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17版)
B.使用状况
使用状况修正主要考虑被评估设备在现场的可投产状态及本次评估的处置假设:假设处置后原地继续使用的设备,综合考虑在主体设备采购的基础上为达到可使用状态所必须的前期费用、安装调试、辅材及资金成本等因素的修正,参考基准日当地同类设备安装建设等支出的一般水平确定。
该设备根据取价情况,运费由厂家负责;安装调试费率根据该设备企业配套安装等构成的实际情况,该设备的配套安装调试费率计取为3%;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和设备复杂程度,建设期管理费率确定为0.5%;从设备订货到安装调试后开始投产的工期评定为6个月,资金视为均匀投入,利率为同期LPR利率3.00%,因此资金成本率为0.75%(3.00%×6/12×1/2)。
使用状况修正系数=(1+国内运费费率+安装调试费率)×(1+管理费率)×(1+资金成本率)
=(1+0+3%)×(1+0.50%)×(1+0.75%)
= 104.29%(圆整后)
C.新旧程度
该设备新旧程度修正系数采用综合分析法评定,即以使用年限法为基础,初定修正系数,再通过对设备的使用强度、使用时间、制造质量、故障和维护保养等情况的分析,确定调整系数,计算,综合评定该设备的新旧程度修正系数。
根据设备具体情况、行业技术发展特点,评定该设备经济耐用年限为6年,该设备已使用2年,尚可使用年限初定4年。根据该设备目前使用的情况,评定修正系数如下:
设备利用系数B1(范围为0.85-1.15) 利用较少,取为1.02
设备负荷系数B2(范围为0.85-1.15) 负荷较轻,取为1.02
设备状况系数B3(范围为0.85-1.15) 设备状况较好,取为1.00
环境系数B4(范围为0.80-1.10) 环境状况正常,取为1.00
维修保养系数B5 (范围为0.80-1.15) 维修保养较好,取为1.00
则:新旧程度修正系数 K=n/N ×B1×B2×B3×B4×B5×100%
=4/6×1.02×1.02×1.00×1.00×1.00×100%
=69%(圆整后)
D.外部环境
经了解,评估基准日时,委估设备存在因外部经济因素影响引起的开工不足等情况,设备的整体使用率不高,故本次需对委估资产考虑经济性贬值。
经济性贬值率=〔1-(设备预计可被利用的生产能力/设备原设计生产能力)X〕×100%
其中:X为规模效益指数,实践中多用经验数据,一般选取0.6-0.7,委估生产线规模中等,故本次取0.65;设备的产能利用率按照行业平均产能利用率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估算。
=〔1-(设备预计可被利用的生产能力/设备原设计有效生产能力)X〕×100%
=〔1-(50%))0.65〕×100%
≈ 36%
外部环境的修正系数=1-经济性贬值率
=1-36%
=64%
则:修正系数= 100%×104.29%×69%×64%
= 46%(已取整)
4) 公允价值的确定
公允价值= 市场价×修正系数
= 2,220,500.00×46%
= 1,021,430.00元(已取整)
5) 处置费用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此次对资产进行处置的过程中将会产生的费用计算如下:
A. 法律费用
委估资产系机器设备,资产权属变更较为简单,故不再考虑法律费用。
B. 相关税费
相关税费包括处置设备的资产涉及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印花税等。
相关税费=公允价值×增值税率×(城建税率+教育费附加率+地方教育附加费率)+ 公允价值×印花税率
= 1,021,430.00×13%×(5%+3%+2%)+ 1,021,430.00×0.03%
= 13,585.02元
C. 交易费用
交易费用包括处置交易所需的中介代理费用及佣金等,一般根据设备价值、设备数量、体积、重量等因素综合评定。该交易费用率一般为0%-2%。考虑到设备处置交易相对复杂,交易费用率选取2%。
交易费用=公允价值×交易费用率
= 1,021,430.00×2%
= 20,428.60元
D) 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
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主要指资产组内相关资产在当前场地上的拆除费用。根据本次评估的原地交割原地续用的处置假设,不考虑上述费用。
4) 可回收价值
可回收价值=公允价值-处置费用
=1,021,430.00 -0.00- 13,585.02 - 20,428.60-0.00
=987,420.00元(已圆整)
(3) 对于其他组件和电池片生产线设备测算过程
对于其他常州组件一、二车间组件和常州电池片生产线设备,为市场上过剩或淘汰的产品P型电池片和组件生产线,整体翻新对外出口后或者设备拆除后的零部件还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主要采用活跃市场上调整后的报价来确定公允价值。
1) 公允价值的估算
公允价值=回收市场价
委估市场上存在活跃的相关设备回收企业,通过直接向相关设备回收企业进行询价确定其市场价格。
2) 处置费用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此次对资产进行处置的过程中将会产生的费用计算如下:
① 法律费用
法律费用主要考虑资产组内的资产权属变更等法律事项涉及的相关费用,参考当地同类资产权属变更的相关费用标准确定。
② 相关税费
