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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ST棒杰         公告编号:2026-07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12月6日,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17)。债权人苏州环秀湖逐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环秀湖逐光”或“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或“法院”)提交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的材料。

  2026年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金华中院依法作出(2026)浙07破申1号《决定书》、(2026)浙07破申1号之一《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预重整管理人”)。

  近日,公司收到债权人环秀湖逐光的《告知函》,环秀湖逐光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金华中院提交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的材料。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规定,公司对是否涉及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强制退市行为的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是否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因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而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是否存在涉及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因涉及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而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涉及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的重大缺陷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因涉及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的重大缺陷而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尚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都在正常履行中。后续,公司将继续严格督促各方持续履行其作出的承诺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如下:

  

  注:2025年5月30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陶建伟及其一致行动人陶士青、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青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海启烁睿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2025年7月21日,公司接股东通知,相关股份转让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5年7月18日,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根据相关协议,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由陶建伟先生变更为上海启烁睿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由陶建伟先生变更为黄荣耀先生。

  关于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七、是否存在其他违反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导致公司丧失重整价值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违反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导致公司丧失重整价值的情形。

  八、风险提示及其他应当予以关注的事项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预重整工作正在推进中,具体情况请关注后续公司相关进展公告。本次公司被申请重整,不代表法院最终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叠加实施退市、终止上市的风险警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规定,若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重整失败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如果法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1、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亦为负值,且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因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及董事会特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7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ST棒杰           公告编号:2026-075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预重整工作正在推进中,具体情况请关注后续公司相关进展公告。本次公司被申请重整,不代表法院最终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叠加实施退市、终止上市的风险警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规定,若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重整失败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如果法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1、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亦为负值,且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因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情况概述

  2025年12月6日,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17)。债权人苏州环秀湖逐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环秀湖逐光”或“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或“法院”)提交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的材料。

  2026年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金华中院依法作出(2026)浙07破申1号《决定书》、(2026)浙07破申1号之一《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预重整管理人”)。

  近日,公司收到债权人环秀湖逐光的《告知函》,环秀湖逐光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金华中院提交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的材料。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苏州环秀湖逐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中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MACQQQHB3N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3-07-24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申请人对公司的债权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申请人对公司享有金额为人民币160,199,096.64元的到期债权。截至《告知函》出具日,公司未能向申请人清偿该笔债务。申请人享有的该笔债权已经苏州仲裁委员会苏仲裁字第0425号《裁决书》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披露的《关于重大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98)。

  (三)申请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申请人与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

  二、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镇南小区

  法定代表人:曹远刚

  注册资本:45,935.2513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609786138W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服装制造;服装辅料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销售;电池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董事会对被申请重整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提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重整程序不同于破产清算程序,重整程序是以挽救债务人企业,保留债务人法人主体资格和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通过对其资产负债进行重新调整、经营管理进行重新安排,使企业摆脱财务困境,获得重生的司法程序。截至目前,已有多家上市公司成功完成重整,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果。

  在法院受理审查期间,将依法配合法院对公司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如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重整工作,在平衡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重整计划(草案),同时将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实现重整工作顺利推进,最大限度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推动公司早日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暂未获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六个月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若相关股东、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票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预重整工作正在推进中,具体情况请关注后续公司相关进展公告。本次公司被申请重整,不代表法院最终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叠加实施退市、终止上市的风险警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规定,若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重整失败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如果法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1、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亦为负值,且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因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及董事会特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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