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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11版)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 回复公告(下转D13版)

  (上接D11版)

  (1)销售模式:公司物联网无线通信模组和终端等业务销售模式以直销方式为主,经销方式为辅,公司持续开拓国内市场和海外市场,公司的销售和市场覆盖国内多个城市,并覆盖欧洲、北美、印度和东南亚等区域市场。公司开拓海外市场的方式包括直接出口向海外客户销售物联网无线通信产品、向国内客户销售无线通信模组并随客户整机出口、向跨国代理商销售无线通信模组或终端等。公司在城市物联感知领域推广服务运营模式,公司云平台的销售系直接与最终客户或集成商签订合同,或者公司通过客户招投标环节在中标后与客户签订合同,然后向客户交付和部署云平台,经客户验收后实现销售。公司云基础设施的销售系公司与客户(部分为最终客户或其指定的公司,部分为代理)签订合同,安排货运并向客户交付,最终由客户验收通过后双方完成结算。在交付过程中,公司还为客户提供集群方案设计、服务器升级、上架、组网、调试、技术支持等服务,在交付后提供售后服务。

  (2)收入确认方法:公司的收入确认方法具体为,①内销产品(包括云基础设施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的时点,通常为本集团按照合同或订单约定将货物运至客户指定交货地点,经客户对货物验收(合同约定验收的)或签收后;②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出口贸易方式为FCA,公司在货物办理完清关手续后确认收入;③提供技术服务收入确认需满足相关服务已完成并经客户确认时,确认收入。

  (3)应收账款规模

  单位:万元

  

  公司无线通信模组相关业务报告期末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去年有所增加,主要系报告期第四季度应急车灯产品集中大批量交付出货,对应客户货款尚未到结算期,相关应收款项期末尚未收回,公司云产品业务报告期末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去年有所下降,主要是云基础设施板块回款效率提升,以及该业务四季度营收规模有所下滑,综合致使应收账款余额同比下降。

  3、 营业成本核算方法、归集过程、明细构成及变动情况

  (1) 无线通信板块业务

  

  (2)云平台业务

  

  (3)存算服务器贸易业务

  

  (4)报告期内营业成本明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4、 详细说明其中存算服务器及其配套软硬件产品的具体开展情况

  2016年,公司制定了“云-管-端”的发展战略,并自2020年以来陆续研发推出了物联感知云平台,该平台也陆续在多个城市落地应用。2023年,公司决定顺应物联网与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融合的趋势,延伸云业务链条,提供云平台所需的硬件支撑,发展云基础设施业务,公司持续挖掘政企客户、互联网公司、大模型厂商等客户在数据接入、计算、存储等方面的需求,向客户提供存算服务器、软件及其他配套产品,公司通过物联网无线通信模组、终端、云平台和云基础设施,实现了对数据采集、传输、清洗、计算、存储的一系列产品覆盖,并向政企客户提供稳定、可靠、安全的解决方案。

  自2023年以来发展云基础设施业务的过程中,公司掌握核心的上游供应商资源,并在运输渠道、款项支付、风险隔离等关键环节与合作方建立了紧密合作的互信关系,通过建立稳定、可靠、多元、覆盖全球的供应链渠道,公司严格履约、交付及时、服务到位,获得了算力云服务客户的认可,与下游科技巨头、大模型厂商、数据中心/智算中心运营商、智能网联汽车企业和垂直行业大客户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云基础设施市场建立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和品牌形象,也积累了数量可观且资信优良的大客户资源。在技术方面,公司通过大量项目实施的实践积累了存储和算力集群方案设计、软硬件定制化升级、上机组网、调试调优、运营维护、技术支持等经验和能力,成为国内较为领先的云侧AI技术支持和运维服务的供应商,建立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四)补充说明近三年来公司境内外业务的开展情况,包括境外销售与境内分别对应的主要产品、主要客户及其收入确认方式、成本构成情况、境外收入前十大地区销售产品及规模

  公司回复:

  1、公司近三年来境内外销售主要产品、主要客户、销售收入及销售收入确认方式如下:

  

  

  

  2、公司近三年来境内外销售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3、公司近三年来境外收入前十大地区销售产品及规模如下:

  