相关税费包括处置资产组内的资产涉及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印花税等。
税金及附加,参照相关税率计算的增值税作为计税基础考虑城建税和教育附加等;
印花税,对于印花税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的税率及购销合同的税率进行计算;
③ 交易费用
交易费用包括资产组处置交易所需的中介代理费用及佣金等,参考当地的交易习惯及同类资产公开处置的代理中介费用标准等估算。
④ 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
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主要指资产组内相关资产在当前场地上的拆除费用,委估设备拟异地整体对外出售,由回收厂商自行拆除,故不再考虑上述费用。
3) 测算过程估算举例
A. 设备概况
以2025年常州电池片生产线为例,其备案产能2GW,系P型电池片生产线,处于停产状态。P型电池市场在光伏市场的主导地位彻底终结,仅留存海外低端市场、老旧电站替换等小众尾部需求。以主要产线设备为例(不含部分小额公共设备),其账面原值合计为629,575,729.86元,账面净值合计为422,597,632.02元,减值准备合计为372,575,408.95元。
B. 公允价值的估算
公允价值=回收市场价
委估设备拆除后,可经过翻新调试后,整线出口至东南亚新兴光伏市场,或者可拆解核心设备及零部件还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因此市场上存在活跃的相关设备回收企业,通过直接向相关设备回收企业进行询价确定其市场价格为47,500,000.00元 (不含增值税)。
C. 处置费用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此次对资产进行处置的过程中将会产生的费用计算如下:
a. 法律费用
委估资产系机器设备,资产权属变更较为简单,故不再考虑法律费用。
b. 相关税费
相关税费包括处置设备的资产涉及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印花税等。
相关税费=公允价值×增值税率×(城建税率+教育费附加率+地方教育附加费率)+ 公允价值×印花税率
= 47,500,000.00×13%×(7%+3%+2%)+47,500,000.00×0.03%
= 755,250.00元
c. 交易费用
交易费用包括处置交易所需的中介代理费用及佣金等,一般根据设备价值、设备数量、体积、重量等因素综合评定。由设备回收商直接报价,无需中介代理,故不再考虑交易费用。
d.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
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主要指资产组内相关资产在当前场地上的拆除费用。委估设备拟异地整体对外出售,由回收厂商自行拆除,故不再考虑上述费用
D. 可回收价值
可回收价值=公允价值-处置费用
=47,500,000.00 -0.00- 755,250.00 –0.00-0.00
=46,744,750.00元(已圆整)
2024年及2025年主要生产线减值测试结果如下:
2024年主要生产线减值测试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2025年主要生产线减值测试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综上,公司已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因近几年光伏行业技术迭代加速、行业周期下行,经减值测试,针对每年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均计提减值,减值准备计提及时、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二) 列示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的名称、是否关联方、交易内容、欠款金额、对应交易金额、账龄结构、业务开展时间及单项计提坏账的时间、期后回款情况等;结合上述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所涉销售业务,逐笔或按主要客户说明相关交易真实性。
1. 列示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的名称、是否关联方、交易内容、欠款金额、对应交易金额、账龄结构、业务开展时间及单项计提坏账的时间、期后回款情况等
截至2025年末,公司仅对4家客户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续上表)
注:中远(天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本期交易额负数均系退货
2. 结合上述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所涉销售业务,逐笔或按主要客户说明相关交易真实性
