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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三峡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7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1)募集基本情况

  注:(1)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投资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前述所指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0至10万份(含)、10万份至50万份(含)、50万份至100万份(含)、100万份以上。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本基金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基金份额。

  (2)投资者认购情况

  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亿份。本基金初始战略配售发售份额为3.5亿份,占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总量的70%。网下发售的初始基金份额数量为1.05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21%。公众投资者认购的初始基金份额数量为4500万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9%。

  本基金经过比例配售,最终向战略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和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及其比例如下表所示。本次自主配售的结果符合基金管理人事先在《华泰三峡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华泰三峡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公布的配售原则。

  1)战略配售

  本次发售的28家战略投资者均已根据战略配售协议,按照网下询价确定的认购价格认购其承诺的基金份额,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认购款项足额汇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本基金战略投资者100%配售。

  本次发售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注:限售期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2)网下发售

  本次发售中的5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52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已全部按照《发售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认购并全额缴纳认购款,最终网下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为1.63330067%。

  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及可交易份额情况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配售明细表”。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网下配售对象送达相应安排通知,网下投资者应严格遵守已作出的承诺,如违反,监管机构有权采取措施。

  3)公众发售

  募集期间,本基金公众投资者的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华泰三峡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披露的拟向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总量。本基金对公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采用“全程比例配售”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根据本基金登记机构业务规则,本基金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实际确认比例为2.60673776%。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应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其认购确认情况,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是不动产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封闭式,存续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0年,本基金在此期间内封闭运作并在符合规定的情形下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存续期届满后,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本基金可延长存续期。否则,本基金终止运作并进入清算期进行资产处置,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本基金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在上交所上市并开通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业务。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本基金公众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基金份额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投资者使用场内证券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可直接参与上交所场内交易;使用场外基金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内证券经营机构后,方可参与证券交易所市场的交易,也可在允许的情况下通过上交所基金通平台进行份额转让。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不动产基金,发售方式与普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有所区别,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不动产基金与投资股票或者债券等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不动产基金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不动产资产支持证券,通过持有其全部份额取得不动产项目公司全部股权、不动产项目完全所有权或者经营权利,以获取不动产项目租金、收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因此本基金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等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一般情况下,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投资不动产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与不动产基金相关的风险:基金价格波动风险及折溢价风险、流动性风险、发售失败风险、交易失败风险、本基金整体架构所涉及的交易风险、集中投资风险、管理风险、停牌、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税收政策调整可能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的风险、关联交易及利益冲突风险、原始权益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份额比例较高导致的基金治理风险、对外借款的风险、相关参与机构的操作及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基金份额限售份额解禁风险、基金净值逐年降低甚至趋于零的风险、本基金初始净现金流分派率显著偏高的风险、其他风险。

  (2)与不动产项目相关的风险:不动产项目管理风险、不动产项目行业风险、不动产项目国补相关的风险、国补退坡风险、不动产项目运营风险、《电力业务许可证》续期风险、《并网调度协议》续期风险、《购售电合同》续期风险、不动产项目运营管理机构的解聘及更换风险、不动产项目遭受自然灾害的风险、合规运营及安全生产风险、不动产项目流动性风险、区域内海上风电行业的竞争风险、不动产项目的资产评估风险、现金流预测偏差风险、不动产项目出售/处置价格波动及处置的不确定性风险、用海申请批复文件、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取得时间晚于项目开工时间的风险、不动产项目转让限制的风险、不动产项目机组设计寿命届满后移交的风险、不动产项目保险理赔金额无法覆盖财产损失的风险、集控中心相关资产未纳入入池资产范围相关风险、不动产项目对外租赁的风险、基础服务费B影响可供分配现金流的风险、不动产项目弃风率预测偏差风险、不可抗力因素对不动产项目造成的风险。

  (3)与专项计划管理相关的风险:流动性风险、专项计划等特殊目的载体提前终止的风险、专项计划运作风险和账户管理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托管人尽责履约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丧失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风险、法律、政策环境改变的风险。

  (4)其他风险:运营管理机构尽责履约风险、项目公司人员尽责履约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

  本基金详细风险揭示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的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的相关预测结果不代表基金存续期间不动产项目真实的现金流分配情况,也不代表本基金能够按照可供分配金额预测结果进行分配;本基金不动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相关评估结果不代表不动产项目资产的实际可交易价格,不代表不动产项目能够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转让。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相关风险因素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参与本次基金发售的报价,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https://www.htscamc.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597/95597)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7日

  附表:网下投资者配售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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