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公司住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288号)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二零二六年七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能股份”“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豪26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3705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180,000万元(1,800万张,180万手)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180,000万元(1,800万张,180万手)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6年7月10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6年6月15日至2032年6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6年6月22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6年12月22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起至债券到期日(2032年6月14日)止(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十、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十二、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四、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开展定期及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5月18日印发的《关于同意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168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180,000.00万元人民币的可转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2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8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6〕149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18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6年7月10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豪26转债”,债券代码“113705”。
投资者可通过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自股份公司设立至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之前股本变动情况
1、2008年3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08年3月5日,公司前身成都豪能机械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由“成都豪能机械有限公司”变更为“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日,成都豪能机械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协商一致以截至2008年2月29日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的净资产71,107,103.25元为基础,其中70,000,000.00元作为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超过部分1,107,103.25元计入资本公积,将豪能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上述出资事宜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川华信验(2008)12号”验资报告审验。
2008年3月4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08)第6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2008年2月29日,豪能股份净资产评估值为8,490.02万元。
2008年3月28日,公司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核准登记,领取了注册号为51011200000231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2、2008年12月,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7,304.22万元
2008年10月28日,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新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公司决定向王梅、徐文等56名自然人非公开发行304.22万股,每股价格为1.52元,公司注册资本由7,000万元增加至7,304.22万元。
2008年12月9日,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君和验字(2008)第2021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8年12月5日,公司已收到王梅、徐文等56名自然人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304.22万元。
本次增资的原因为:2008年11月,公司受让长江机械51名股东2.52%的股份,并给予其置换为豪能股份股份的选择权,其中45名选择参与本次增资置换为豪能股份股份;另外11名增资的股东为外部财务投资者。
本次增资的价格为1.52元/股。2008年11月,公司受让长江机械股份的价格为1.65元/股,扣除股权转让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后,本次增资价格定为1.52元/股。
2008年12月19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本次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3、2009年7月,股权转让
2009年7月2日,股东张凌慧与陈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5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陈黎。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为:两人为朋友关系,同时入股公司,张凌慧因资金紧张自愿退出,两人协议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4元/股,价格经协商确定,与正在协商引入的财务投资者保持价格一致。
4、2009年8月,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8,000万元
2009年7月27日,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新股的议案》,决定向法人深圳金百会投资有限公司及自然人胡卫红、吴少萍非公开发行新股695.78万股,价格确定为4元/股。公司注册资本由7,304.22万元增加至8,000万元。上述增资事宜已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君和验字(2009)第2010号《验资报告》审验。
本次增资的原因为引入财务投资者。本次增资的价格为4元/股,协商确定。
2009年8月14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豪能股份核发了本次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豪能股份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5、2011年11月,股权转让
2011年11月27日,股东胡长英与徐应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15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徐应超。