(1) 滁州华气气体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末,子公司滁州亿晶应收滁州华气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华气”)3,046.01万元,系2024年6月至2024年12月期间的电费收入。滁州亿晶于2023年开始同滁州华气开展合作,根据合作双方签署的《气体供应服务协议》,滁州亿晶向滁州华气提供土地、水、工业水排水、蒸汽等公用工程,滁州华气在滁州亿晶厂区内投资一套空分系统设备,生产氮气、氩气、氢气等气体产品,并派驻相关运维和技术服务团队,保障滁州亿晶项目用气需求,并在满足滁州亿晶项目用气的基础上将富余气体对外销售。滁州华气生产用水电费自滁州亿晶采购。
2023年至2025年期间,滁州亿晶累计向滁州华气销售水电费9,603.15万元,累计采购技术服务、液氮及TGCM费用2,161.53万元,2025年末滁州亿晶对滁州华气应收账款余额3,046.01万元、应付账款余额2,385.26万元。滁州亿晶与滁州华气之间的交易依据有气体供应服务协议、补充协议、水电费确认单等,可确认相关交易的真实性。
(2) Greencells GmbH
截至2025年末,公司应收Greencells GmbH(以下简称“Greencells”)1,852.65万元,该笔款项形成于2022年。公司于2021年开始同Greencells开展合作,主要向其销售光伏组件,该客户系德国大型地面光伏电站EPC服务商。2021年至2022年,公司累计向其销售光伏组件1,812.77万欧元,已收回款1,587.81万欧元,自2023年起,公司同Greencells未有销售。Greencells因质量问题拖欠公司尾款,虽然公司已出具产品质量相关报告,并积极与Greencells进行商谈,但未果,公司已委托律师启动相关法律程序。公司与Greencells的交易依据包括销售合同、销售订单及发票等,可确认相关交易的真实性。
(3) 湖南源潮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末,公司应收湖南源潮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源潮”)1,519.60万元,该笔款项形成于2023年四季度。公司于2023年开始同湖南源潮开展合作,主要向其销售光伏组件,该客户系国有企业。2023年公司通过业务拓展方式取得湖南源潮的光伏组件销售订单,累计向其销售光伏组件1,414.34万元,累计回款78.60万元。自2024年起,公司同湖南源潮未有销售。因湖南源潮拖欠货款,2024年8月,公司向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4年12月,法院判决被告湖南源潮支付货款1,519.60万元。公司与湖南源潮的交易依据包括销售合同、送货单、客户签收单、发票及法院判决书等,可确认相关交易的真实性。
(4) 中远(天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末,公司应收中远(天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天津”)512.72万元,该笔款项形成于2024年三季度。公司于2024年开始同中远天津开展合作,主要向其销售光伏组件。2024年,公司向中远天津销售光伏组件1,264.54万元,累计回款616.28万元。2025年度,公司同中远天津未有销售,仅发生退货265.43万元,该批产品系中远天津未消耗完的组件,经协商退货后,公司将该批组件重新销售给了其他客户。因中远天津拖欠货款,2025年10月,公司向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5年12月,法院判决中远天津支付货款522.72万元(含逾期利息)。公司与中远天津的交易依据包括销售合同、发票、送货单、客户签收单及法院判决书等,可确认相关交易的真实性。
(三)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提升但计提比例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对部分客户调整计提比例的情况,如有,请逐家说明调整依据。
2024年末,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及坏账计提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末,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及坏账计提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2025年,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3,212.57万元、6,930.99万元,占应收账款总体余额的比例由2.98%上升至9.65%,主要系2025年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新增了滁州华气3,046.01万元、中远天津512.72万元,且应收账款总体余额随着业务规模的下降及客户的回款,由107,911.17万元下降至71,812.35万元,两者共同导致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提升。
坏账准备单项计提比例的下降系本期公司未对滁州华气全额计提坏账所致。截至2025年末,公司应收滁州华气3,046.01万元,应付滁州华气2,385.26万元,应收应付款净额660.75万元。因双方存在未决诉讼,公司预计部分款项无法收回,期末按净额660.75万元的50%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30.37万元。除滁州华气外,公司对其余客户均全额计提坏账,本期不存在对部分客户调整计提比例的情况。
