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股票代码:600470 公告编号:2026-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国化工”或“公司”)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097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自查核实。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1.关于主营业务
年报显示,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42亿元,同比增长3.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6亿元,同比由盈转亏。主要产品中,磷肥收入31.90亿元,同比增长19.01%,占营业收入比例49.52%,毛利率6.15%,同比减少3.65个百分点;尿素收入4.02亿元,毛利率13.42%,同比大幅减少11.52个百分点。公司解释系主要原材料硫酸、硫磺和钾肥采购价格大幅上涨,磷肥产品成本上升,以及磷肥和尿素产品销售价格执行稳价保供政策。2025年公司贸易业务收入1,100.93万元,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较上年的360.84万元增长205.05%。请公司补充披露:(1)分主要产品(磷肥/尿素/复合肥)列示化肥业务的收入构成、销售区域分布、销售单价、单位成本、销量及同比变化情况,分析各产品毛利率水平、变化趋势及与同行业公司的可比情况,并结合同行业磷肥收入普遍下滑的情况,分析公司磷肥收入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分主要产品列示前五大客户与供应商名称、合作年限、是否关联方、交易产品类型、交易金额及占比、往来款余额,以及客户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3)列示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主要客户与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合作时间及是否为本期新增、交易金额、结算政策及往来款余额、是否为公司关联方及相互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4)公司贸易业务具体内容及报告期贸易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并说明是否存在同一交易对手方或同一控制下企业同时作为供应商及客户的情形,如是,请列示具体交易金额、交易的产品类型、结算方式及收付款时间间隔,说明相关业务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分主要产品(磷肥/尿素/复合肥)列示化肥业务的收入构成、销售区域分布、销售单价、单位成本、销量及同比变化情况,分析各产品毛利率水平、变化趋势及与同行业公司的可比情况,并结合同行业磷肥收入普遍下滑的情况,分析公司磷肥收入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化肥业务主要产品的收入构成、销售区域分布、销售单价、单位成本、销量及同比变化情况
1、化肥业务主要产品的经营数据及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磷肥:公司磷肥产品主要包括磷酸一铵和磷酸二铵,为公司核心产品,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可度。2025 年磷肥市场历经冬储、春用两大阶段,受成本与供需驱动,销量整体上行,本期销量同比增长10.60%,销售单价增长7.61%,量价齐升带动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9.01%。同时受上游原材料硫酸、硫磺采购价格上涨影响,单位成本同比增长11.97%,成本涨幅高于售价涨幅,产品盈利水平有所下降。
尿素:公司尿素可单独施用,也可以作为复合肥的主要原材料,适用于各种土壤和植物。国内尿素开工率高、供应充足,叠加出口管控收紧,供需承压,尿素价格震荡下行。2025年销量同比增长24.76%,销售单价下降21.58%,营业收入同比小幅下降2.16%。受煤炭保供增产、进口增加影响,拉动尿素单位成本下降,本期单位成本同比下降9.56%,不足以抵消售价下跌带来的影响,产品盈利水平同比下滑。
复合肥:公司复合肥产品为多品类氮磷钾(NPK)肥料,能够覆盖不同作物的全程营养供给。2025 年国内复合肥行业产能过剩、开工维持高位,同时出口政策收紧,行业供给压力较大。年内产品销量同比提升 2.15%,但销售单价下跌 4.07%,使得营业收入同比小幅下降 2.00%;单位成本小幅上升 0.77%,整体波动不大,售价变动是影响营收及毛利的核心因素。
2、 化肥业务主要产品销售区域分布及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化肥业务以国内市场销售为主,海外销售为辅。2025年,国内市场方面,磷肥各区域收入整体增长,其中华南及东北市场借助集装箱运输优势,销售渠道持续拓宽;西南市场则因下游客户对高纯度工业磷酸一铵的需求增加,收入出现较大增长。尿素、复合肥主要依托华东等核心区域实现收入,其他区域收入略有下滑。2025年,尿素、磷肥出口窗口期仅为5月至9月,出口窗口期较往年缩短,公司化肥出口量下降,导致境外销售收入同比减少。
(二) 各产品毛利率水平、变化趋势及与同行业公司的可比情况
1、磷肥
报告期内,公司磷肥的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2025年度,公司磷肥毛利率较2024年度下降了3.6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磷肥主要原材料硫磺、硫酸因国内供需矛盾加剧,采购价格大幅上涨,导致磷肥产品成本上升,而磷肥销售价格受国家稳价保供政策影响,原材料涨价的影响无法完全传导至下游市场,导致磷肥毛利率下降。具体如下:
数据来源:wind。
公司磷肥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的对比情况如下:
