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2346516)中于2022年8月3日至2023年7月13日期间回购的14,523,100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对该部分股份进行注销。
● 本次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于2022年8月3日至2023年7月13日期间回购的14,523,1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2.53%。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73,886,283股变更为559,363,183股,注册资本将由573,886,283元变更为559,363,183元。
● 本次注销股份时间:2026年7月7日。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2022年8月3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截至2023年7月13日,公司完成本期回购,共计回购公司股份14,52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回购均价5.49元/股,使用资金总额79,724,005.75元(含交易费)。若公司未能在36个月内使用完毕,则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太龙药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太龙药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太龙药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太龙药业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7、临2022-052、临2022-057、临2023-039)。
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17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8月3日至2023年7月13日期间回购的14,523,100股股份用于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自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启动以来,公司始终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积极推进各项实施工作。综合考量市场融资环境、方案实施期限等多方面因素,充分征求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意见后,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同时为切实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进一步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对自身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和认可,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终止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2346516)中的14,523,100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对该部分股份进行注销。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于2022年8月3日至2023年7月13日期间回购的14,523,100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对该部分股份进行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73,886,283元减少为559,363,183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日、2026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太龙药业关于终止实施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股票的公告》《太龙药业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太龙药业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3、临2026-024、2026-027)。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太龙药业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8),至今公示期已满45天。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债权人申报债权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安排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相关申请,注销日为2026年7月7日,后续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四、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注:公司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注1:本次注销公司于2022年8月3日至2023年7月13日期间回购的14,523,100股股份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的6,438,700股股份,系公司于2024年2月5日至2025年1月27日期间回购的股份,占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的1.15%。
五、本次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系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审慎考虑做出的决策,有利于增加每股收益,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7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