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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6-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被告

  ● 涉案的金额:因诉讼请求尚未开庭审理,尚无法判断诉讼事项涉案金额。

  ● 本次诉讼事宜不存在变相减持或规避相关减持限制的情形,诉讼相关方仍需遵守相关减持规定。

  ● 是否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诉讼仅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个人对公司的股东权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尚无法判断诉讼结果,公司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动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实际控制人鲁楚平先生与彭惠女士的通知,彭惠女士诉鲁楚平先生的离婚纠纷案,已由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立案,原告请求判令离婚并进行财产分割。

  原告:彭惠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0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

  被告:鲁楚平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13,591,9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87%。

  双方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61,681,9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2%。

  二、判决或裁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诉讼仅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个人对公司的股东权益,与公司生产经营无关,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因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无法判断诉讼结果,亦无法预计诉讼进程及判决时间,公司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动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目前日常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2.《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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