如上表所示,2025年度,云天化、新洋丰、司尔特的磷肥毛利率呈现下滑趋势,与公司磷肥毛利率的变动趋势相一致,但下降幅度小于公司,而金正大毛利率呈现大幅上升,主要原因系云天化、新洋丰及司尔特均具备自产硫酸的能力,金正大的贵州基地年产50万吨硫磺制酸改造项目于2025年上半年成功投产,因此原材料硫酸、硫磺涨价对其影响相对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磷肥产品毛利率相对较低,毛利率与同处于安徽地区的司尔特相近,但低于云天化、新洋丰,主要原因系近几年原材料磷矿石的市场价格持续高位运行,云天化、新洋丰等公司拥有磷矿资源,原材料磷矿石自用成本远低于公司通过公开市场采购的磷矿石价格,导致其磷肥的生产成本相对较低、毛利空间相对较大。此外,云天化的磷肥产能规模较大,由此带来成本规模效应优势,进一步导致其磷肥毛利率高于公司。
2、复合肥
报告期内,公司复合肥的毛利率分别为10.40%和5.88%,其变动情况如下所示: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公司复合肥毛利下降4.52个百分点,主要受单位价格、单位成本的波动影响,其变动的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元/吨
2025年度,公司复合肥的毛利率较2024年下降4.5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公司复合肥销售单价同比下降4.07%,以及原材料磷肥(磷酸一铵)、钾肥(氯化钾)市场价格上升所致,具体如下:
单位:元/吨
报告期公司复合肥的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注:2024年起,云图控股在年报中将原“新型复合肥”和“磷酸一铵”合并调整为“新型复合肥及磷肥”,无法拆分复合肥的收入,因此2024年、2025年云图控股的复合肥毛利率系传统复合肥毛利率。
如上表所示,公司复合肥产品毛利率下降,变动趋势与行业一致,但低于行业平均值,主要原因如下:(1)复合肥产品主要原材料为氯化钾、液氨、尿素和磷酸一铵,其中尿素和磷酸一铵作为复合肥原材料的同时也是公司的主要产品;生产尿素的主要原材料是原料煤,生产磷酸一铵的主要原材料是磷矿石、硫酸和液氨;由于公司目前未向产业链上游发展,磷矿石、硫酸及原料煤等主要原材料均向外部企业采购,导致单位成本高于云天化、司尔特、新洋丰、云图控股四家拥有磷矿资源或煤矿资源的同行业公司;(2)复合肥的品类较为复杂,品类不同则养分种类和含量完全不同,导致其销售价格与成本构成亦不同,因此产品之间毛利率差异较大,以毛利率相对较高的司尔特为例,其复合肥产品既有传统的氯基肥、硫基肥、硝基肥等,又有相对高端的测土配方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控释掺混肥料、黄腐酸复合肥、海藻酸复合肥等,而公司的复合肥产品主要为传统的硫基复合肥、氯基复合肥。
3、尿素
报告期内,公司尿素的毛利率分别为24.94%和13.42%,其变动情况如下所示: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公司尿素毛利率下降,其变动的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元/吨
2025年度,公司尿素产品的毛利率较2024年度下降11.5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尿素的市场价格受出口限制、政策调控以及季节性需求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价格跌幅较大,导致当期公司尿素产品毛利率较上年有所下降。具体而言,2025年度,国内尿素企业生产装置负荷基本稳定,但是内需不足,农业农村部监测数据显示,主产区尿素采购量同比减少8%~12%,叠加尿素出口政策延续严格管控,并明确禁止向印度出口,导致市场供需矛盾加大,价格跌幅较大,2025年度公司尿素平均销售单价较2024年度下降21.58%,造成尿素产品的毛利率同比较大幅度下滑。
报告期公司尿素的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如上表所示,公司尿素产品毛利率下降,变动趋势与行业一致,除潞化科技外,公司尿素毛利率与行业可比公司接近。
(三) 同行业磷肥收入普遍下滑的情况,分析公司磷肥收入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1、 同行业可比公司磷肥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从上表可知,2025 年度,除云天化磷肥收入较同期小幅下降外,其余已披露数据的可比公司磷肥 / 磷复肥收入均实现不同幅度增长。其中湖北宜化、金正大增幅最为显著,变动比例分别达 69.16%、66.77%;云图控股、新洋丰、司尔特亦保持较高增速。本公司磷肥收入同比增长 19.01%,增速处于可比公司合理区间内。
2、公司磷肥收入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磷肥的销量、平均单价、收入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2025年度,公司磷肥业务收入为318,991.14万元,增幅为19.01%,公司磷肥销量为860,115.25吨,较2024年度上涨10.60%。2025年度,磷肥市场经历了从冬储备肥的紧张筹备到春季用肥的集中释放,市场整体行情在成本、供需等因素影响下,销量总体呈现上涨的趋势。同时,受国内环保政策趋严、落后产能清退以及磷矿石本身不可再生资源稀缺性的影响,2025年磷矿石市场供需保持紧张,价格维持高位运行。受俄乌战争和中东局势影响,国际硫磺供应持续紧张,推动硫酸价格大幅上涨,氯化钾作为生产磷肥的重要辅助原料,价格在2025年出现较为明显的上涨。主原料与辅料的双重涨价大幅抬升了磷肥企业的生产成本,形成了极强的价格支撑底线,受以上因素的综合影响,公司2025年度磷肥收入小幅上涨。
二、分主要产品列示前五大客户与供应商名称、合作年限、是否关联方、交易产品类型、交易金额及占比、往来款余额,以及客户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一)前五大客户、供应商基本情况
1、分主要产品前五大客户
(1)磷肥产品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注:上述Liven Nutrients Pte. Ltd.的交易金额包含7,633.03万元的磷肥贸易交易金额。
(2)尿素产品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3)复合肥产品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2、2025年度主要材料前五大供应商
(1)磷矿石前五大供应商
单位:万元
注:湖北远晟管理有限公司包括宜昌禾纳商贸有限公司、宜昌鑫创矿产品贸易有限公司、宜昌汇耀商贸有限公司。
