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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56         证券简称:浩欧博         公告编号:2026-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3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董事会全体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谢爱香女士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 董事会秘书谢爱香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倪俊骥、陈晓纯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4日

  

  证券代码:688656            证券简称:浩欧博          公告编号:2026-031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6月5日出具了《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公W[2026]B056号),对公司截至2026年6月4日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认购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6年6月4日止,公司已收到5名激励对象缴纳出资额合计人民币584,381.43元,均为货币出资。

  2026年6月22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8,881股,并已于2026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479,740.00元,股本为63,479,740.00元,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518,621.00元,股本为63,518,621.00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此次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四日

  

  证券代码:688656           证券简称:浩欧博           公告编号:2026-030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换届选举情况

  2026年7月3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JOHN LI先生、张扬清先生、袁长婷女士、谢爱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肖强先生、彭建刚先生、钱世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人员与公司2026年6月24日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张诗情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三年。

  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18日、2026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及《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二)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2026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JOHN LI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并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JOHN LI(召集人)、袁长婷、张扬清、谢爱香

  2、审计委员会:钱世政(召集人)、袁长婷、肖强

  3、提名委员会:彭建刚(召集人)、袁长婷、钱世政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肖强(召集人)、张扬清、彭建刚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钱世政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和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6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任总经理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JOHN LI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聘任财务负责人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张扬清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聘任董事会秘书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谢爱香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谢爱香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且聘任财务负责人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三、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2026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董胜楠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胜楠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2-69561996

  电子邮箱:jshob@hob-biotech.com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东堰里路9号

  特此公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四日

  附件:简历

  董胜楠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出生,本科学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并已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2023年3月进入公司,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职工代表董事,2026年3月起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胜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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