【年审会计师回复】
1. 核查程序
(1) 了解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使用权资产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了解并评价管理层聘用的外部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3) 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的方法的适当性和一贯性;
(4) 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的重大假设的适当性,复核相关假设是否与其他会计估计中所使用的假设、业务活动的其他领域中所使用的相关假设等一致;
(5) 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的数据的适当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并复核减值测试中有关信息的一致性;
(6) 测试管理层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使用权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按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计算是否准确;
(7) 检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使用权资产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8) 了解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客户是否关联方、欠款金额、对应交易金额、账龄结构、单项计提坏账的时间及期后回款等情况,评估应收账款预计能够收回的可能性;
(9) 向销售负责人了解同客户的业务开展时间、交易内容、诉讼进度等情况,获取交易相关的支持性证据,评价应收账款所涉销售业务的真实性;
(10) 获取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明细,了解未全部计提坏账的原因及合理性;
(11) 执行函证程序,向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客户函证期末余额及当期交易额,对于未回函的客户执行替代测试程序。
2. 核查结论
(1)公司已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了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年审会计师已对2024年及2025年减值测试的主要假设、关键参数及计算过程进行复核,未见异常。
(2)结合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所涉及的交易内容、欠款金额、对应交易金额、账龄结构、业务开展时间及单项计提坏账的时间、期后回款情况等信息,公司同客户的相关交易具有真实性。
(3)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提升系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余额增加且应收账款总体余额下降,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下降系公司对滁州华气的应收账款按照应收应付款的净额的50%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合理,且不存在对部分客户调整计提比例的情况。
三、年报显示,公司2025年末资产负债率为102.02%,货币资金余额5.82亿元,其中受限的货币资金余额4.59亿元,占比达78.87%,主要用于质押融资和保证金。与此同时,公司2025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2.70亿元,同比增长162.13%;2025年末应付账款余额10.07亿元,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6.33亿元,占比62.86%。2025年,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下滑44.58%,而毛利率同比提升11.72个百分点;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72.05%,毛利率由1.45%提升至3.06%。
请公司补充披露:(1)受限货币资金的具体构成、对应债务金额及到期日;列示一年内需偿还的借款明细,结合可利用融资渠道、 现金流、可变现资产等,说明公司是否具备相应的偿债能力及后续应对措施;(2)说明受限资产中是否包含关键设备,以及是否存在 被冻结或处置的风险,如存在,请充分提示风险;(3)结合行业供需变化、公司产品结构、销售价格、销售数量、单位成本及成本构成变动等情况,说明公司2025年及2026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大幅下滑、毛利率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与行业趋势是否存在差异。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3)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 受限货币资金的具体构成、对应债务金额及到期日;列示一年内需偿还的借款明细,结合可利用融资渠道、 现金流、可变现资产等,说明公司是否具备相应的偿债能力及后续应对措施。