(2)硫酸前五大供应商
单位:万元
(3)硫磺前五大供应商
单位:万元
(二) 客户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公司客户与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列示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主要客户与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合作时间及是否为本期新增、交易金额、结算政策及往来款余额、是否为公司关联方及相互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2、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注:分公司列示的注册资本系总公司数据。
四、公司贸易业务具体内容及报告期贸易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并说明是否存在同一交易对手方或同一控制下企业同时作为供应商及客户的情形,如是,请列示具体交易金额、交易的产品类型、结算方式及收付款时间间隔,说明相关业务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
1、公司贸易业务具体内容及报告期贸易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
公司处于磷化工产业链的中游,公司产品磷肥、复合肥、尿素以及原材料磷矿、煤炭均属于大宗商品,商品市场价格公开、流动性较强。行业内企业基于市场判断、上下游资源渠道,相互之间会开展化肥与原材料贸易业务,以赚取商品差价。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以销定采:公司根据下游客户的购买需求来确定采购的数量和品种,即先有销售订单,再根据订单去采购相应的货物,以实现“卖多少,采多少”;
注2:贴牌销售:公司获得销售订单后,基于产品的小众化不宜自身单独生产,公司委托其他企业生产产品后,贴上公司的品牌商标进行销售。
由上表,公司贸易业务采用以销定采模式为主、贴牌销售为辅的销售模式。2025年公司贸易业务收入总额为33,932.39万元,较2024年增加12,093.08万元,以销定采和贴牌销售收入均有所增加。
2025年以销定采模式贸易收入总额为28,820.10万元,较2024年增加8,149.92万元,主要系磷肥和煤炭增加所致,其中:(1)2025年磷肥贸易收入9,868.34万元,较2024年增加6,379.65万元,主要系随着境外化肥紧缺潮机会出现,公司积极拓展境外销售渠道,2025年向公司海外经销商Liven Nutrients Pte销售磷酸二铵贸易产品所致,公司与Liven Nutrients合作时间较长,Liven Nutrients Pte系国际大型化肥贸易商,由PRL Global Ltd. (澳大利亚PRG) 与 Liven Agrichem Pte. Ltd. (新加坡利跃)于2022年联合创立,其股东Liven Agrichem Pte. Ltd.成立20余年,深耕东南亚化肥市场,曾为川金诺、新洋丰、亚钾国际等上市公司主要客户;(2)2025年煤炭贸易收入9,440.57万元,较2024年增加2,593.39万元,主要系煤炭为公司主要原材料之一,全部来自外部供应商采购,在保证公司原材料供给稳定的情况下,公司基于市场商机开展了少量的煤炭贸易业务,以赚取价差,2025年,煤炭价格经过三年的下跌后价格已维持稳定,公司利用供销两端的资源优势提升了煤炭贸易收入所致。
2025年贴牌销售贸易收入较2024年增加3,943.17万元,主要系公司将原部分自产散装掺混肥业务转为贴牌贸易所致。
2、说明是否存在同一交易对手方或同一控制下企业同时作为供应商及客户的情形,如是,请列示具体交易金额、交易的产品类型、结算方式及收付款时间间隔,说明相关业务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同一交易对手方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同时作为供应商及客户的情形,系与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爱普控股旗下的浙江爱普恒和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普恒和”)、北京丰泽晟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丰泽”),下属公司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多利”)及其旗下的江苏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多利连锁”)之间开展的进口氯化钾贸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天
公司与上述公司的贸易业务主要为进口氯化钾贸易。氯化钾系基础化肥之一,我国的氯化钾主要依赖进口,对外依存度高,全球氯化钾主要产地为俄罗斯、白俄罗斯、加拿大、老挝、以色列,因此国内氯化钾的市场价格容易受到国际宏观经济、政治局势以及供需关系等因素影响而产生较大幅度波动,具备较强的贸易属性。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隶属于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中国一流的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商,是全国供销社系统内龙头企业,亦是国内主要的氯化钾贸易商之一,在全国各地设立有数十家子公司或办事处。其中,爱普控股主要从事化肥进出口贸易业务,旗下的爱普恒和主要从事化肥及化工原料贸易业务,北京丰泽近年来主要从事老挝等进口钾的国内分销,因距离爱普控股总部较远,建立了独立的经营团队与管理体系。惠多利及其下属分子公司主营化肥、农药、化工产品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销售与流通。