2011年11月28日,股东向明强、谢进、曾萍、张化、吴洪与徐应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200万股、140万股、100万股、90万股和8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徐应超。
2011年11月28日,股东张正义与杜庭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8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杜庭强。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为:公司撤回首发申请材料后,部分股东因个人原因自愿退出。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2元/股,协商确定。
6、2011年12月,股权转让
2011年12月28日,股东肖兴伟与杜庭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3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杜庭强。
2011年12月30日,股东李奕佚与杜庭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3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杜庭强。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为:公司撤回前次首发申请材料后,部分股东因个人原因自愿退出。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2元/股,协商确定。
7、2013年4月,股权转让
2013年4月29日,股东宋英、卢小波、杨光地、田华与向星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345万股、330万股、50万股和2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向星星。
2013年4月29日,股东邵国强、吴斌、董燕鹤与向朝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150万股、100万股和5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向朝明。
2013年4月29日,股东焦永胜与杨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5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杨燕。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为:部分股东较入股价已获得较高回报,自愿退出。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5元/股,参照2012年末的每股净资产协商确定。
8、2013年10月,股权转让
2013年10月25日,股东谢辞与张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10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张勇。
2013年10月25日,豪能股份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权的议案》,拟定将回购400万股公司股份,每股价格人民币5元,该部分股权将用于激励公司管理层。
2013年10月26日,股东陈黎与豪能股份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24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豪能股份。
2013年10月26日,股东王晓戎与豪能股份、杨燕、扶平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160万股、55万股和2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豪能股份、杨燕和扶平。
2013年10月26日,股东李晓红、申利华与向朝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50万股、5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向朝明。
2013年10月26日,股东李甫柏与李勇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3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李勇刚。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为:部分股东较入股价已获得较高回报,自愿退出,公司管理人员因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受让部分股份,豪能股份回购部分股份用于激励公司管理层。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5元/股,协商确定。
9、2014年2月,股权转让
2014年2月26日,根据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4)锦江民初字第623号民事调解书,股东廖新民因与赵明惠离婚,将其持有的110万股公司股份分给赵明惠。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10、2014年3月,股权转让
2014年3月31日,股东赵杰霖与赵明惠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10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赵明惠。
2014年3月31日,股东潘援朝与黄英兰、祁凤、杜庭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30万股、30万股和2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黄英兰、祁凤、杜庭强。
2014年3月31日,股东王明成与祁凤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2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祁凤。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注:赵杰霖与赵明惠为母子关系。
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为:1、赵杰霖为赵明惠的儿子,双方协议转让;2、潘援朝退休后自愿退出;3、王明成从事汽车制造相关工作,出于同业关联考虑,将股份转出。
赵杰霖转让给赵明惠的价格为1元/股;潘援朝转让给黄英兰、祁凤、杜庭强,以及王明成转让给祁凤的价格为5元/股,协商确定。
11、2014年4月,股权转让
2014年4月30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理库存股的议案》,公司拟将2013年回购的400万股股权转让给部分管理层及投资者,转让价格为每股5元。
2014年4月30日,豪能股份分别与杜庭强、张勇、王丽平、王梅、张诚、王晓波签订《库存股转让协议书》。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为:豪能股份将库存股转让给看好公司发展前景的管理人员,在管理人员未满额购买后,部分外部投资者有购买意愿,双方协议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5元/股,经协商确定。
12、2014年10月,股权转让
2014年10月15日,股东杜庭强与肖秀山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12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肖秀山。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为:肖秀山作为公司外部顾问,在热处理加工方面对公司帮助较大,双方协议转让。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5元/股,经协商确定。
13、2014年11月,股权转让
2014年11月13日,股东喻歆舟与付黎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4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付黎明。
