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煤股份”)控股子公司黄梅龙源石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梅龙源”),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开展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业务,贷款金额1亿元,期限八年,综合融资成本不超过2.85%,担保方式:由平煤股份、湖北龙源石膏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拟为黄梅龙源按持股份额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0.7亿元的融资业务。
(二) 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7月6日,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15票,反对、弃权均为0票),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额度是子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要测算,实际担保金额以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业务为依据,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确定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签署相关协议以及文件,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公司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和融资需求,有利于促进子公司的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黄梅龙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形式和实质控制权。黄梅龙源经营情况正常,担保风险可控,各项贷款均为日常经营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4亿元,即对控股子公司黄梅龙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亿元,对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94亿元,对新疆平煤天安电投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12亿元,对河南超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94亿元,累计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净资产的9.71%。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6-043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现将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平煤天安电投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天安电投公司”)少数股东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和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和丰公司”),拟将所持新疆天安电投公司39%股权通过内部重组方式转让给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公司拟放弃优先购买权。
一、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出让方情况
公司名称: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和丰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11月19日
注册地址: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和什托洛盖镇四区西街(环保局院内)
注册资本:369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 公共铁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煤炭洗选;机械设备租赁;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主要股东: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和丰公司是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7.94006%。
(二)意向受让方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4年10月6日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18号中环广场63楼6301室
注册资本:HKD 15,170,537,826.19元/RMB 2,200,000,000元
主要股东: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新疆平煤天安电投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4年10月8日
注册地址:新疆塔城地区托里县铁厂沟镇东宁巷2-30号
法人代表:杨红旗
注册资本:74,8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煤炭开采;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节能管理服务;煤炭洗选;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矿物洗选加工;煤炭及制品销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矿山机械制造;专用设备修理;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矿山机械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新疆天安电投公司股权变化对照表
三、放弃优先购买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改变对新疆天安电投公司的持股比例及控股地位,公司在新疆天安电投公司的权益不受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运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6-044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责任险”)。
一、拟购买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子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责任人(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相关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公司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保险公司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商榷、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鉴于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责任险的受益人,属于利益相关方,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6-042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7月2日以书面、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6年7月6日采用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长焦振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5人,实际表决董事15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放弃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内容详见2026-043号公告)
二、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鉴于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内容详见2026-044号公告)
三、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内容详见2026-045号公告)
上述第二项议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后生效。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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