贸易业务的特点系利用时间差、信息差赚取利润,为充分发挥公司业务部门价值创造,业务部门除完成公司生产保供的同时,利用对氯化钾上下游市场货源供应、客户需求、价格变动及运输距离等信息优势,先与供应商确定产品类别、采购单价与采购数量,然后在公开市场询价并确定价高者为买方,事先并不知晓该笔交易的买方与供应商之间关系。浙农集团内各主体业务定位存在区分,进口板块更多掌握自有货源库存情况,分销板块侧重掌握区域终端需求,内部供需信息未能完全同步;不同产地氯化钾长期存在市场价差,各公司一般仅深耕自身主营品类,对其他品类行情掌握有限。公司作为中间方对接两端资源,依托信息差异获取购销价差。另外化肥淡旺季分明,各公司备货节奏不统一;钾肥进口周期较长,行情变动信息在集团内部传递存在滞后,公司采用先收款后付款,依托行情时间错配获利。交易达成后,公司独立与销售客户对接,销售客户也无法获知货物的上游来源,公司进行先销售收款、再采购付款流程,采购付款与销售收款均系各方通过银行存款转账方式予以结算,收付款结算完成后进行货权转移和开具发票。同时,受化肥行业内企业各自资源禀赋的不同,公司与上述公司开展氯化钾贸易类业务时,不同笔交易具体采购与销售的进口氯化钾具体品类及来源不同,采购及销售对应的产品非同一批次产品。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与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的上述交易,系以真实货物交易为基础,开展贸易业务赚取合理的差价,在销售端和采购端均独立签订合同、独立确定价格、独立开具发票、独立结算及拥有独立的资金流转,具备业务实质,存在资金流转和货权转移,不存在“空转贸易”的情形,具有商业合理性。
【年审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主要执行的核查程序:
1、 获取公司化肥业务主要产品销售明细,分析、复核化肥业务经营数据、区域销售、毛利率及磷肥收入变动情况;查询同行业公开数据,复核毛利率对标及差异分析;
2、查阅主要客户、供应商交易资料,核对交易金额、占比、往来款项等信息;
3、查询分产品前五大客户、供应商的股权结构、地址、邮箱等工商信息等;
4、获取公司报告期贸易业务明细表,了解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基本情况、交易情况、结算政策及往来款余额、与公司关联方及相互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
5、获取公司报告期同一交易对手方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同时作为供应商及客户的明细,检查对应的交易合同、收付款单据、交货单据等,了解交易背景,分析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化肥业务分产品收入、销量、单价、单位成本、销售区域、毛利率等数据真实、准确,毛利率水平及变动趋势与行业可比公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行业磷肥收入普遍下滑背景下,公司磷肥收入增长具备合理性;
2、分产品前五大客户、供应商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上述客户与供应商相互之间不存在未披露的关联关系;
3、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具体内容主要为开展的化肥与原材料贸易业务,报告期贸易业务收入大幅增长主要系磷肥、煤炭以及贴牌贸易发生额增加所致;公司存在同一交易对手方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同时作为供应商及客户的情形,相关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
2.关于存货
年报显示,2025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13.87亿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17.27%。报告期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8,851.93万元,上期计提金额2,211.16万元,转回或转销6,599.47万元,上期转回或转销金额1,193.19万元,同比均大幅增加。报告期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中,原材料跌价223.15万元,库存商品跌价8,628.78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列示存货的具体构成、库龄结构、对应订单情况及期后结转情况,结合原材料价格上涨情况、产品销售价格及可变现净值测算过程,说明报告期内计提大额存货跌价损失的计提依据、测算过程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当期集中计提减值的情况;(2)报告期存货转回和转销的具体金额、原因,相关存货可变现净值回升的依据,转销对应存货类型,说明报告期同时存在大额减值与大额转回或转销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列示存货的具体构成、库龄结构、对应订单情况及期后结转情况,结合原材料价格上涨情况、产品销售价格及可变现净值测算过程,说明报告期内计提大额存货跌价损失的计提依据、测算过程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当期集中计提减值的情况;
(一)列示存货的具体构成、库龄结构、对应订单情况及期后结转情况
1、存货的具体构成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及库存商品构成,原材料主要为磷矿石、氯化钾、原料煤等材料;库存商品主要为复合肥、磷肥等化肥产品。
2、存货的库龄结构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的库龄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的库龄主要为一年以内,一年以上存货占比较低,库龄情况良好。
3、存货对应订单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为13,103.18万元,在手订单覆盖率较低,主要系公司所处行业较强的农业季节性导致期末存货库存相对较高。公司是国内磷复肥生产重点企业,承担国家磷复肥淡季储备和保供任务,因此公司会在年末进行政策性备货,提前组织生产、储备成品,保障次年农业春耕供应。同时,为规避海外货源断供、物流延误、矿山冬季停产及原料价格上涨等风险,公司会保持安全原料库存,保障装置连续稳定运行,综合导致报告期末公司存货库存相对较高。
4、存货期后结转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的期后结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存货期后结转统计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31日。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期后结转金额为115,415.14万元,期后结转率为83.24%,结转比例较高,不存在显著库存积压情形或迹象。
