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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2.19亿元首个柔性支架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科工  公告编号:临2026-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 公司资产完整、业务独立,与华电百江的交易真实,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近日,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华电新能百江(桐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百江”)签署了《浙江华电桐庐百江88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约为21,860.94万元人民币(含税)。公司整合设计、制造、施工全流程成熟技术与项目经验,为本项目提供柔性支架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彭刚平、刁培滨、樊春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审议该事项,并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股东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华电新能百江(桐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45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百江镇崇文路79号-8号

  成立日期:2023-05-25

  法定代表人:黄文江

  主要股东:华电(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

  华电百江为华电(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的上市公司,故华电百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为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关联交易。华电百江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

  华电百江依法设立、合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履约能力,本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形成坏账可能性较小。

  三、合同主要内容

  本合同为EPC总承包合同,承包范围为除逆变器、35kV箱变、GIS、主变等设备外,本项目所有光伏场区、集电线路、升压站施工承包的相关工作。定价依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确定。

  合同名称:浙江华电桐庐百江88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合同金额:21,860.94万元人民币(含税)。

  结算方式:本合同主要包括设计款、设备购置款、建筑工程款和安装工程款等,按进度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和质量保证金等。

  竣工日期:工期为365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进度管理违约、质量管理违约、安全管理违约等。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且已提交履约保函后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为公司斩获的首单柔性支架领域EPC工程业绩。项目覆盖柔性支架的设计、供货、安装全链条建设工作,充分印证公司在柔性支架行业的综合技术实力。公司将以此项目为发展契机,持续深耕拓展柔性支架市场,为客户提供高效稳定、质量可靠的全流程技术支撑和工程建设服务。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资产完整、业务独立,与华电百江的交易真实,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五、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本项目的执行过程有一定的不可控因素,比如项目所在地环保政策发生较大变化,会引起人员、设备和材料价格的变动,临时停工导致施工周期变长等。另外,如果遇到市场、政策、法律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也可能会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按期正常履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公司将对上述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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