1. 受限货币资金的具体构成、对应债务金额及到期日。
截至2025年末,公司受限货币资金金额为4.59亿元,其中受限银行存款2.63亿元,主要系定期存单质押用于公司融资及司法冻结资金;受限其他货币资金1.96亿元,主要系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保证金、锁汇保证金等。受限货币资金的具体构成、对应债务金额及到期日,具体说明如下:
单位:万元
2. 一年内需偿还的借款明细,结合可利用融资渠道、现金流、可变现资产等,说明公司是否具备相应的偿债能力及后续应对措施。
一年内需偿还的借款主要包括短期借款2.44亿元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84亿元,合计为4.28亿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还款进度为截至本说明回复之日的进度
截至本说明回复之日,公司2025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银行借款42,839.74万元,已经如期偿还35,288.63万元,正在办理续贷手续的金额为7,005.83万元(公司目前正处于重整进程中,已向银行提交了全额清偿方案,银行同意将贷款本金展期至重整完成)。另有270万元于2026年6月21日到期、270万元于2026年12月21日到期。综上,公司将结合重整方案,对上述债务妥善安排偿还。
(二) 说明受限资产中是否包含关键设备,以及是否存在被冻结或处置的风险,如存在,请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受限资产中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账面价值约8.91亿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受限资产中设备主要用于融资租赁抵押,融资抵押期限较长(5-10年),短期偿债压力较小。目前公司预重整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并与投资人保持积极沟通,重整最终能否被法院受理及最终能否重整成功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是否能按期偿还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公司能顺利通过重整实现脱困,公司将得到产业投资人在资金、行业资源等方面的支持,恢复和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最大程度地保护债权人、股东、职工等各方的利益。
(三)结合行业供需变化、公司产品结构、销售价格、销售数量、单位成本及成本构成变动等情况,说明公司2025年及2026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大幅下滑、毛利率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与行业趋势是否存在差异。
1. 行业供需变化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2025年我国多晶硅产量达134万吨,同比下降26.4%;硅片产量约680GW,同比下降9.7%;电池片产量超660GW,同比增长0.9%;晶硅组件产量超620GW,同比增长5.4%,光伏行业供给端产能严重过剩,硅料、硅片、电池、组件各环节总产能约为全球需求的2倍,开工率普遍不足60%,全产业链陷入低价竞争,行业进入去产能、去库存的调整周期。
2025年,国内光伏行业进入由“规模扩张”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关键阶段。上半年,行业无序价格竞争加剧,光伏组件价格跌至年内低位,产业链多数企业出现亏损;三季度起,随着多项产业调控政策落地、低效产能逐步出清,组件价格出现小幅修复,但全行业盈利空间仍持续承压。2025年国内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同比增长13.3%,终端需求保持小幅增长;受组件价格大幅下滑影响,行业整体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呈现“量增价减、营收承压”的运行特征。
2026年一季度,行业调整态势延续。国内光伏新增装机同比阶段性回落,受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影响,组件出口短期冲高;组件价格虽边际修复,但整体仍处低位,行业亏损局面尚未明显改善。当前,光伏组件行业正加速从单一的规模扩张模式,向聚焦技术创新、产品质量与盈利质量的高质量发展路径转型。
根据InfoLink预测,2026年中国光伏新增装机将从2025年的316.57GW高位回落至约180-210GW,年减幅达34-43%。组件需求预估将下修至529-624GW。主要影响在传统主力市场(中国、美国)收敛、欧洲虽稳定发展但难在今年有大幅增量,且越来越多国家开始收紧新能源政策,使2026年更像是一个短期低点,不过,光伏仍是当前再生能源中成本最低廉的电力选项之一;随着功率持续推升、光储平价加速,以及新兴市场拓展、老旧项目汰换、AI运算中心能源建置等长期题材推进,需求的中长期韧性仍在,随之而来将进入缓增阶段。