  (五)补充说明应急灯业务的具体开展情况,包括具体开展时间、开展方式、是否新增业务、主要客户、销售模式、收入确认方法、营业成本核算方法、归集过程、明细构成及变动情况、对应应收账款规模及期后回款情况、毛利率及毛利率较高的具体原因、开展相关业务的具体考虑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1、应急灯业务的具体开展情况

  应急灯为公司的无线通信模组终端业务,2022年公司前瞻跟踪研判西班牙及其他欧盟国家的交通法规动态,研究智能应急警示灯(简称“应急车灯”)技术准入要求,提前启动产品研发与认证储备。西班牙交通总局(DGT)于2022年正式通过立法,强制要求西班牙境内车辆配备V16智能应急警示灯,逐渐替代传统三角警示牌(自立法公告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智能应急警示灯和三角警示牌并行使用的过渡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西班牙境内的注册车辆(约2,500-3,400万辆)需全面配备V16智能应急警示灯,预计2026年7月前完成全面替代。智能应急警示灯的整体市场规模超11亿欧元,属于政策驱动的百亿人民币级刚需市场,欧盟其他国家也在研判西班牙智能交通设备标准化的效果,未来应急车灯的总体市场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公司抓住市场机会研发出符合规定的应急车灯,产品由4G蜂窝通信和定位模组、锂电池、灯等部件构成,属于公司物联网无线通信终端产品,并快速完成欧盟CE、ECE及属地认证。应急车灯当前已从产品销售逐渐延伸至合规咨询及售后运维等一体化服务,公司在2025年实现了规模化发货,具体如下:

  

  2、应急车灯业务的客户、销售模式、收入确认方法

  

  3、应急车灯营业成本核算方法、归集过程

  

  4、2025年度应急车灯业务主要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应急车灯的主要成本是直接材料,其中主要包括基带芯片、射频芯片、蓝牙芯片、GNSS芯片以及塑胶外壳、电池和磁铁;加工费为公司委托外协加工厂将原材料制造为整机所支付的费用,整个加工包含三道工序,分别为模组贴片与测试、PCBA贴片与测试以及灯的组装、测试及包装。

  5、应急车灯对应应收规模及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该笔应收账款形成,系公司为拓展西班牙市场、抢占V16应急车灯强制换装政策红利机遇、提升市场份额,与核心客户联合市场拓展,具体为由公司向客户销售应急车灯及SIM卡,销售为买断式销售,产品在出货后即完成所有权和风险的转移,回款周期通常在1年以内。该合作方式系基于双方长期战略合作、共同培育市场的业务安排,具有明确的商业背景与合理性。受下游市场拓展、库存消化进度不及预期拖累,终端出货有所延缓、回款周期有所延长,但终端出货和回款一直在持续,未发现客户经营异常、恶意拖欠货款情形。

  客户现阶段经营平稳,合作存续良好,针对该笔应收账款回收情况,公司已采取以下风险管控措施:①持续与客户对接终端销售进度,同步跟进回款计划;②定期对账确认债权,确保应收款项权属清晰无争议,并定期评估应收账款的信用减值准备;③严格控制后续赊销规模,避免风险进一步扩大;④将该笔款项纳入重点应收账款监控台账,专人跟进回款情况。

  6、报告期内应急车灯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应急车灯业务毛利率较高,主要因为其为公司面向欧洲客户销售的终端整机产品,通常物联网无线通信终端整机的毛利率较无线通信模组高,同时面向境外市场销售的产品的毛利率较境内高,公司该现象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差异。应急车灯的高毛利率得益于公司核心技术在特定细分市场的差异化应用与成本结构的优化。应急车灯作为物联网无线通信终端,其作用是替代传统的三脚架,可以解决道路上放置三脚架所引发的二次事故,同时其能通过精确定位解决精准救援难题,该产品在欧洲销售时凭借较强的技术壁垒和客户粘性,获取了较高的技术溢价。此外,随着欧洲国家交通法规的推进和实施,应急车灯在2025年需求规模快速提升,公司收入也因此提升,公司采用原材料自主采购+外协组装加工的自研自产运营模式,完整把控产品生产全流程环节,具备一定的市场定价话语权与产品议价能力。依托自主供应链管控及生产模式优势,该类终端产品生产成本管控成效突出,产品盈利空间充足,最终形成该品类业务毛利率显著较高的经营结果。