(二)结合原材料价格上涨情况、产品销售价格及可变现净值测算过程,说明报告期内计提大额存货跌价损失的计提依据、测算过程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当期集中计提减值的情况
1、原材料价格上涨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磷矿石、硫酸、原料煤、硫磺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公司生产所需大宗原材料以外购为主。其中,磷矿价格维持高位;国际硫磺价格持续攀升,带动国内硫磺、硫酸采购成本同比大幅上涨;原料煤的价格同比有所下降。
2、产品销售价格
公司产品分为磷肥、复合肥、尿素、磷酸等各类肥料。其中,公司主要产品磷肥、复合肥报告期内的销售价格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磷肥的销售价格执行国家稳价保供政策,销售价格较上期略有上升;复合肥的销售价格受市场供需、销售政策、原材料价格等因素综合影响,较上期有所下降。
3、可变现净值测算过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公司各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测算过程如下:
①原材料、周转材料
公司的原材料主要为磷矿石。公司以产成品的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预计发生的成本、预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其可变现净值按照如下认定:1)在生产中正常使用或部分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以使用原材料所生产产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2)公司对部分库龄相对较长的原材料,根据原材料库龄和公司认定等综合因素进行判断,其中对于无法使用部分认定其可变现净值为零,剩余部分参考前述正常原材料确认其可变现净值。
②库存商品、发出商品
公司的库存商品主要为化肥产品。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该存货的预计售价减去预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其可变现净值按照如下认定:存在订单支持的部分,按照订单价作为销售单价确定可销售金额,除非订单明显不重要,扣减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认为可变现净值。对期末无订单支持的部分,参照12月份相同产品的售价,或基本相似的产品的售价,并在考虑包装量的基础上适当调整,扣减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认为可变现净值。参照12月份相同产品或基本相似的产品的售价主要系当月实际成交价格是报表时点可取得的可靠市场价格证据,次年春耕价格受短期集中采购扰动波动较大,且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市场行情变动,具备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前述方法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由于主要原材料硫酸、硫磺等采购价格大幅上涨,导致部分产品成本上升,而成本无法完全传导至化肥市场,导致产品毛利率普遍下降,进而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计提较多的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的毛利率较上期波动情况如下: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大额存货跌价损失主要系产品售价下降及成本上升,导致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增加,计提依据、测算过程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当期集中计提减值的情况。
二、报告期存货转回和转销的具体金额、原因,相关存货可变现净值回升的依据,转销对应存货类型,说明报告期同时存在大额减值与大额转回或转销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转销金额为6,599.47万元,其中库存商品跌价准备转销金额为6,564.41万元,转销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磷肥、复合肥等库存商品本期实现大批量对外销售,期末库存商品余额较上年大幅下降,已计提跌价的存货实现出库,对应跌价准备随产品销售结转至营业成本,进而形成大额转销。报告期内,公司库存商品中主要产品磷肥、复合肥的销量、库存量、库存余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万元
每季度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内,由于产品售价下降及成本上升,公司每季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较大。同时,根据期后存货耗用或销售情况,公司每季度对存货跌价准备进行转销,转销金额与产品期后销售量相关。
综上,公司报告期同时存在大额减值与大额转回或转销符合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年审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主要执行的核查程序:
1、查阅报告期末存货分类明细表,了解其具体构成情况;
2、获取报告期末存货库龄明细表,了解其库龄结构情况;
3、获取报告期末已签订的未执行订单明细表,了解存货对应的订单情况;
4、获取报告期期后存货明细表,了解并复核存货期后结转情况;
5、访谈相关负责人,了解公司原材料价格上涨情况、产品销售价格及可变现净值测算过程,分析报告期内计提大额存货跌价损失的计提依据、测算过程及合理性,判断是否存在当期集中计提减值的情况;