2014年11月15日,股东深圳金百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与李质健、吴少萍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50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李质健、吴少萍。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为:1、付黎明为喻歆舟的舅舅,双方协议转让;2、深圳金百会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豪能股份股份转让给自身股东及股东的关联方。
喻歆舟转让给付黎明的股权价格为1元/股,协商确定。深圳金百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给李质健和吴少萍的股权价格为6.50元/股,协商确定。
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豪能股份的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注:豪能股份股东江显荣因病去世,其所持有的豪能股份0.57万股股份将在其遗产分割完成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之后的股本演变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24号)核准,2017年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豪能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并于2017年11月28日在上交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6,67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股本)为106,670,000.00元,公司证券代码:603809。该事项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7CDA50247号《验资报告》。
2018年2月8日,公司本次变更完成工商登记备案。
2、2018年10月,股本转增
根据公司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10,667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0,667万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股本总额42,668,000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增加股本42,668,000.00元。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本)均为人民币149,338,000.00元。
2018年10月22日,公司本次变更完成工商登记备案。
3、2019年6月,股本转增
根据公司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14,933.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7,466.90万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股本总额59,735,200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增加股本59,735,200.00元。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本)均为人民币209,073,200.00元。
2019年6月21日,公司本次变更完成工商登记备案。
4、2020年11月,股权激励
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2020年8月1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事项。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2020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148名授予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727.5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9.31元,实际增加注册资本7,275,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本)均为人民币216,348,200.00元。2020年9月24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并取得了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020年11月23日,公司本次变更完成工商登记备案。
5、2021年8月,股本转增
根据公司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216,348,2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股本总额86,539,280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增加股本86,539,280元。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本)均为人民币为302,887,480元。
2021年8月5日,公司本次变更完成工商登记备案。
6、2022年7月,股本转增
根据公司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302,887,48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前述利润分配方案转增完成后,豪能股份总股本变更为393,753,724股。
2022年7月29日,公司本次变更完成工商登记备案。
7、2023年5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737,466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豪能股份总股本变更为393,016,258股。
8、2024年5月,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即“豪能转债”,债券代码“113662”)自2023年6月1日开始转股,截至2024年3月31日,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316股,豪能股份总股本变更为393,016,574股。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8股。
公司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时,以总股本393,016,574股为基数,按前述每股转增比例,豪能股份总股本变更为581,664,530股。
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时,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393,022,520 股为基数,按前述每股转增比例,豪能股份总股本变更为581,673,330股。
9、2025年4月,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豪能转债(债券代码“113662”)自2023年6月1日开始转股,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豪能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豪能转债”的提前赎回权,赎回登记日为2024年12月11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总股本为641,200,503股。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
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时,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41,200,503股为基数,按前述每股转增比例,豪能股份的总股本变更为833,560,654股。
10、2025年10月,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公司于2024年10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即“豪24转债”,债券代码“113690”)自2025年4月29日开始转股。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豪24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豪24转债”的提前赎回权,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0日。截至2025年10月10日,豪能股份总股本变更为920,288,807股。