2. 公司产品结构、销售价格、销售数量、单位成本及成本构成变动。
(1) 2025年较2024年
2024-2025年,公司的产品销售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光伏组件销售及光伏发电业务,两期销售合计占比均达93%以上,其中光伏组件的销售占比分别为88.50%、86.12%,变动较小,发电业务收入占比由4.90%上升至9.06%,主要系光伏发电业务收入保持相对稳定,但因公司总营业收入规模下降,导致光伏发电业务收入占比上升。总体而言,公司两期产品结构波动不大,较为稳定。
两期光伏组件的销售价格、销售数量、单位成本明细及变动如下:
2025年,公司受限于行业原材料波动及自身的资金状况,光伏组件的整体出货量出现了一定的下滑,同比减少1,141.56MW。受光伏市场竞争加剧、产能供需错配影响,2025年光伏组件的单位售价与单位成本进一步下降,其中单位成本降幅25.76%,略高于单位售价降幅22.21%。光伏组件的两期成本主要构成均为直接材料,占比约90%,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的占比也较为稳定,具体构成明细及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2) 2026年1季度较2025年1季度(均未经审计)
2025年1季度、2026年1季度,公司的销售产品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1季度,公司光伏组件及发电业务的收入合计占比达93.28%,较上年同期96.34%略有下降,其中,光伏组件收入占比由90.08%下降至76.81%,主要系销量下降导致收入下降,发电业务收入下降但其占比由6.26%上升至16.48%,主要系受《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的政策影响,发电量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但因公司总体业务规模缩减,导致发电业务收入占比提升。
两期光伏组件的销售价格、销售数量、单位成本明细及变动如下:
2026年1季度,公司的业务规模进一步缩减,光伏组件销量较上期减少了629.99MW,降幅达77%。受银浆成本上涨、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海外需求爆发等因素推动,1季度光伏组件价格企稳回升,公司的组件单位售价及单位成本较上年同期分别上升了0.03元/W、0.04元/W。光伏组件的两期成本主要构成均为直接材料,具体构成明细及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本期直接材料的占比从93.01%下降至81.82%,制造费用的占比从3.61%上升至12.23%,主要系光伏组件产量由818.43MW下降至152.09MW,直接材料金额下降,但公司固定资产折旧仍维持在较高水平,故制造费用占比上升。
3. 说明公司2025年及2026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大幅下滑、毛利率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1) 2025年较2024年
1) 营业收入分析
① 分产品分析
2024-2025年营业收入分产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下降155,066.48万元,降幅44.58%,主要系光伏组件收入下降141,827.45万元所致,光伏组件收入的下降主要受光伏行业国内结构性产能错配的惯性影响,市场供需失衡持续,行业整体疲软,且公司受限于现金流紧张的局面,全年订单量进一步下降,销量由3.72GW下降到2.58GW,降幅30.67%,单价由0.83元/w降至0.65元/w,降幅21.99%。两期光伏组件的内外销明细如下:
由上表可见,公司内外销业务均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滑,2025年公司外销占比略高于内销,总体结构较为稳定。
公司发电业务收入保持相对稳定,两期发电收入情况明细如下:
单位:MW、万元
注:该表格数据统计金额为各家单体数据合计,未经抵消
公司光伏发电业务收入保持相对稳定,主要系2025年公司仅分布式光伏电站装机容量增加了11.01MW,新增容量贡献了一定的收入增长。
2025年加工费的下降主要系2024年加工费用中包含由公司提供的辅材的成本,2025年辅材由客户提供,仅为加工费收入。其余业务收入变动额较小。
② 分客户分析
2024-2025年,公司的前十大客户收入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前十大客户销售收入129,356.50万元,较上年前十大客户销售收入下降46.33%,但占比接近。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签订约1.3亿元光伏组件的销售合同;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系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取了分别约6,120万元、6,101万元的合同;MONCADA系2022年开拓的客户,为意大利可再生能源领域领先的独立运营商之一,专注于风能和小型风能、光伏能源和生物质能领域。