6、获取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和转销明细表,了解存货转回和转销的具体金额、原因,相关存货可变现净值回升的依据,转销对应存货类型,并分析报告期内同时存在大额减值与大额转回或转销的原因及合理性。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大额存货跌价损失主要系产品售价下降及成本上升,导致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增加,计提依据、测算过程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当期集中计提减值的情况;
2、公司报告期同时存在大额减值与大额转回或转销符合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3.关于关联交易与资金往来
年报显示,公司与控股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化集团)及其关联方报告期关联采购金额6.85亿元,关联销售金额2.54亿元。其中,安徽中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元化工)、铜陵市华兴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化工)、铜陵六国威立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威立雅)在报告期内同时作为公司的客户及供应商。此外,公司2025年末预付款项2.11亿元,同比增长10.47%;其他应收款(不含应收股利)账面余额3,606.93万元,同比增长36.42%,其中账龄5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2,171.71万元,对宜昌中科金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昌中科)的2,097.70万元往来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请公司补充披露:(1)列示中元化工、华兴化工、威立雅等同时作为客户及供应商的具体交易内容、金额、定价机制、结算方式及往来款余额,说明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无商业实质的资金循环或利益输送;(2)列示报告期末前五名预付款项对手方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合作时间、交易商品类型、金额、账龄、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及期后到货情况,并说明上述对手方是否为公司关联方及其相互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3)说明预付款项是否存在长期未结算、未到货或资金流向异常的情形,是否存在通过预付款项变相向供应商提供融资或资金占用的情形;(4)说明宜昌中科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等,是否与公司及控股股东、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该笔往来款的形成原因、约定还款期限,长期未能收回的具体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催收措施。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列示中元化工、华兴化工、威立雅等同时作为客户及供应商的具体交易内容、金额、定价机制、结算方式及往来款余额,说明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无商业实质的资金循环或利益输送;
报告期内,关联方同时作为客户及供应商的具体交易内容、金额、往来款余额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往来科目及余额仅列示经营性,不包含应付票据科目。
1、中元化工
报告期内,公司向中元化工主要采购蒸汽、电。其中,向中元化工采购蒸汽原因系中元化工主要产品为二氯异氰尿酸钠、三氯异氰尿酸钠等,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蒸汽,子公司中元化肥与中元化工的厂区相邻,为了满足中元化肥公司生产的需要而采购,采购蒸汽的价格比照市场价格执行;向中元化工采购电原因系子公司中元化肥与中元化工的厂区相邻,两家公司共用供电线路,由中元化工为中元化肥转供电,转供电的销售价格的定价依据为同网同价,价格计算依据为实际缴纳供电局电费除以供电量。上述采购均每月结算一次,核实确认的当月供应数量开具发票并进行结算。
报告期内,公司向中元化工主要销售蒸汽(低压),原因系中元化工与公司子公司中元化肥相邻,中元化工硫酸装置停产时,其他生产装置无蒸汽可用,由中元化肥向其提供转供汽服务,蒸汽费价格参考中元化肥与国能宿州热力有限公司当月执行的蒸汽单价执行,结算方式为次月15日前确认用量和单价并支付费用。
2、华兴化工
报告期内,公司向华兴化工主要采购硫酸、蒸汽。其中,向华兴化工采购硫酸原因系华兴化工主要从事硫酸的生产与销售,硫酸系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之一,且硫酸为危险化工品,具有一定的运输和采购半径,而华兴化工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与公司相邻,公司能够通过管道直接接收华兴化工生产的硫酸,降低了长距离运输硫酸引致的管理风险,节省了采购硫酸的运输费用,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向华兴化工采购硫酸的价格参照市场价格,随行就市,结算方式为当月货款次月结清;向华兴化工采购蒸汽原因系蒸汽是其硫酸生产的副产品,因其与公司同处于化工园区,且生产经营场地与公司相邻,因此公司长期向华兴化工采购蒸汽,中、低压蒸汽通过管道运输,公司向华兴化工采购蒸汽的价格均比照市场价格执行,具体为参照嘉尚能源公司中、低压蒸汽外销价格扣除蒸汽管道输送成本20元/吨(含税)执行,结算方式为每月结算一次并付款。
报告期内,公司向华兴化工主要销售电、双氧水。其中,向华兴化工销售电原因系华兴化工由于与公司共用110kV供电线路和变电所,供电公司不再向华兴化工单独办理结算业务,华兴化工与公司协商,公司向其转供电并办理结算业务,转供电的销售价格的定价依据为同网同价,价格计算依据为实际缴纳供电局电费除以供电量,每月结算一次,核实确认的当月供应数量开具发票并进行结算。向华兴化工销售双氧水系子公司国泰化工向华兴化工销售27.5%双氧水,销售价格参照市场现货价格制定,每月25日对账并开票,收到发票后一周内付款。