  7、关于开展应急车灯业务的具体考虑及合理性说明

  公司自2022年开始立项并推进应急车灯业务,开展应急车灯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拓展以及优化盈利结构所做出的决策,具备充分的商业合理性。应急车灯系物联网无线通信终端,而无线通信终端始终为公司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产品构成上,应急车灯的主要部件为无线通信模组,叠加灯和电池等配件后最终制成终端整机产品,是公司车载通信技术与行业应用场景深度融合的体现,应急车灯也是公司持续耕耘欧洲市场的结果,公司在欧洲市场销售的产品包括智能OBD、应急车灯和无线通信模组。应急车灯的较高毛利率改善了公司的盈利质量。目前该业务合同履约正常,交易背景真实,不存在构造交易的情形。

  会计师回复:

  1、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存算服务器贸易业务、云产品业务近三年主要客户及主要供应商及主要客户的工商信息,核查交易对手是否存在无实缴注册资本、无员工或员工较少、注册地址异常、经营范围等与交易不匹配的情形;

  (2)获取公司近三年各业务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并与同行业公司收入确认政策进行对比,评价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确定是否一贯执行;对报告期内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对收入、成本及毛利率的波动分析,并与上期数据及同行业数据进行对比,检查其合理性;

  (3)获取公司近三年又一期的分产品、分行业、分季度收入成本明细表,重新计算营业收入、毛利率及净利润变动幅度;进行同期比较分析,并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进行比较,分析公司收入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4)获取并检查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定价条款、结算方式及风险和报酬/控制权转移时点,评价公司的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5)对本期收入执行细节测试,检查相关收入确认资料,销售合同、销售订单、销售出库单、客户签收单、物流记录、设备验收单、报关单、提单等资料与销售明细账记录核对相符;

  (6)对近三年主要客户执行函证程序,对未回函客户执行替代程序;

  ① 近三年客户收入函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② 近三年客户应收账款函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7)对重要客户实施走访,核实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与公司的业务获取方式、交易背景、采购周期特征及验收情况,询问其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核查上述信息与公司的相关陈述、财务记录等方面是否相符。具体走访清单见问题1,会计师回复之核查程序(9);

  (8)获取报告期以及截至2026年4月30日的应收账款回款明细表,核查报告期各季度以及期后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9)获取存货收发存明细表,复核成本归集流程(直接材料、人工及制造费用分摊);

  (10)对于应急灯业务,获取立项会议纪要及业务说明,访谈管理层,了解开展应急灯业务的背景;抽查相关的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报关单据以及客户提单;检查收入确认凭证及对应的银行回款记录;获取应急灯业务的成本归集表,核对采购成本、加工费、合同履约成本的核算过程;查询公开市场同类应急灯产品的价格区间,对比公司毛利率水平;

  (11)对主要应急车灯海外客户海外客户一、海外客户二执行函证程序,应收账款发函金额为13,669.49万元,回函金额13,669.49万元,应收账款发函及回函金额占应急车灯应收账款94.93%,应急车灯销售额发函金额为16,764.60万元,回函金额16,764.60万元,销售额发函及回函金额占应急车灯销售额97.36%。

  2、核查结论

  (1)净利润降幅大于营收降幅合理,未明显背离行业:公司2025年度受云基础设施业务由总额法转净额法致收入下滑、信用减值损失(长账龄应收账款坏账)及股份支付费用增加、财务费用增加与政府相关补贴收入减少的影响,致使归母净利润同比降幅(72.73%)大于营收降幅(21.63%)。同行业公司受下游去库存及价格竞争影响亦出现利润波动,公司变动趋势与行业整体情况不存在重大背离;

  (2)季度业绩波动合理,符合业务特征:公司无线通信模组业务收入在各季度变化不大,不存在明显的季度性特点,公司各季度的收入变化主要受到云基础设施业务的变动影响,云基础设施业务收入受到订单及供应链的影响,收入分布变动较大,与恒润股份类似,因此公司各个季度收入变化符合行业趋势及可比上市公司变化特点,具备合理性;

