司外汇收支情况及日常经营业务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总额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本次审议额度。

  3、交易方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并依法设立、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相关产品或组合产品的外汇衍生品业务。

  4、交易期限: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本次决议的有效期,则本次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九次会议及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预期,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3、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交易对手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合约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秉承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原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需有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杜绝投机性行为。

  2、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规范、管理流程、信息隔离措施、风险报告及处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3、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具体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对公司的境外收付汇及外币借款金额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借款期间或外币付款时间尽可能相匹配。

  5、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套期保值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套期保值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6、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合法性。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6-069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召开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10月1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10月1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12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授予工作,确定2023年10月16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授予3,266万股限制性股票和54名激励对象授予1,633万份股票期权。

  6、2024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对9,798,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8,415,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7、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24年8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8、2024年8月31日、12月11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由849,287,360股变动为839,489,360股。

  9、2025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10、2026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协议书》(以下简称“《回购协议书》”)中的相关约定,本激励计划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67万股。

  (三)回购价格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回购协议书》的相关约定,回购价格=授予价格(3.16元/股),其中公司向一名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激励对象回购金额=授予价格(3.16元/股)*7万股+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向另一名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激励对象的回购金额=授予价格(3.16元/股)*560万股。

  (四)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为1,791.72万元及其中1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所对应的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注:公司股票期权正处于可行权期间,以上变动前股本结构为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的股本结构情况。实际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及对应的会计处理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67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1名激励对象的回购金额为授予价格(3.16元/股)*7万股+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另1名激励对象的回购金额=授予价格(3.16元/股)*560万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激励对象人员准确、数量无误。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与解锁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与解锁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6-070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之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3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845,924,477股(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0.87%。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尚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召开了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10月1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10月1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12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授予工作,确定2023年10月16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授予3,266万股限制性股票和54名激励对象授予1,633万份股票期权。

  6、2024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对9,798,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8,415,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7、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24年8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8、2024年8月31日、12月11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由849,287,360股变动为839,489,360股。

  9、2025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10、2026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关于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的说明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公司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上市日)为2023 年 12 月 8 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于2025年12月7日届满。

  2、满足可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并同意根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获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67万股限制性股票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容与已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四、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安排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73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845,924,477股(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0.87%。

  2、激励对象本次可解除限售情况:

  

  注:(1)上表中公司总股本以截至2026年6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中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获限制性股票的买卖将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的有关规定。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解除限售所需满足的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36.8万股。本次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条件,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1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六、法律意见书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与解锁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与解锁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6-071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召开了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鉴于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67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44,295,355股(截至2025年12月3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数)变更为838,625,355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44,295,355元变更为人民币838,625,355元。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截至2026年6月30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公司股本为845,924,477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2、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后续变更、备案等相关事宜,相关变更、备案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6-072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相关方新增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信科”,与上海肖克利合称“出借方”)与上海肖克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肖克利”)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联熠芯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联熠”或“借款方”)提供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相关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为满足上海联熠运营资金需要,深圳华信科与上海肖克利拟向上海联熠新增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以下简称“借款额度”)并签订新的《借款协议》,其中上海肖克利提供借款额度为4,500万元人民币,深圳华信科提供借款额度为5,500万元人民币。提款有效期内,借款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向出借方申请借款,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首次借款期限届满后根据借款方要求可续展6个月,借款利率适用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利息不纳入借款额度计算,借款方根据约定或协商提前完成还款的,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

  2、鉴于上海肖克利为公司目前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交易标的,持有上海肖克利2.03%股份的股东上海镜兰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镜兰”)为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之一,上海镜兰的有限合伙人颜旸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舜元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舜元”)实际控制人陈炎表之儿媳,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重组将上海镜兰认定为公司关联方,故从谨慎角度,认定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海肖克利向上海联熠新增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4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相关方新增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过去十二个月内曾在浙江舜元及其关联方任职,董事史浩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肖克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82400411D

  企业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25号四层B01室

  成立日期:2005年10月28日

  法定代表人:陶涛

  注册资本:6,6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从事信息科技、电子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电子衡器、计算机、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肖克利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陶涛、程家芸和刘依佳。

  3、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4、关联关系

  鉴于上海肖克利为公司目前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交易标的,持有上海肖克利2.03%股份的股东上海镜兰为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之一,上海镜兰的有限合伙人颜旸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舜元实际控制人陈炎表之儿媳,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重组将上海镜兰认定为公司关联方,故从谨慎角度,认定本次深圳华信科与上海肖克利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联熠新增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5、上海肖克利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为借款方运营资金需要,出借方同意向借款方新增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其中深圳华信科新增借款额度为5,500万元人民币,上海肖克利新增借款额度为4,500万元人民币,提款有效期为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或借款双方一致同意的其他日期(为免疑义,各方确认,该借款额度系新增额度,不占用2026年5月18日签订《借款协议》项下10,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提款有效期内,借款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向出借方申请借款,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首次借款期限届满后根据借款方要求可续展6个月,借款利率适用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利息不纳入借款额度计算,借款方根据约定或协商提前完成还款的,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借款方每月计息,借款到期归还本息。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深圳华信科与上海肖克利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联熠新增借款,借款额度分配系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合无线香港与上海肖克利所持有的上海联熠的股权比例确定,借款利率适用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借方1:上海肖克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借方2: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

  借款方:上海联熠芯越科技有限公司

  1、出借方和借款方于2026年5月18日签署了一份《借款协议》,约定出借方向借款方提供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相关事宜。现为借款方运营资金需要,出借方同意向借款方新增提供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其中上海肖克利提供借款额度为4,500万元人民币,深圳华信科提供借款额度为5,500万元人民币,提款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或借款双方一致同意的其他日期(为免疑义,各方确认,该借款额度系新增额度,不占用2026年5月18日签订《借款协议》项下10,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提款有效期内,借款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向出借方申请借款,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首次借款期限届满后根据借款方要求可续展6个月,借款利率适用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利息不纳入借款额度计算,借款方根据约定或协商提前完成还款的,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借款方每月计息,借款到期归还本息。

  2、借款到期,借款方未及时归还本金及利息的,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若因借款方逾期未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给出借方造成损失的,由借款方赔偿。

  3、本协议自各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盖章后且经公司股东会和上海肖克利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深圳华信科和上海肖克利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联熠新增借款系满足其运营的资金需要,本次借款为上海联熠的资金周转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相关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并存续的关联交易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海肖克利(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元。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圳华信科、上海肖克利和上海联熠签署的《借款协议》;

  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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