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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付息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6-063

  债券代码:127110                 债券简称:广核转债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广核转债”(债券代码:127110)将于2026年7月9日按面值支付第一年利息,每10张“广核转债”(面值1,000元)利息为2.00元(含税)

  2. 债权登记日:2026年7月8日(星期三)

  3. 付息日:2026年7月9日(星期四)

  4. 除息日:2026年7月9日(星期四)

  5. 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计息期间为2025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8日,票面利率为0.2%

  6. “广核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8日,截至2026年7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广核转债”持有人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2026年7月8日前(含当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A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以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7. 下一付息期起息日及利率:2026年7月9日,利率为0.4%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了4,90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广核转债,债券代码:127110)。根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核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广核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7110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490,000.00万元(49,000,000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490,000.00万元(49,000,000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5年7月25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5年7月9日至2031年7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26年1月15日至2031年7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9.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8%、第四年1.2%、第五年1.6%、第六年2.0%。

  10.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0.1 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10.2 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A股股票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1.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4.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债经中诚信国际评级,根据中诚信国际出具的《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A,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可转债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中诚信国际将对本次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付息为“广核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5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8日,票面利率为0.2%,每10张“广核转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人民币2.00元(含税)。

  1.对于持有“广核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1.60元。

  2.对于持有“广核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分别简称“QFII”、“RQFII”),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2.00元。

  3.对于持有“广核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10张派发利息2.00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付息日和除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6年7月8日(星期三)

  2.付息日:2026年7月9日(星期四)

  3.除息日:2026年7月9日(星期四)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6年7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广核转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广核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兑付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和RQFII)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因此,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QFII和RQFII)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投资者如需了解“广核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5年7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对本次付息事宜进行咨询:

  1.联系部门:公司财务资产部

  2.联系电话:0755-84430888

  3.联系邮箱:IR@cgnpc.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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