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新材”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6年7月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7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艾磊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公司决定终止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此议案已通过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此议案已通过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关联董事艾磊先生、江轩先生、周厚旭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4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披露了《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二)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
(三)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四)2025年8月7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238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五)2025年8月15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 (再融资)〔2025〕248 号)(以下简称 “《审核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问询问题。
(六)2025年9月13日,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回复,并披露了《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和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文件。
(七)2025年10月9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八)2026年4月23日、2026年5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九)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结合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等相关内容。
二、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自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公布以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现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经与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后续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合理运用多种资本市场工具,助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均正常开展,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终止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经与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策,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终止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7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