  (3)物联网无线通信模组及存算服务器业务披露真实:物联网无线通信模组业务收入、成本、毛利率及主要客户情况属实,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存算服务器及其配套软硬件产品按照公司是否在该业务中承担主要责任人或代理人义务,是否承担存货风险,按总额法或净额法确认收入符合准则规定,成本归集与分摊方法恰当。对应应收账款规模及坏账计提与业务规模相匹配;

  (4)境内外业务披露准确:境外收入大幅增长主要系境外应急灯市场需求增加及海外电力市场模组销售增长所致,主要境外客户及销售地区属实,收入确认方式与境内不一致,境外业务收入确认方式为货物办理完清关手续后确认收入,境外业务毛利率偏高,主要系高毛利应急车灯产品销售占比提升,叠加外币结算带来的汇率变动共同影响,相关盈利水平与成本构成逻辑匹配,未发现异常关联交易情形;

  (5)应急车灯业务开展合理:应急灯业务为公司2022年开展立项研发并进行销售的业务,2025年实现大批量交付出货,通过既有海外渠道开展,主要采取买断式销售,将货物办理完清关手续后确认收入,成本核算为采购成本加计直接相关费用,归集过程完整;该产品毛利率较高与公司说明一致;形成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正常。开展该业务系公司为拓宽海外渠道、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的商业决策,具有合理性。

  综上,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毛利率及季度波动等相关披露真实、准确,收入确认和成本归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问题3.关于云产品及服务业务。根据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云产品及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共计13.99亿元,同比减少35.01%,毛利率为9.42%。年报显示,公司云产品相关业务包括云平台业务及云基础设施业务,云基础设施业务包括公司从事存算服务器软硬件及配套产品的采购、集成和销售的贸易业务,以及存算云服务业务。请公司:(1)分别补充说明近三年云平台业务、存算服务器贸易业务、存算云服务的业务具体开展情况,包括每年度前五大客户的名称、销售内容、销售规模及占比、是否为报告期内新增、合作模式、定价政策、是否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下游直接客户是否为终端客户(若不是,则说明终端客户穿透情况),以及各类业务的毛利率、营业成本核算方法、归集过程、明细构成及变动情况、主要成本驱动因素、产品价格变动趋势、收入确认政策、采用净额法或者总额法确认收入的具体情况及依据等;(2)分别补充说明近三年云平台业务、存算服务器贸易业务、存算云服务每年度前五大供应商的名称、采购产品名称及类型、采购金额及占比、采购价格变动情况、预付账款政策、规模及与业务规模的匹配性、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涉及境外采购;(3)补充说明公司在“存算服务器软硬件及配套产品的采购、集成和销售的贸易业务”业务链条中的具体角色,是否掌握供应商和运输渠道资源,相关业务是否为算力服务器的简单贸易业务、空转贸易业务,是否具备交易实质,是否存在为虚假采购服务器销售给关联公司形成资金闭环的情形。请公司年审会计师说明前述业务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并发表核查意见。

  (一) 分别补充说明近三年云平台业务、存算服务器贸易业务、存算云服务的业务具体开展情况,包括每年度前五大客户的名称、销售内容、销售规模及占比、是否为报告期内新增、合作模式、定价政策、是否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下游直接客户是否为终端客户(若不是,则说明终端客户穿透情况),以及各类业务的毛利率、营业成本核算方法、归集过程、明细构成及变动情况、主要成本驱动因素、产品价格变动趋势、收入确认政策、采用净额法或者总额法确认收入的具体情况及依据等;

  公司回复:

  公司云产品相关业务包括云平台业务及云基础设施业务,云平台业务系由公司对物联感知平台等产品进行研发并面向政企客户销售及部分硬件产品销售,云基础设施业务包括公司从事存算服务器软硬件及配套产品的采购、集成和销售的贸易业务,以及公司正在推进落地的存算云服务业务。

  云平台业务主要是公司物联网感知平台,物联感知平台能助力省、市、区县政府以及城市公共安全、水利等重点应用场景实现感知设备的标准化统一接入、智能化统一运管、场景化态势感知、全景化数据联动、多元化开放共享,管道云能对通信管道进行网络监测、故障诊断,提高多网可用性,对设备和流量进行可视化管理,从而实现物联网设备通信质量的提升。此外公司将部分云基础设施配件在此核算。