三、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920,288,807股,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二)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注:发行人股东向朝东与徐应超为舅甥关系、向朝东与向星星为父女关系、向朝东与向朝明为兄弟关系、向朝东与杜庭强为舅甥关系。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向朝东先生持有公司14.92%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2017年9月,公司股东向朝东先生、向星星女士、向朝明先生、徐应超先生和杜庭强先生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暨共同控制协议》,各方约定行使公司重大事项股东表决权时保持一致行动并对公司实施共同控制。2021年11月,公司股东向朝东先生、向星星女士、向朝明先生、徐应超先生、杜庭强先生经共同协商,签署了《关于部分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协议》,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徐应超先生、杜庭强先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向朝东先生、向星星女士和向朝明先生继续履行《一致行动暨共同控制协议》,公司一致行动人变更为向朝东先生、向星星女士和向朝明先生,三人所持公司的股份仍合并计算。截至2026年3月31日,共同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5,850,5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6%。截至2026年3月31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结构如下:
根据各方签署的《一致行动暨共同控制协议》:各方同意在公司重大事项上求同存异,顾及大局和整体利益,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一致行动;对于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各方应在公司召开审议该等事项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之前,进行充分的预先沟通,并将形成的一致意见作为在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上表决的依据;如进行充分协商沟通后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以向朝东意见为在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上表决的依据;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在各方均为公司股东期间内有效。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为向朝东先生、向星星女士、向朝明先生。公司各共同实际控制人简历情况如下:
向朝东先生,195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长安机器制造厂部门负责人、厂长助理,重庆跨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重庆长安跨越车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长江机械执行董事、总经理,重庆豪能董事,以及曾任公司董事长。
向星星女士,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四川省人防办,曾任公司采购部副部长、副董事长,昊轶强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
向朝明先生,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曾任职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泸州豪能建设指挥部指挥长。
五、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
1、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传动系统相关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航空航天零部件的高端精密制造以及机器人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发行人依托在同步器系统产品中已形成的研发设计、工艺技术、客户以及制造、品控等优势,一方面不断延展覆盖汽车零部件产品品类,加大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客户开发;一方面借力汽车产业链与机器人产业链的协同共促,拓展产品系列,拓宽产品应用领域,顺利切入机器人零部件领域。
同时,随着2020年对昊轶强收购的完成,公司顺利切入航空业务板块,且通过资源整合、共享、优化等,加强与昊轶强优势互补,提升昊轶强盈利能力。
2、发行人主营产品
公司主营产品为汽车零部件、航空零部件以及机器人关节减速器等,其中汽车零部件主要包括同步器系统产品、差速器系统产品、电机轴产品、减速器系统产品等,此外还涉及定子转子、离合器系统零件、商用车AMT行星机构零件、轨道交通传动系统零件等;航空零部件主要为受托加工相关零部件产品;机器人关节减速器主要为机器人关节用行星结构减速器等产品。
(二)发行人行业地位
发行人自创立以来,一直致力于高端装备制造领域。通过自研与外购并举方式,不断拓展业务领域,丰富产品系列,促进汽车零部件与航空零部件业务纵深发展,并借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技术、人才等与机器人行业的重合,将主业有效延伸至机器人零部件领域。发行人一方面苦修内功,一方面开放创新有效借力,不断夯实并提升公司业务实力及竞争优势。
在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加工领域,公司沉浸行业多年,已经逐步成为国内同步器齿环产品行业优势领先企业,品牌及品质获国内众多知名车企认可。根据中金公司出具的研究报告1推算,公司在国内同步器市场的占有率已经超过30%。同时,在新能源汽车业务领域,公司已成功布局差速器、电机轴、精密减速器等传动系统关键零部件,且系国内为数不多的在差速器生产方面具有包含铸造工艺的较完整产业链的公司之一。此外,发行人具有较强的研发技术实力,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长江机械分别入选国家工信部第三批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全资子公司重庆豪能于2022年入选“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中金公司2021年11月出具的研报《同步器齿环 “小巨人” 布局航空获新成长动力》。
航空航天领域,公司通过收购昊轶强,进军航空高端装备制造领域,通过设立豪能空天,进入航天高端装备制造领域。昊轶强于2022年入选“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加工质量、交货周期、服务响应速度等方面均得到客户的高度认可,多次荣获客户“优秀供应商”等荣誉。
(三)发行人竞争优势
1、战略合作构建客户优势
公司深耕汽车传动系统领域,打造“产品+服务+创新”三维协同模式,实现从单一零件到总成系统的业务升级,与麦格纳、采埃孚、舍弗勒、博格华纳、汇川、大众、一汽、比亚迪、吉利、重汽、法士特等一批国内外优秀企业建立了深厚合作关系,并在新领域、新技术方向共同探索,形成深度协同发展、互利共赢的长期合作模式,有利于公司开发和拓展新产品、新业务。同时,昊轶强客户是我国航空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和出口主要单位、民机零部件重要制造商,国家重点优势企业。
优质的客户资源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表现及组成部分,有利于公司未来新产品、新客户的开发和拓展,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之一。
2、完整产业链强化交付优势
公司具备自主研发、模具设计制造、铜合金铸造、球墨铸铁、热锻、冷锻、温锻、旋锻、高速锻、复合加工、磨齿、滚齿、挤齿、热表处理、激光焊接、在线检测、试验验证和总成装配的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制造能力,实现从设计、模具到成品的自主可控。公司在生产过程中能根据不同客户、不同车型的配套要求快速切换生产模式,提供多样化、定制化零部件产品,为公司建立了坚实的交付优势。