两期持续发生业务的客户中,除了对国家电网的电费收入变动较小以外,其余客户收入均呈现出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Grupo Cobra的收入降幅低于上述几家公司,连续两年为公司第一大客户,主要系2024年价格相对较高时,公司与其在巴西的项目公司签订了大量光伏组件销售合同,本期逐批发货确认收入。
2) 毛利率分析
2024-2025年各产品毛利率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公司毛利率为1.45%,较上年-10.27%提升11.72个百分点,主要系光伏组件毛利率上升所致。2025年光伏组件毛利率为-4.49%,较2024年提升5个百分点。光伏组件毛利率上升的主要原因如下:
① 停工损失对毛利率的影响
2024年,公司常州基地5GW PERC电池产能和滁州基地7.5GW TOPCon电池产能已经停产,发生停工损失21,639.77万元,因2024年末公司对车间设备计提14.74亿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25年发生的停工损失下降至15,468.05万元。
2024年车间停工损失计入组件成本金额为18,978.86万元,主要系常州亿晶P型电池、组件车间折旧费用,因该等车间在2024年末计提大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25年计提折旧金额下降。2024-2025年,常州亿晶车间计入组件成本的停工损失额分别为15,709.74万元、3,135.28万元;滁州亿晶车间计入组件成本的停工损失额分别为3,269.12万元、12,332.76万元。因停工损失对两年的毛利率影响较大,假设剔除停工损失影响后,两期组件毛利率如下:
剔除停工损失影响后,2025年单位成本降幅28.35%,大于单价降幅22.21%,故毛利率较上年提升。停工损失对2024年毛利率的影响约为6.17个百分点。
② 电池片自产与外购价格差异对毛利率的影响
2024年,公司销售的组件原材料中,部分电池片为滁州亿晶生产,其单位成本高达4.52元/片,而当年常州亿晶外采的单位成本为2.53元/片,导致单位成本偏高。2025年公司电池片均为外购,故组件的毛利率提升,假设2024年亦外购,对2024年毛利率的影响约为2.99个百分点。
③ 单价、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
单价变动方面,2025年年初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该政策刺激了光伏组件的需求及价格增加,直到4月30日之前整个市场处于抢装潮期间,因需求增加,总体单价稳中有升。2025年1-3月公司组件销售单价从0.64元/W提高至0.70元/W。抢装潮退去后,市场需求放缓,单价下跌,订单量下降。11月起,随着硅料的涨价,带动了组件单价的再次上涨,但受限于供需关系,总体仍处于较低的价格区间,且存在一定滞后性。综上,公司全年平均单价同比下降了22.21%。
单位成本方面,两期的料工费变动情况如下:
可以看出,组件单位材料、单位人工、单位制费分别下降0.19元/w、0.02元/w、0.02元/w,降幅分别为24.06%、41.10%、39.10%,主要系单位材料成本的下降带动了单位成本的下降。常州亿晶主要原材料采购数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元/片、元/块、元/套、元/㎡、元/KG
光伏组件的直接材料主要为电池片、玻璃、铝边框、胶膜、互联条、汇流条等,根据上表可见,除了互联条、汇流条外的原材料采购单价均处于下降趋势。其中电池片和玻璃价格降低与市场采购价格变动相关,根据公开市场价格走势图来看,2025年采购单价较2024年处于下降趋势;铝边框和胶膜价格下降,主要系公司基于目前光伏市场的颓势,与供应商进行了进一步协商,并结合多个供应商的报价,择优进行采购。
其余产品中,发电业务毛利率波动较小,毛利率维持在较高水平。EPC电站业务毛利率2.78%,较上年有所下降,主要系该类业务为项目制,不同的项目毛利率差异比较大。2025年加工费及电池片的毛利率分别为-26.89%、3.68%,较上年分别提升61.94个百分点、245.11个百分点,主要系上年该类业务收入主要源于滁州亿晶,对应毛利率分别为-145.08%、-260.43%。自2023年下半年以来,滁州亿晶N型TOPCon电池片生产线设备累计转固8.6亿元,2024年计入加工费及电池片产品的折旧额达1.1亿元,且2024年总体产能利用率不足20%,导致滁州亿晶电池片及加工费分摊的单位折旧成本偏高。此外,2024年9月滁州亿晶车间停工后,计入加工费及电池片成本的停工损失额分别为2,226.31万元、434.60万元,上述原因共同拉低了毛利率,而2025年全年滁州亿晶处于停工状态,其停工损失额全部计入组件成本,故加工费及电池片的毛利率均有所提升。
综上,2025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的下降主要系光伏组件的销量及单价共同下降所致,毛利率的提升主要系光伏组件的毛利率受停工损失金额下降、直接材料采购单价下降、滁州亿晶电池片及加工业务量下降等影响。
(2) 2026年1季度较2025年1季度
2025年1季度、2026年1季度营业收入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1季度营业收入较2025年1季度下降43,817.06万元,降幅72.05%,主要系光伏组件收入下降41,723.65万元所致,1季度光伏组件价格企稳回升,但因公司处于重整阶段,且持续受到自身的资金状况影响,产品销量由815.73MW下降到176.42MW,降幅78.37%,导致销售收入下降76.17%。