  云基础设施业务主要是存算服务器软硬件及配套产品的贸易业务,公司自2023年开始从事存算服务器的采购、销售业务,经过3年的持续发展,公司已经成为国内前列的存算服务器供应商之一。

  1、公司近三年云平台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5年公司云平台业务第二大客户(客户二十二)销售的产品为存储零部件,第四大客户(客户二十三)销售的产品为光模块,第五大客户(客户二十四)销售的产品为高速网卡;2024年云平台业务第四大客户(客户二十八)销售的产品为交换机和光模块,2024年第五大客户(客户二十九)销售的产品为交换机。公司云产品业务中部分客户毛利率为负,原因为:1)光模块、交换机折价销售,公司从境外购买了一批光模块及交换机,价格较高,并计划向下游客户搭配交付,但后续下游客户更愿意采购价格便宜的国产设备,公司为避免该批设备形成呆滞库存,于2025年3月对外独立销售该批设备,销售价格与国产产品市场价基本接近,导致该部分交易毛利率为负;2)存算服务器升级置换部件折价销售,由于下游客户对存算服务器的配置需求与原厂标准配置通常存在差异,公司需对存算服务器进行升级,涉及对外采购部件并对其进行改装升级。而置换的部件如高速网卡等,公司为避免形成呆滞库存,通常会以较低价格快速处置并对外销售,从而导致部分交易毛利率为负。

  2、公司近三年存算服务器贸易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 存算云(算力云)服务业务

  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披露了《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号),公司拟开展算力云服务业务,拟向多家供应商采购服务器,采购合同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由于服务器市场供应紧张且价格持续上涨,合同执行延迟,目前公司仍在积极推进采购合同及相应的算力云服务业务落地。公司算力云服务客户主要面向从事算力云服务、大模型训练及推理的互联网公司、大模型厂商、智能网联汽车企业及其他垂直行业企业、其他上市公司或大型国央企等。

  4、营业成本核算方法、归集过程、明细构成及变动情况

  详见问题2之(二)、(三)、(四)之回复。

  5、主要成本驱动因素、产品价格变动趋势

  公司云基础设施业务成本明细构成情况如下:

  

  云基础设施主要的成本构成为服务器价格。公司在服务器采购后根据客户的定制化需求,购置相关配件,对其进行升级,在实施过程中,还提供集群方案设计、上架、组网、调试、技术支持等服务。随着上游服务器不断更新迭代,新型服务器性价比更高,下游客户更倾向于采购新型服务器,叠加市场供给侧的影响,同型号服务器随着上市时间价格整体呈现下降趋势,但2026年以来随着市场供不应求导致服务器价格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6、收入确认政策、采用净额法或者总额法确认收入的具体情况及依据等

  单位:万元

  

  公司云基础设施业务的采用总额法/净额法的收入政策及依据详见问题1之(一)的回复。

  (二) 分别补充说明近三年云平台业务、存算服务器贸易业务、存算云服务每年度前五大供应商的名称、采购产品名称及类型、采购金额及占比、采购价格变动情况、预付账款政策、规模及与业务规模的匹配性、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涉及境外采购;

  公司回复:

  1、云平台业务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2、存算服务器贸易业务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3、存算云(算力云)服务业务

  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披露了《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号),公司拟开展算力云服务业务,拟向多家供应商采购服务器,供应商主要为公司近年来建立合作关系的核心供应商,采购合同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由于服务器市场供应紧张且价格持续上涨,合同执行延迟,目前公司仍在积极推进采购合同执行落地。

  (三) 补充说明公司在“存算服务器软硬件及配套产品的采购、集成和销售的贸易业务”业务链条中的具体角色,是否掌握供应商和运输渠道资源,相关业务是否为算力服务器的简单贸易业务、空转贸易业务,是否具备交易实质,是否存在为虚假采购服务器销售给关联公司形成资金闭环的情形?