3、威立雅水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威立雅水务采购内容为水费及污水处理,威立雅水务系公司与威立雅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的专业水处理公司,拥有专业的水资源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生产和生活用水、工业污水处理等需求,确保公司的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标准,公司与威立雅水务签订了长期协议以保障用水和污水处理服务的安全稳定,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合理性;公司向威立雅水务采购的污水处理服务的定价依据为按照双方协议约定的基本服务费及可变服务费计算,调价方式主要参照权威机构披露的公开数据,计算方式合理,双方约定每月结算一次。
报告期内,公司向威立雅水务主要销售外供电,威立雅水务系专门为公司提供水务服务,公司为其提供转供电服务,转供电的销售价格的定价依据为同网同价,价格计算依据为实际缴纳供电局电费除以供电量,双方约定每月结算一次,按核实确认的当月供应数量开具发票并进行结算。
4、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同行业上市公司中,云天化、湖北宜化、新洋丰、红四方均系大型集团企业的下属上市公司,均存在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进行采购和销售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综上所述,公司与中元化工、华兴化工、威立雅等发生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的日常商业交易行为,属于正常商业往来行为,有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实现优势互补,优化资源配置,交易过程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商业原则,不存在无商业实质的资金循环或利益输送。
二、列示报告期末前五名预付款项对手方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合作时间、交易商品类型、金额、账龄、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及期后到货情况,并说明上述对手方是否为公司关联方及其相互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末,公司前五名预付款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期后到货比例统计至2026年5月31日。宜昌汇耀供应的约2万吨磷矿已在港口集港,预计在2026年7月到货,到货后期后到货比例将达到100%。
公司无自有磷矿资源,需多渠道同步对接国有、民营矿源统筹采购原料。部分区域国有控股磷化工企业高品位磷矿优先保障自有生产线自用,对外外销矿石品位多为 25%-26%,无法满足公司制备 28.5% 品位矿浆的生产标准,仅可少量采购作为补充、维系渠道合作;而当地民营矿山一般都只专门负责采矿业务,磷矿销售大多是由授权的贸易公司来实施,并且贸易公司可以拓展经营范围,开展与矿山企业相关的其他业务,还有贸易公司的地址更为灵活,能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六国化工本部属于湖北外省企业,为了长期稳定地获得宜昌市磷矿供应,需与不同的磷矿贸易公司签订长供协议。宜昌禾纳、宜昌弘瑞达商贸、宜昌汇耀商贸三家贸易公司均系宜昌店子坪矿山的授权合作贸易公司,三家贸易公司自身成立时间不长,但背后依托的店子坪矿山已与公司建立长期稳定供货合作关系,矿源供给稳定性、矿石品质可控性具备充足保障。近年磷矿整体供应偏紧,尤其每年 9 月至次年 4 月冬储阶段货源更为紧张;同时公司铜陵磷矿货场紧邻长江,受日趋严格的环保管控约束,场地堆存容量有限。为保障生产用料,公司需在冬储周期前提前锁定优质磷矿资源,再结合自身实际耗用进度分批次提货,因此合同中未约定货物具体到货时间。
报告期末,公司前五名预付款项主要为采购煤炭、磷矿石、硫磺原材料的预付款。公司与上述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对手中,宜昌弘瑞达商贸有限公司与宜昌汇耀商贸有限公司存在高管重叠;宜昌汇耀商贸有限公司与宜昌禾纳商贸有限公司受同一实控人控制存在关联关系外,其他对手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说明预付款项是否存在长期未结算、未到货或资金流向异常的情形,是否存在通过预付款项变相向供应商提供融资或资金占用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采购的材料期后已基本到货,不存在长期未结算、未到货或资金流向异常的情形,也不存在通过预付款项变相向供应商提供融资或资金占用的情形。
四、说明宜昌中科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等,是否与公司及控股股东、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该笔往来款的形成原因、约定还款期限,长期未能收回的具体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催收措施。
(一)宜昌中科的基本情况
(二)该笔往来款的形成原因、约定还款期限,长期未能收回的具体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催收措施
公司其他应收对宜昌中科的2,097.70万元往来款的形成原因主要系子公司湖北六国2012年预付宜昌中科的磷矿石采购款,根据双方签订的磷矿石供货合同及补充协议,宜昌中科应于2014年末前交付合同约定的磷矿石,受国家环保及当地磷矿资源保护政策影响,宜昌中科的磷矿山开发工作处于停滞状态,导致合同标的一直无法交付以及款项未能退回,2015年公司将该笔预付款项调整为其他应收款,于2017年全部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公开资料,2020年宜昌中科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权已被司法冻结且被限制高消费;根据宜昌中科公开的2022年度报告,截至2022年末,宜昌中科已资不抵债;宜昌中科存在多次欠税公告,被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列为税务非正常户等。综上,宜昌中科已无实质性运营,公司已采取的催收措施主要包括追加宜昌中科高岭土矿业权抵押担保、密切关注磷矿采矿权开发进展、督促宜昌中科交付合同标的或退回已支付合同款项等。