同时,公司近年来不断提升自身装备优势,引进国际先进的生产设备及自动化改造设备打造智能化、精细化工厂,既能保证规模化生产,又能实施精准化控制,在保证产品品质的前提下同步配合客户的生产销售需求,在成本可控、质量可控的同时,确保交期可控。
3、技术研发驱动创新优势
公司积极响应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要求,深度融合技术创新与智能制造,依托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平台与省级技术中心及相关检测实验室,通过持续研发投入,推动“人机料法环”全面改进,建成了一支具有丰富经验的技术研发团队,并在材料研发、成型工艺和精密加工等核心制造环节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具备为客户提供从系统开发设计、虚拟仿真验证到批量生产交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面对新能源与智能化转型催生的技术迭代加速趋势,公司构建了技术产业化、装备自动化、研发制造一体化的新质生产力体系,推动公司从单一零件制造向系统级解决方案升级,拓宽公司的产品系列及应用领域,从汽车零部件延展至机器人零部件,在技术变革浪潮中持续巩固“协同创新、共同发展”的产业共生优势,与客户形成同步开发、敏捷响应、协同发展的健康互动模式。
4、文化包容催生团队优势
公司秉承“诚信、创新、求实、高效”的价值观,依托包容、创新的企业文化,充分发掘和激发个体潜能并为其提供可全面发挥个人价值的舞台空间。优秀的文化铸造了一支高度稳定且卓越的核心团队,其中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均具备出众的专业能力、深厚的行业背景和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部分核心管理成员更在公司内部深耕细作三十余年,确保了公司发展的连续性和高效运作,也是公司形成、保持和积累竞争优势的基础。
5、多轮共驱夯实竞争优势
公司逐步完善产业布局,一方面向内突破,从原有的同步器系统产品逐步延伸至新能源用差速器系统产品、电机轴、定子转子、减速器系统产品等,不断推进工艺迭代、丰富产品类别和提升客户粘性;另一方面向外延展,通过将技术和生产能力延伸至航空航天高端制造领域,同时根据市场需求和技术积累布局机器人领域,通过“技术共生+资源互通”的模式,不仅巩固了汽车业务优势,更在新兴市场提前卡位布局,开启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机器人的多轮驱动模式,拓展公司盈利能力,增强综合竞争实力。
6、区位产业集群优势
2021年,川渝两地联合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汽车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实施方案》,提出联手打造成渝“氢走廊”“电走廊”“智行走廊”三大应用场景,作为支撑两地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平台。根据公开资料显示2,2024年,川渝两地汽车总产量达343万辆、新能源汽车产量108.7万辆,成为我国第三大汽车产业集群,已逐步形成集整车和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销售、维修于一体的汽车产业体系。
2重庆市人民政府官网,《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实现从制造到智造的转变 重庆汽车产业十年奋进路》,网址:https://www.cq.gov.cn/ywdt/jrcq/202510/t20251027_15112418.html
公司及子公司位于川渝地区,受益于两地对汽车产业的支持政策,且一方面可快速响应客户需求,一方面可及时获知行业动态,跟进技术革新和行业前沿,进行前瞻性布局,区域汽车产业集群优势明显。
同时,四川作为水电大省,能源供给相对充沛,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能源方面的支持,且具有一定的能源价格优势。
此外,公司子公司昊轶强经营场所靠近航空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单位和民机零部件重要制造商,有望获益区位优势,迎来更好的发展机会。
第五节 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180,000万元(1,800万张,180万手)
2、向原股东发行的数量和配售比例:向原股东优先配售1,381,008手,即1,381,008,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6.72%。
3、发行价格:100元/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人民币100元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0,000万元
6、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7、配售比例
原股东优先配售1,381,008手,即1,381,008,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6.72%;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认购412,899手,即412,899,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2.94%;主承销商包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量为6,093手,即6,093,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0.34%。
8、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
9、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
本次发行费用包括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用、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费用等。本次发行费用总额预计为1,052.39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包括:
注:以上各项发行费用可能会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有所增减。
二、本次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180,000万元(1,800万手)。原股东优先配售1,381,008手,即1,381,008,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6.72%;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认购412,899手,即412,899,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2.94%;主承销商包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量为6,093手,即6,093,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0.34%。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尚待划扣的承销费用后的余额已由主承销商于2026年6月22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6CDAA1B0767)。
第六节 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情况
2025年11月5日,发行人依法召开了第六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并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11月21日,发行人依法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本次发行已于2026年4月10日通过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6年第17次审议会议审议,中国证监会已于2026年5月18日印发《关于同意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168号)。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
(下转C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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