  公司回复:

  公司业务具备交易实质,会计处理合规,主要说明如下:

  1、业务模式具备充分商业实质,如下:

  (1)公司在存算服务器软硬件及配套产品的采购、集成和销售的贸易业务中,掌握核心上游各环节的供应商资源,并在运输渠道、款项支付、风险隔离等关键环节与合作方建立了紧密合作的互信关系;

  (2)公司在上述业务中建立了完整的供应链体系,有真实的货物流、资金流、单据流的流转,同时,公司需要对资金的安全、货物的灭失风险、售后的维修质保等承担主要责任,公司与上游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的下游目标客户多数为从事算力云服务、大模型训练及推理的互联网公司、大模型厂商、智能网联汽车企业及其他垂直行业企业、其他上市公司或大型国央企等,上述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公司向部分客户销售存算服务器时也应其需求提供配置定制、上机组网、调试调优、运营维护、技术支持等服务或者集成化方案。

  综上,上述业务非简单贸易业务、空转贸易业务,具备商业实质,不存在为虚假采购服务器销售给关联公司形成资金闭环的情形。

  2、会计处理匹配商业实质且合规,具体如下:

  (1)对于公司在“存算服务器软硬件及配套产品的采购、集成和销售的贸易业务”链条中,从境外自建供应链采购服务器所需的特定供应体系(采购渠道、运输渠道、款项支付等)由公司建立并维护,该供应体系实质上“隔离”了境外服务器供应商和公司下游客户,公司在此贸易模式下的销售业务中属于主要责任人,外购存算服务器销售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公司对外购产品销售收入按“总额法”核算,完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关于主要责任人的认定标准。

  (2)对于境内采购中,采购订单早于销售订单,但是客户付款时间早于公司对供应商付款时间的,公司未承担因垫资带来的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在此过程中公司更偏向代理人角色,此类交易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对于销售订单早于采购订单的,属于订单驱动型业务,公司已锁定客户的销售价格,同时因采购在先,交易实质为客户代理采购业务,公司未承担转让商品之前的存货风险以及价格变动带来的存货减值风险,此类交易采用净额法核算。

  对于先签订采购订单、再完成采购入库、随后向客户销售并签订销售订单,且公司向供应商付款早于收到客户货款的,此部分由于公司承担了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信用风险、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等方面,判断公司可以采用总额法核算。该等业务均系真实业务、商业实质充分,2025年因客户、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以及存在销售意愿在前的新情况,2025年度该等业务公司结合协议条款、款项收取支付、产品转移等要素是否完整反映存货风险承担时,应更谨慎甄别。为进一步确保公司会计核算能够严格遵守“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亦为避免境内采购市场的潜在合规和操作风险,采用更谨慎的会计处理方法,将该类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

  综上,两类收入确认方式均精准匹配了具体交易的商业实质,且相关采购与销售交易均具备真实的物理交付与资金流转,不存在空转贸易或虚假采购情形,相关会计处理合规,商业实质充分。

  会计师回复:

  1、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云平台业务、存算服务器贸易业务的交易背景、整个链条的运作情况、公司在中间承担的角色等情况;

  (2)获取公司近三年收入成本明细表,分析前五大客户销售额、毛利率变动趋势及原因;对于负毛利率业务,询问其亏损销售原因,核查原因是否合理,检查销售合同、收入确认单据等相关资料;检查上述客户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报告期内及期后回款情况;

  (3)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查询近三年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的股权结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基本情况,与公司关联方清单进行比对,核查与公司、董监高人员、控股股东及其董监高人员、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对重要客户进行访谈,询问其与公司、董监高人员、控股股东及其董监高人员、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检查公司与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的交易合同、转账付款单、验收单据、出入库单、物流运输单、签收单、微信聊天记录等,了解销售的具体产品/服务类型、定价政策、结算方式及信用政策;

  (5)对近三年主要客户应收和收入执行函证程序,对未回函客户执行替代程序,具体函证明细详见问题2,会计师回复核查程序(7);

  (6)对近三年主要供应商执行函证程序,对未回函供应商执行替代程序;

  ① 近三年供应商采购额函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② 近三年供应商应付账款函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7)走访重要的客户和供应商同时了解业务模式和客户的基本情况,询问其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核查上述信息与公司的相关陈述、财务记录等方面是否相符,具体访谈明细详见问题1,之会计师回复核查程序(9);

  (8)将本年采购自境外自建供应链并销售国内的重要客户所有单据一一匹配,穿透所有的资金流、业务流、单据流和实物流;