【年审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主要执行的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相关协议等资料,了解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背景、交易内容、交易金额、结算方式及往来款情况,分析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判断是否存在无商业实质的资金循环或利益输送;
2、获取公司报告期末预付款项明细表;
3、通过访谈相关责任人、查阅合同及到货单据、检索企查查公开信息等,了解前五名预付款项对手方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合作时间、交易商品类型、金额、账龄、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期后到货情况、上述对手方是否为公司关联方及其相互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结合期后到货情况等,分析预付款项是否存在长期未结算、未到货或资金流向异常的情形,是否存在通过预付款项变相向供应商提供融资或资金占用的情形;
5、查阅公司与宜昌中科签订供货合同、银行回单等相关资料,了解往来款的形成原因、长期未能收回的原因;查阅宜昌中科公开信息,了解宜昌中科的实际经营状况。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元化工、华兴化工、威立雅等发生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的日常商业交易行为,属正常商业往来行为,有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实现优势互补,优化资源配置,交易过程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商业原则,不存在无商业实质的资金循环或利益输送。
2、报告期末,公司前五名预付款项主要系采购煤炭、磷矿石、硫磺主要原材料的预付款。公司与上述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宜昌弘瑞达商贸有限公司、宜昌汇耀商贸有限公司和宜昌禾纳商贸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外,其他对手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采购的材料期后已基本到货,不存在长期未结算、未到货或资金流向异常的情形,也不存在通过预付款项变相向供应商提供融资或资金占用的情形;
4、宜昌中科的基本情况、公司其他应收对宜昌中科往来款的形成原因、长期未能收回的具体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催收措施与公开查询信息、提供的材料一致。
4.关于重大支出与偿债压力。
年报显示,公司近三年均保持较高研发投入,2025年公司研发费用2.30亿元,同比增长11.11%,其中研发材料1.61亿元,占比70%。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数量367人,同比增加32.97%,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比例15.48%,同比增加6.08个百分点。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电池级精制磷酸产能15万吨/年,产能利用率47.89%,在建工程中湖北徽阳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徽阳)一体化项目本期增加投入9.67亿元。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20.06亿元,而货币资金仅10.27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分业务用途板块(如传统磷肥、精制磷酸等)和研发目的(技改或新产品研发等),列示公司研发费用对应的主要研发项目内容、项目周期及开始时间、预计总投入及累计投入金额、最新进展情况,以及近三年各项目所领用研发材料的构成及主要供应商情况;(2)结合所处行业特点、产业政策调整、市场变化情况及公司现有产能和产线情况,分析公司在业绩大幅亏损、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仍保持较高研发投入和大幅增加研发人员的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重复研发或无真实研发背景的利益输送情形;(3)列示湖北徽阳项目主要工程承包商、设备供应商等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交易内容、交易金额、结算方式及往来款余额等,以及上述交易对手方是否为公司关联方,并说明相关项目的建设进展、后续资金需求与产能消化措施;(4)结合期末短期借款到期分布、可动用货币资金余额及相关资金需求,说明公司是否存在较大还款压力及流动性风险,以及具体的偿债安排和应对措施。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分业务用途板块(如传统磷肥、精制磷酸等)和研发目的(技改或新产品研发等),列示公司研发费用对应的主要研发项目内容、项目周期及开始时间、预计总投入及累计投入金额、最新进展情况,以及近三年各项目所领用研发材料的构成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一)公司研发费用对应的主要研发项目内容、项目周期及开始时间、预计总投入及累计投入金额、最新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下转D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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