2025年1季度、2026年1季度毛利率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1季度,公司的毛利率为3.06%,较上期1.48%小幅上升1.58%,虽然主要产品光伏组件的毛利率小幅下降,但因2026年1季度业务规模缩减,发电业务收入销售占比由6.26%上升至16.48%,该类业务毛利率维持在较高水平,拉高了2026年1季度的总体毛利率。
4. 行业趋势
(1) 2025年较2024年
2024-2025年,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毛利率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方面,同行业上市公司及本公司均较上年同期呈现下滑趋势,毛利率方面,除本公司外,同行业上市公司均较上年同期呈现下滑趋势,部分公司出现了负毛利率。其中,晶科能源在2025年报中披露:“受全球光伏产业链价格波动、海外贸易保护政策扰动等因素影响,光伏组件价格整体仍处于低位,公司2025年度业绩出现阶段性承压”;隆基绿能在2025年报中披露:“报告期内,光伏行业仍处于深度调整期,受制于产品价格持续低迷,开工率不足以及四季度硅料、银浆等原材料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公司经营持续承压”;天合光能在2025年报中披露:“报告期内,光伏行业仍面临阶段性供需失衡,产业链各环节开工率处于低位,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叠加国际贸易保护政策持续影响,上半年光伏产品价格较去年同期普遍承压;尽管下半年光伏产品价格在行业反内卷工作推进下逐步提升,然而受硅料、银浆等关键原材料成本快速上涨的影响,公司组件业务全年盈利能力较上年同期有所下滑,2025年度公司经营业绩仍然亏损”;晶澳科技在2025年报中披露:“受近年来光伏主产业链各环节产能集中释放导致阶段性供需失衡的影响,行业竞争持续加剧,各环节主要产品价格对比同期整体承压下行,同时国际贸易保护政策加剧,导致公司组件销售均价和盈利能力同比下降,经营业绩出现阶段性亏损”。
综上,营业收入方面,公司同上述公司的趋势变动一致,但毛利率变动同上述公司呈反向变动,主要系公司2024年计提大额固定资产减值导致2025年计入营业成本的停工损失金额下降、以及电池片由自产调整为外购导致直接材料成本下降所致。
(2) 2026年1季度较2025年1季度
2025年1季度、2026年1季度,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毛利率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除天合光能外,同行业上市公司及本公司2026年1季度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均有所下降,根据天合光能2026年1季报披露,其营业收入的增加主要系:“系统产品、储能业务营业收入增长”。毛利率方面,同行业上市公司及本公司较上年同期均有所上升,系2026年1季度头部企业凭借规模优势、技术优势、渠道优势,率先实现盈利修复。
【年审会计师回复】
1. 核查程序
(1)结合光伏组件市场供需变化,分析公司营业收入、毛利率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对营业收入按产品结构、主要客户及其变化情况进行分析,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3)对主要产品单价、单位成本变动情况进行分析,了解公司毛利率变化的主要原因;
(4)对营业成本构成及其变动情况进行分析,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5)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毛利率等变动情况,检查公司业绩变动是否符合行业趋势。
2. 核查结论
(1)结合对行业供需变化、公司产品结构、销售价格、销售数量、单位成本及成本构成变动等的分析,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下降主要系公司光伏组件销量、销售单价共同下降所致,毛利率提升主要系公司受停工损失金额同比下降、直接材料由自产调整为外购后材料成本下降、滁州亿晶电池片及加工业务量下降的影响所致;2026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下降主要系受资金实力影响公司订单量减少导致光伏组件销量下降所致,毛利率提升主要系高毛利率的发电业务销售占比提升所致,具有合理性。
(2)2025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同行业趋势一致,毛利率变动趋势同行业趋势不一致,主要系公司受停工损失金额同比下降、直接材料由自产调整为外购后材料成本下降影响所致;2026年1季度公司的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变动趋势同行业趋势一致。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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