  (9)本期对销售额第一大、第二大的存算服务器客户的下游终端客户进行现场实物查看,根据客户验收单所附的设备序列号或资产编码作为唯一标识码对存算服务器设备进行现场抽盘;

  获取2025年公司关于存算服务器的维修服务台账,现场查看维修人员微信聊天记录,对维修服务记录进行双向核对检查;

  (10)检查存货收发存记录及期后销售结转情况,核实是否存在长期滞留或异常积压的服务器库存。

  2、核查结论

  (1)公司2025年收入真实准确,与前五大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

  (2)近三年云平台业务、存算服务器贸易业务每年度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与控股股东未发现存在关联方关系;

  (3)公司在“存算服务器软硬件及配套产品的采购、集成和销售的贸易业务”链条中,掌握供应商资源,相关云平台业务、存算服务器贸易业务具备交易实质,结合物流单据、验收记录及资金流水核查,未发现公司为虚假采购或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形成资金闭环的情形,相关业务具备商业实质。

  问题4.关于客户及供应商。根据披露,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5.36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63.87%,其中第一、第二大客户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分别为28.97%、18.59%。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0%的贸易业务前五名销售客户销售额为12.97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53.94%。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1.82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65.57%,其中供应商一与供应商五为本报告期新增供应商,公司对前三大供应商的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22.57%、18.88%、10.44%。请公司:(1)补充说明近三年前五大客户具体情况,包括名称、合作历史、合作模式、定价政策、销售产品名称及类型、销售金额及占比、结算周期及方式、收入确认政策及资金流入情况、应收账款规模及回款情况、是否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并说明2025年向前两大客户销售占比显著高于其他客户的原因及合理性;(2)补充说明近三年前五大供应商具体情况,包括名称及变化情况、采购产品名称及类型、采购金额及占比、采购价格变动情况、预付账款政策及规模,是否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供应商依赖、是否涉及贸易业务,并说明2025年前五大供应商中第一、第五大供应商为新增的原因及合理性、向前三大供应商采购占比显著高于其他客户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近三年公司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的变化情况,说明公司采购供应链及主要客户是否具有稳定性、是否给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带来不确定性风险并充分提示。

  (一)补充说明近三年前五大客户具体情况,包括名称、合作历史、合作模式、定价政策、销售产品名称及类型、销售金额及占比、结算周期及方式、收入确认政策及资金流入情况、应收账款规模及回款情况、是否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并说明2025年向前两大客户销售占比显著高于其他客户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1、公司近三年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与主要客户持续合作,因此次年回款金额较年末应收账款高,2025年末的次年回款金额统计截止日为2026年4月30日。

  公司云产品业务的合作模式及收入确认政策详见问题2之(二)之公司商业模式及销售模式、收入确认方法。

  2、收入确认政策:公司各项业务确认收入的方法主要有三种情况:①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的时点,通常为按照合同或订单约定将货物运至客户指定交货地点,经客户对货物验收(合同约定验收的)或签收后确认收入;②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出口贸易方式为FCA,公司在货物办理完交付和清关手续后确认收入;③提供技术服务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相关服务已完成并经客户确认时,确认收入。上述主要客户中的内销客户主要按照第①种方式确认收入,外销客户主要按照第②种方式确认收入。

  3、2025年向前两大客户销售占比显著高于其他客户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5年第一大客户为国企客户,第二大客户的最终租赁用户为从事算力云服务的大型上市公司,由于上述客户在报告期内进行了较大规模的算力基础设施采购,且存算服务器的单价高、需要规模采购,因此形成收入金额较高。上述客户的终端使用者均为行业内具备一定知名度的从事算力业务的规模较大的客户,资信实力好,具备较强的还款能力。

  上述货款截至本回复日,均已经全部收回,业务具备合理性。

  (二)补充说明近三年前五大供应商具体情况,包括名称及变化情况、采购产品名称及类型、采购金额及占比、采购价格变动情况、预付账款政策及规模,是否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供应商依赖、是否涉及贸易业务,并说明2025年前五大供应商中第一、第五大供应商为新增的原因及合理性、向前三大供应商采购占比显著高于其他客户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1、近三年前五大供应商具体情况:

  (下转D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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