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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6-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97,852,1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8%。本次解除冻结10,0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5.05%,占公司总股本的0.51%。解除冻结后,万通控股累计冻结公司股份3,967,729股,占其持股总数的2.01%,占公司总股本的0.20%。

  ? 万通控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33,436,9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6%,累计冻结股份数为3,967,729股,占其合计持股数的1.19%,占公司总股本的0.20%。

  一、本次股份解除冻结的具体情况

  万通控股持有的公司10,000,000股股份被浙江省龙港市人民法院执行保全冻结,冻结起始日为2026年1月1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公司收到万通控股发来的告知函,其于2026年7月6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查询,获悉其上述冻结股份已被浙江省龙港市人民法院解除保全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二、股东累计冻结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嘉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万通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33,436,9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6%,累计冻结股份数为3,967,729股,占其合计持股数的1.19%,占公司总股本的0.20%。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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