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罚款催告书送达公告

  王飞(身份证号码:321088

  ********0010):

  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6号)决定对你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该处罚决定书已送达生效,但你至今未按要求缴纳罚款。

  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罚款催告书》(催告书〔2026〕10号,以下简称《催告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催告书》(联系电话:025-69880501)。逾期即视为送达。

  请你自收到《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缴清罚款,罚款直接汇交国库。具体缴款方式见《催告书》所附说明。同时,须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我局备案。逾期不缴,我局将依照《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将申请执行的信息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对《催告书》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2026年7月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